A. 如何定性婚姻詐騙罪
婚姻詐騙罪也是詐騙罪的一種形式,實施了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者使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的,算騙婚;如果騙取的數額較大的,可構成詐騙罪。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客體要件:公私財物所有權;客觀要件: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一、刑法中如何定性婚姻詐騙罪?
1、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2、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並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我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包含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及特殊主體身份,比如職務犯罪中的犯罪主體規定等等。在詐騙犯罪中,將詐騙犯罪的主體進行限制沒有法律依據。
3、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4、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5、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系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二、婚姻詐騙的司法實踐方面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1,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2,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3,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系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系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詐騙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3.在管轄范圍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B. 如何判定婚姻詐騙
詐騙,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非事實來騙取他人錢財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並構成犯罪的行為。 婚姻詐騙,婚姻 詐騙罪 ,是指用虛構的事實或虛假的故事假借婚姻來騙取異性與其交往,騙取對方較大的財務數額的犯罪行為。 根據《 婚姻法 》第十條規定,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出現一下情形之一則可以判定 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直系關系或三大血親關系此類發路上明令 禁止結婚 而 結婚 的3、婚前就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該結婚的且婚後尚未痊癒或無法治癒的病人4、其中一方未達到 法定結婚年齡 ,這些都是明確規定可以判定婚姻無效的幾種情形,但是婚姻詐騙不包括在這幾種婚姻無效的情形之一。 婚姻關系並不不代表從此不用負責,並不會因為雙方具有婚姻關系就要求罪犯與受害者之間沒有婚姻關系,這很顯然與 刑法 中有關於詐騙罪的主體相沖突。 那麼我們要怎麼才能知道是不是婚姻詐騙呢?要像准確的辨別和處理婚姻詐騙的案件,區別婚姻與不道德婚姻,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判斷: 第一, 從犯 罪的時間點來看,婚姻詐騙通常形成於雙方建立婚姻關系之前,判定罪犯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這一特點是判定是不是為婚姻詐騙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在詐騙犯的客觀行為手法上往往採取編造實施隱瞞真相的方法以此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或借虛擬的故事博取被害人的同情心。在通過一系列手段騙取受害人錢財後為了不讓被害人起疑心或為了能更好的束縛被害人,詐騙犯往往也會將少量錢財用於受害人身上,但錢財實質上還是為詐騙犯支配。 第三,從騙取的錢財所有權來看,詐騙犯所騙取的財產一般屬於受害人一方的「 婚前財產 」,並不屬於成立婚姻關系後夫妻雙方共有的「 婚後財產 」。 第四,案發後首先要參考被害人的態度意見,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追究詐騙犯的刑事責任。
C. 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是什麼
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是: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欺騙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做法人實施了欺詐做法,欺詐做法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掩瞞真相;
3、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是通常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職責年紀、具有刑事職責本領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有意,並且具有違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罪】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罪】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六十九條 【轉化的搶劫罪】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D. 婚姻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婚姻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
1、婚姻詐騙罪也是詐騙罪的一種形式,如果行為人實施了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者使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的,算騙婚;
2、如果騙取的數額較大的,可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的認定標準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 什麼樣構成婚姻詐騙罪立案標准
法律分析: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我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婚姻詐騙罪」這項罪名,此種行為屬於「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F. 如何判定婚姻詐騙
法律分析:婚姻詐騙罪的認定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G. 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違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欺騙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做法人實施了欺詐做法,欺詐做法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掩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做法。3、主體要件:本詐騙罪主體是通常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職責年紀、具有刑事職責本領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有意,並且具有違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H. 夫妻之間詐騙罪如何成立
法律分析: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並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我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包含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及特殊主體身份,比如職務犯罪中的犯罪主體規定等等。在詐騙犯罪中,將詐騙犯罪的主體進行限制沒有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I. 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
一、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是什麼
1、婚姻詐騙罪的四個要件:
(1)客體要件:犯罪人取得了財物,受害人遭受了財產損失;
(2)客觀要件:犯罪人有欺騙的行為,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
(3)主體要件:犯罪人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想要騙取被害人的財物。並基於婚姻關系使對方產生了極大的信任,從而維持、強化了錯誤認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3)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4)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詐騙罪並不限於騙取有體物,還包括騙取無形物與財產性利益。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門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成立詐騙罪。
3、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J. 如何認定婚姻詐騙罪的標准
可以通過下列標准來認定婚姻詐騙罪:
1、婚姻詐騙罪也是詐騙罪的一種形式,如果行為人實施了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者使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的,算騙婚;
2、如果騙取的數額較大的,可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