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哪裡有婚姻調解的地方,我求助
(1)父母、長輩、親朋好友可以做思想工作、調解婚姻;(2)居委會、婦聯可調解婚姻。(3)訴前調解。由立案庭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4)庭審調解。審理法官會本著家庭和睦、有利於子女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的原則是自願。孩子是家庭破裂的最大受害者!離婚需慎重、三思而後行!純手寫!可繼續提問婚姻問題!採納!謝謝!
B. 我的家庭,婚姻出現了矛盾,想找民生調解員幫忙調解,不知道怎麼找
我老婆和我吵架把我的頭打破,他家人把我的東西拉走錢財,地里的花生搶收以後現在她提出離婚
C. 我想找調解員挽回婚姻怎麼找
你可以找個嗯紅娘,讓他來給你說一說給你對象甩甩你的好處,這樣的你和你的對象,他也許就會回心轉意的。
D. 可以找一個婚姻情感調解員來當面調解嗎
如果感情出問題了倆個人可以溝通把誤會解開,也可以請好友和調解員來做感情溝通
E. 民政局有專門的婚姻調解員嗎
你好,有那是必須要有的,國家有規定必須要有調解員。
F. 有誰知道婚姻問題找誰調解嗎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一:
「清官難斷家務事」是自古以來都流傳著的一句話,婚姻家庭糾紛往往都牽扯著種種感情,如果抱著把事情平息下來就好的態度,不及時調解,經過長時間的累積,夫妻矛盾一朝爆發,將會對婚姻生活造成不可挽回的結果。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二:
婚姻調解員在對家庭糾紛進行調解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對方的家庭生活和家庭糾紛的原因,並多加註意調解的方法,尋找矛盾的調和點,將夫妻之間尚存的感情激發出來,讓他們能夠坦言相對,從而化解矛盾。
婚姻調解的技巧和方法三:
如果引發家庭糾紛的原因是夫妻中的一方有違法的行為,婚姻調解員可採取批評教育的辦法,讓當事人認識到錯誤,並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反省,如果是因為家庭小事引發的糾紛,先耐心的傾聽對方訴說,讓當事人將內心的不滿發泄出來,經過情緒的發泄,當事人不安的情緒也消了一大半。
G. 我的婚姻出現問題該找哪個部門調解
許多年輕夫妻在遇到婚姻中的矛盾時就會產生離婚的想法,但是婚姻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小摩擦,當雙方都無法冷靜下來的時候可以找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理。調解是處理婚姻糾紛最有效的方式。那麼婚姻糾紛由哪個部門處理?名俱揚婚姻律師團隊為大家整理一些資料,以供參考。
一、婚姻糾紛由哪個部門處理?
婚姻糾紛是指因戀愛、結婚、離婚而產生的各種糾紛的總和。如果夫妻雙方發生了婚姻糾紛的,首先找村(居委會)調解員調解,也可找鄉(鎮)調解委員會或司法所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婚姻糾紛處理原則
我國《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這些規定,概括了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婚姻糾紛的基本原則。
1、必須堅持婚姻自由原則。
2、必須堅持男女平等原則
3、必須堅持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4、必須堅持一夫一妻原則。
5、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原則。
三、常見的婚姻糾紛情形
1、事實糾紛。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而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他們是夫妻的。我國《婚姻法》對事實婚姻問題無明文規定,根據《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對於事實婚姻一般是不承認、不保護的。因為它是違反法定結婚程序的違法行為。
2、離婚糾紛。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離婚之所以是一種法律行為,就因為它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後果。這種法律後果主要表現在:原來合法的婚姻關系宣告解除,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終止。離婚有雙方自願離婚和一方要求離婚兩種。
3、子女撫養。父母離婚後,通常會產生子女與父母一方相分離,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撫養的問題。夫妻離婚雖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間的關系,但是撫養子女的方式會發生變化,由共同直接撫養變為一方單獨直接撫養。父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歸屬問題,不僅關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長,還影響到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因此正確處理子女撫養問題關系重大。
4、財產處理。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時財產處理的范圍應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5、債務清償。夫妻離婚時,在由誰償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負的債務問題所發生的爭執,稱為離婚後的債務清償糾紛。《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
H. 調解婚姻家庭矛盾,請問去找哪些部門來幫調解求回答,謝謝!
家庭矛盾找哪些部門解決要分情況處理,不同的家庭矛盾的調解可以選擇多個部門。不涉及法律糾紛的家庭矛盾可以找村居委會或者是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涉及法律糾紛的比較嚴重的家庭矛盾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基層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再或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如訴訟困難,可以申請獲得法律救助。《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I. 婚姻調解人在哪能找到
大點婚姻辦事處就有調解員,小鄉鎮上就不清楚了,負責的工作人員,在你們離婚前應該都會象徵性問你們是否需要再想想,是否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