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婚姻狀況影響我們在戶口本上婚姻狀態欄應該如何填寫的問題,那麼當婚姻狀況發生變更時候應該怎麼修改戶口本上婚姻欄的信息呢?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1.未婚改已婚
如果你是剛結婚,那麼戶口本應該是未婚的狀態,這時候需要本人持戶口本以及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更改未婚狀態,變為已婚。
2.已婚改未婚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離婚後需要對戶口本的婚姻狀態欄進行修改,這時候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判決書或者是調節書。
3.已婚改喪偶
這種情形其實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同時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當然還有配偶的死亡證明書,才可以辦理。
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將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作出更改,需要攜帶結婚證(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場即可,不需要雙方到場。
特殊情況所需材料:
1.如果是在國外登記的結婚或者離婚手續,那麼這時候需要提交結婚或者離婚的翻譯文件以及原文件,加蓋所在國大使館的認證章。當然翻譯件必須是加蓋具有翻譯資質的公司公章才可以。
2.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以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小結:
其實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並不難,只要准備好充足的證件就可以,還有就是異地暫時不支持辦理戶口本婚姻狀態的改變,只有到本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
② 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離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修改方法如下:
1、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在夫妻雙方離婚後,戶口本上的戶籍信息,是沒有任何的變化的,因為戶籍的管理/變更是由派出所來管理的。如果想變更,可以拿著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去派出所進行變更登記;
2、離婚後戶口本上會顯示離婚。離婚的時候就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來辦理的,派出所會在戶口本上蓋上「離異」的章,並且將當事人的配偶的戶口從當事人的戶口本上注銷,加蓋「注銷」的章;
3、帶離婚證、戶口本到公安機關辦理分戶。可以自己立戶,如果自己暫時無固定住址,也可以上到父母或其餘家屬的戶口上,把家屬的戶口本也帶上;
4、當然,也可以直接分戶,就是兩個戶口本,兩個人都是戶主,但是家庭住址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③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
如果你非要改:
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四條 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元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居民身份證用漢字登記的內容,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④ 徵信報告中的婚姻狀況怎麼修改
有的人查看自己徵信報告的時候會發現,自己明明是未婚,但是徵信報告中顯示已婚,又或者明明已婚,徵信報告中顯示未婚。出現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呢?告訴你兩個方法,解決徵信報告中婚姻狀況填寫有誤的問題:
首先,你需要上網查一下自己的個人徵信報告,不知道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中心網址的朋友可以,登錄自己的徵信中心進行查詢。
這樣是為了弄清楚原因:徵信上已婚(個人實際未婚),發生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個人在辦理信用卡的時候,在婚姻選項方面,誤填已婚。 另一種,就是辦理貸款的時候,犯了相同的錯誤。
解決辦法一: 如果手頭上有幾張信用卡,那最好能弄清楚是哪張卡在辦卡的時候填錯了婚姻登記信息(如果你只有一張,也沒辦過個人貸款,那就不用懷疑了)。確定好了是哪張信用卡,第一時間撥打信用卡上面的客戶電話,跟客服人員反映這個事情,正常5個工作日內,客服那邊會幫你核實情況,然後回復電話給你,接下來會有你辦卡時的網點的銀行人員跟你聯系。
你需要准備這些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可以找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把這三樣上交給聯系的工作人員,接下來就是等待他們去變更徵信內容了。
解決辦法二:如果你手上信用卡比較多,或者又辦過貸款,已經弄不清楚原因的時候,那你就需要准備好這三樣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未婚證明, 然後直接去你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向徵信中心遞交材料,申請變更了。
⑤ 戶口遷移證上婚姻狀況寫錯了.怎麼辦
你可以帶上你的結婚證或者離婚證到你當地的派出所修改你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但是如果你是已婚人士,並且已離婚,那麼你的戶口本是不能修改成未婚的,只能更改為已離婚。
法律依據:以浙江省為例,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第五十八條規定:
公民的籍貫、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狀況、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差錯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登記。
【拓展資料】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戶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在《辭海》(1989年版)中對戶的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有兩種是對我們常說的戶口管理中的戶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國當前的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的,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而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的,即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家庭戶是戶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諸國征戰,人口成為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賦稅、夫役、兵丁,皆出於人口。人類進入信息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范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礎,戶口管理也就成為近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統,其限制甚至鎮壓職能將完全褪去,而協調、服務職能不斷增強。因此,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
⑥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離婚後戶口本會不會顯示離異
1、戶口問題,由於各地戶籍政策的不同,關於當事人在離婚後的戶口問題,沒有準確和細化的規定。
2、申請變更,戶籍管理系統不會自動生成,所以離婚後當事人沒有自己去申報,婚姻狀態將保留為已婚。
3、更換戶口本,如果當事人沒有更換新的戶口本,那麼離婚後戶口本也不會顯示離異,需要當事人去更換新的戶口本。
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1、如果離婚後想變更婚姻狀況,則需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有效身份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等需要帶的證件,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辦理時間不會太久,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婚姻狀況為「離異」。
5、如果再次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書,所以離婚人士的愛情到某種程度時需要向另一方挑明婚史,避免對方產生被欺騙的心理。
結語:離婚後戶口沒有自動變更不會顯示離異,需要當事人到所在地下去派出所提交申請辦理,將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婚姻狀況為「離異」。
⑦ 更改婚姻狀況去哪裡改
法律分析:更改婚姻狀況需要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具體流程有: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⑧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寫錯怎麼改
當事人戶口本登記的婚姻狀況有誤,當事人可以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到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變更戶口本登記的婚姻狀況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