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婚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是什麼
不蓋離婚的章會,蓋個離異的章。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有三種情況:婚姻狀態有「已婚」「未婚」還有「離異」「喪偶」。
離婚登記確實會在戶口本上顯示出來,就是寫「離異」二字。
離婚後,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會在原有的已婚那裡改一個「變更」的章。
㈡ 離婚後婚姻狀況是什麼
法律分析:離婚後如果再婚,則婚姻狀況是已婚,如果離婚後一直單身,那婚姻狀況是離異。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婚姻狀況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㈢ 戶口本離婚後婚姻狀況顯示是離婚還是離異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離婚後,並不會自動顯示離異。在辦理離婚或者結婚登記後,個人的戶口本中不會自動顯示婚姻狀態,民政局也不會主動將離婚或結婚登記的情況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如果提交《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變更了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離異。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㈣ 離異再婚戶口本上顯示婚姻狀況
一、離異再婚戶口本上怎麼顯示婚姻狀況
1、離異再婚戶口本上顯示已婚。一般,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即使是再婚的,也是顯示已婚。但是,戶籍管理系統不會自動生成,需要當事人自己申報。離婚後再婚,又離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離婚,在戶口本上也只是顯示」離婚「或「離異」。不可能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離婚」「三次離婚」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是什麼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