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性戀合法的國家和不合法的國家分別是
2001年,荷蘭正式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官方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截止到2021年,同性戀合法化的國家有中國台灣、美國、法國、荷蘭、德國、英國、比利時、南非、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葡萄牙、阿根廷、冰島、丹麥、紐西蘭、巴西、芬蘭、盧森堡、愛爾蘭、馬爾他、哥倫比亞、、奧地利、澳大利亞,斯洛維尼亞、總共26個國家一個地區。
目前中國大陸同性戀還不能登記結婚。根據我們國家今年1月1號最新頒布生效的民法典當中,婚姻家庭編明確規定,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自願形成的婚姻關系,因此,同性婚姻什麼時候在我們國家合法化仍是個未知數。
根據目前中國法律,兩個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可以不給予受理,因為登記同性間婚姻缺乏法律依據,不屬於其受理登記范圍。我們的《婚姻法》完全是從異性婚姻考慮進行設計的,其第二條中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沒有考慮的同性婚姻問題。
同性戀是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保護的。據此,由於同性間婚姻現行關系不受中國婚姻法整合,所以他們之間的關系不受中國婚姻法的保護,當事人不能根據婚姻法來主張配偶權等專屬於男女夫妻關系的權利。
按照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同性是無法登記結婚的。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們的法律將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於同性婚姻在我們這里就一定不合法。《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這就是說至少我們的公民可以與同性的外國人在開放同性婚姻登機的國家或者地區進行婚姻登記,我們承認其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但同性戀屬於民法領域的范疇,在民法領域,實行的是「法不禁止皆自由」。所以,我們的法律現狀是,既不能完全排除其合法性,但又沒有允許其進行合法登記的法律依據。
Ⅱ 允許同性戀結婚的國家有哪些
荷蘭
1998年1月1日,荷蘭的《家庭伴侶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侶法》中所指的「伴侶」,既包括「同性伴侶」,也包括「異性伴侶」。對於同性伴侶來說,登記的同性伴侶將會和婚姻中的夫妻雙方一樣,在退休金、社會安全保障、繼承和扶養方面享有同樣的權利,承擔相同的義務,但同性伴侶無權收養子女;對於異性伴侶來說,該法為那些既想暫時結為伴侶、但又不想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實際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蘭參議院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同性戀者結婚並領養孩子,該項法案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該法不但允許同性婚姻,而且可以完全享有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權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比利時
2001年6月22日,比利時部長會議上通過了一項法律草案,規定今後在比利時境內的婚姻不一定必須是異性間的結合,婚姻也可能是由兩名男性或是兩名女性所組成的。這一法案的通過使比利時成為繼荷蘭之後第二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2006年4月比利時國會通過一項法案,准許已婚的同性伴侶領養小孩。
西班牙
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議會於1998年6月30日通過《穩定同居法》,承認同性、異性間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貢省於1999年3月12日通過類似的《非婚姻的伴侶法》。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議會以187對147 通過同性婚姻法案。2005年7月3日,該法案正式生效,西班牙成為世界上第三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加拿大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案(Bill C-38)得到簽署。此前眾參兩院分別以158對133和47對21通過這一法案。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正式成為世界上第四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南非
2006年11月14日,南非議會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06年12月1日,南非正式成為世界上第五個也是非洲第一個通過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挪威
繼丹麥之後於1993年4月30日通過自己的相應立法,8月1日實施。 從2009年1月1日起,挪威承認同性婚姻的挪威婚姻法正式生效,也因此成為繼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和南非之後世界上第六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
瑞典
1994年6月23日同性伴侶同居法案通過,1995年元旦實施。 2009年4月1日,瑞典議會通過了一項性別中立的婚姻法案。2009年5月1日,該法案正式生效,瑞典成為世界上第七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葡萄牙
2010年1月8日及2月10日,葡萄牙議會上下兩院分別表決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3月13日,葡萄牙憲法法院認定同性婚姻符合憲法。2010年5月17日,葡萄牙總統席爾瓦正式簽署並生效同性婚姻法案。世界上第八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誕生。
冰島
1996年6月12日同性同居伴侶法案通過,同年6月27日實施。 2010年6月11日,冰島議會以49比0全票通過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6月27日,該法案正式實施。冰島成為世界上第九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同一天,冰島女總理約翰娜-西於爾扎多蒂和她的長期女性伴侶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阿根廷
2010年5月5日和7月15日,阿根廷眾參兩院分別以125對109和33對27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7月21日,總統克里斯蒂娜正式簽署並實施該法案。世界上第十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誕生。
丹麥
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同居法律地位的歐洲國家。1989年,發起了一項關於建立同性伴侶注冊的議案。並於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注冊同性伴侶可以享受某些異性夫婦獨有的權利,如繼承,保險計劃,退休金,社會福利,所得稅減免,失業救濟。同樣,如果離婚,他們也有承擔贍養費的義務。1997年,丹麥國家教會(信義會)的主教投票承認同性伴侶關系。同性伴侶也可以在教堂里舉行結婚典禮。從1999年開始,同性伴侶可以領養他們配偶的子女,但是還是不能領養伴侶關系以外的小孩。
2012年6月7日,丹麥議會以85對24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法案使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享受完全相等權利,該法案於6月15日生效。丹麥成為世界上第十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烏拉圭
在2007年12月19日,烏拉圭兩院均通過了民事結合法案,12月27日,烏拉圭總統簽署該法案。2008年1月1日,烏拉圭民事結合法案正式生效。2013年4月10日烏拉圭眾議院投票通過了《平等婚姻法》法案,使烏拉圭成為繼阿根廷後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拉丁美洲國家。
2013年4月10日,烏拉圭下議院以71-21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該法案此前在上議院以23-8獲得通過,該法案於2013年8月1日生效。法案的通過使烏拉圭成為世界上第十二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紐西蘭
紐西蘭議會在2004年12月以65對55通過了民事結合法案,該法案在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它將婚姻法中的對夫妻的稱呼改為公民結合的夥伴,該法案與異性婚姻相似。2013年4月17日紐西蘭一會就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法案進行表決,法案通過,紐西蘭成為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亞太國家。
2013年4月17日,紐西蘭議會以77-44三讀通過同性婚姻法案,該法案於4月19日獲得紐西蘭總督的簽署,8月19日正式生效。紐西蘭成為世界上第十三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法國
2000年1月,法國政府頒布實施了《公民互助契約》,規定「同居伴侶」可以登記一種新型的家庭關系。
2012年9月11日,法國司法部長克里斯蒂娜 托比拉11日在媒體上透露了在民法改革中有關同性婚姻的內容。左翼政府計劃推動立法,承認同性戀者享有建立婚姻關系和領養兒童的權利。該法案將擴大同性伴侶現有的權益,包括婚姻、親子及親屬關系。「我們將放開同性夫婦收養權益,並使其與現行框架保持一致……同性戀者可以像其他人一樣,單獨收養或共同收養(簡單收養或完全收養)。」
2013年4月23日,法國下議院以331-225投票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此前該法案以171-165在上議院通過,法案法案允許同性伴侶婚後收養一個孩子或一方子女。法國成為世界上第十四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2013年5月17日,法國憲法委員會駁回了保守派的動議,認為國會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不違反憲法,次日總統奧朗德正式簽署該法案。2013年5月29日,兩名男子在法國南部城市蒙彼利埃市政廳舉行了法國首場由法律承認的婚禮。
巴西
巴西最高法院在2011年5月5日,以10比0通過裁決,承認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合法。基於該裁決,巴西的同性伴侶可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事伴侶,享受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但同性婚姻沒有被承認。
2013年5月15日,巴西聯邦司法委員會以14-1裁決巴西負責頒發結婚證書的政府機構無權拒絕同性伴侶的結婚申請,次日立即生效。巴西成為全球第15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英國
2005年12月5日,英國的民事伴侶(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正式生效。在2004年11月17日,英國上議院以251對136通過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此前,該法案在下議院以426對29獲通過。上下兩院通過該法案後,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隨即宣布准許實施該法案並要求在2005年12月5日前完成實施法案前的所有必需的法律修改和准備工作。英國的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與異性婚姻十分相似,僅僅將異性婚姻中的稱呼Couple改為Civil Parterner,其餘基本不變。
2014年3月29日,一項允許同性戀婚姻的法律於當地時間29日在英國英格蘭和威爾士正式生效,有多對同性情侶在當天舉行婚禮。
該法律生效當天,多對同性戀情侶在第一時間舉行了婚禮。英國首相卡梅倫則表示,當天時英國的「重大時刻」。此外,倫敦政府機關也插上象徵同性戀運動的彩虹旗以示慶祝。
同性情侶埃拉德(Neil Allard)和華里(Andrew Wale)當天選在位於英格蘭南岸布來頓的皇家行館(Royal Pavilion)舉行婚禮,他們在100名賓客見證下交換誓詞和戒指。
在婚禮上,交往7年的埃拉德和華里身著西裝,被宣告為「丈夫和丈夫」後,微笑相擁親吻。
英格蘭1967年將同性戀行為「除罪化」,自2005年以來允許同性情侶締結民事伴侶關系。2013年7月,同性伴侶婚姻法通過,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於2014年3月13日開始為同性婚姻辦理登記手續。29日,這項法律正式生效。
盡管該法律受到保守黨成員和英格蘭教會強烈反對,但卡梅倫仍支持這項變革。
英國下院已經通過了婚姻平權法案,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次日簽字生效。根據新法,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同志伴侶將正式擁有結婚權,新法還允許變性後繼續保持婚姻關系。英國成為世界上第16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蘇格蘭
2014年2月4日蘇格蘭議會舉行了最後一次討論和投票,投票結果,105票贊成18票反對,法案通過。 2014年12月16日,法案生效,第一對合法的同性伴侶的婚禮於2014年12月31日舉行。蘇格蘭成為世界上第17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地區。
盧森堡
2004年7月,盧森堡通過民事結合法案,它准許同性和異性伴侶均能登記為夥伴關系,因此其權利要少於婚姻權利,該法案在2004年11月1日生效。
2014年6月18日,盧森堡議會以56比4的壓倒性優勢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除了保障婚姻平等之外,法案還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孩子。該法案於2015年1月1日生效,盧森堡成為繼荷蘭、比利時、西班牙、瑞典、葡萄牙、丹麥、法國、英國之後第9個承認同性婚姻的歐盟國家,也是第17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斯洛維尼亞
在2005年7月,斯洛維尼亞議會以44對3通過了民事結合法案,在2006年7月23日,該法案正式生效。
2015年3月3日晚,斯洛維尼亞國會以51比28的投票結果通過婚姻和收養權平等法案。如果總統帕霍爾(Borut Pahor)將法案簽署為法律,該國將成為中歐地區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芬蘭
2001年10月,芬蘭國會通過了一部法案,允許同性戀者以伴侶身份登記,該法於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2014年11月28日,芬蘭國會以105票贊成、9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婚姻平等法案,芬蘭將成為北歐地區最後一個以及歐洲第12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眾多芬蘭民眾和政界人士紛紛在Twitter上留言慶祝,形容這一天是「芬蘭實現平等的偉大日子」。
2015年5月23日,愛爾蘭都柏林,愛爾蘭就同性戀婚姻是否合法舉行全民公決,結果顯示62%的投票者贊成。愛爾蘭成為世界上第18個通過同性婚姻法案的國家
美國
美國公民的婚姻事務交由各州政府自行管理。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4裁決同性伴侶在美國具有婚姻權,使得同性婚姻在美國全境合法化。在此之前,美國已有36個州及首都華盛頓特區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有仍有14個州份禁止同性婚姻。
2013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法官意見表決後裁定,禁止聯邦政府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聯邦婚姻保護法(DOMA)》違憲,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享受同等聯邦福利。同時裁決加州的8號提案的辯護方無權辯護並駁回,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打開大門。美國最高法院的此項裁決被認為是美國同志平權運動的里程碑式的事件。
2014年10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決定不聽取有關同性婚姻禁令的上訴,為更多州允許同性婚姻掃清障礙。
美國最高法院的做法給在印第安納州、俄克拉荷馬州、猶他州、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的男女同性戀者結婚鋪平道路,使得美國允許同性婚姻的州增加到30個。剩下的20個州仍禁止同性婚姻。法官沒有解釋為什麼作出不處理這一問題的決定。
2014年11月13日,美國最高法允許堪薩斯州成為美國第33個同性婚姻合法州,同時1位聯邦法官宣布南卡羅來納州的同性婚禁令無效,同性婚倡議人士贏得兩大勝利。11月4日,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克萊布崔判決宣布堪薩斯州的同性婚禁令違反美國憲法「平等的法律保護」原則,堪薩斯州官員要求法院推翻這項判決遭到駁回。
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裁定同性結婚是一項人人皆有的權力。
2015年6月26日,美國華盛頓,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同性伴侶有權在全美50個州結婚,總統奧巴馬在Twitter發文,指今次裁決是邁向平等一大步。全美有36個州以及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准許同性婚姻,但最高法院周五的裁決,意味其餘14個州,不能再禁止同性伴侶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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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ke..com/link?url=mFNYp-DyoDB-Mufa
Ⅲ 世界上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是哪個
1、荷蘭
2000年12月,荷蘭參議院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同性戀者結婚並領養孩子,該項法案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荷蘭成為全球第1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該法不但允許同性婚姻,而且可以完全享有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權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同性戀
Ⅳ 同性結婚合法化的國家
同性結婚合法化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南非、阿根廷、烏拉圭、巴西、哥倫比亞、紐西蘭、挪威、瑞典、冰島、丹麥、芬蘭、荷蘭、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英國、盧森堡、愛爾蘭、斯洛維尼亞、德國、中國台灣地區、馬爾他、奧地利、澳大利亞。
同性婚姻,是指同性之間的婚姻關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其也被稱為婚姻平等或平等婚姻權。同性婚姻是傳統婚姻模式的一種變革。
同性戀權利支持者使用的婚姻的定義是:獲得社會承認的、自願的、忠貞的、單配的、合法的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契約結合,由政府和(或)社會通過給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權利、待遇和責任表示認可。這些權利包括經濟、稅收、遺產、生養子女以及做出醫療決定的權利。
把原來婚姻定義中的「一男一女」抹掉。去掉了傳統觀念的束縛,以現代的重視和尊重個體權利的道德觀念來決定同性婚姻的有效。如果社會認同,任何性別之間的關系都可以被認為是「婚姻」。在一些國家,宗教婚姻和世俗婚姻是同時進行的;而在另一些國家,宗教婚姻必須等到政府批發的文件,或者一個法定的儀式舉行後才是合法的。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本質是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並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Ⅳ 全球有多少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
txl已合法化國家:丹麥、挪威、瑞典、冰島、荷蘭(第一批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傳統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德國、芬蘭、瑞士、葡萄牙、比利時 (第二批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但這部法律不允許同性家庭收養孩子)、英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紐西蘭。 部分地區合法化的國家:美國、阿根廷、澳大利亞。截止於2017年12月7日,全球已有26個主權國家和1個地區即27個國家地區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名單為【美國、加拿大、南非、阿根廷、烏拉圭、巴西、哥倫比亞、紐西蘭、挪威、瑞典、冰島、丹麥、芬蘭、荷蘭、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英國、盧森堡、愛爾蘭、斯洛維尼亞、德國、中國台灣地區、馬爾他、奧地利、澳大利亞】,其中澳大利亞是全球第27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和地區,於2017年12月7日立法承認同性婚姻。如果墨西哥那個最高法院私下承認同性婚姻也算,那麼澳大利亞是全球第28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北歐所有國家已經同性婚姻合法,北歐(挪威、瑞典、丹麥、冰島、芬蘭)平均有84%以上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平等;美國、加拿大、阿根廷、烏拉圭、巴西、哥倫比亞、紐西蘭、荷蘭、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英國、盧森堡、愛爾蘭、斯洛維尼亞、德國、中國台灣、馬爾他、澳大利亞、奧地利平均有50%到91%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平等;27個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國家和地區當中,除了阿根廷、烏拉圭、巴西、哥倫比亞、南非這5個國家外,全部為發達國家或發達經濟體。
【拓展資料】
同性戀分別有兩種相關概念:
一、同性戀,又稱同性愛或同性吸引,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為同性戀的兩種種類,是指個體只對同性產生愛情和性慾的現象。
二、同性性行為,是指非同性戀者和同性發生性行為的現象。
性取向和性愉悅有關,但不等同於性行為。一個異性戀者可能會發生同性性行為,一個同性戀者也可能會發生異性性行為,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例如:一個異性戀者在長期缺乏異性的環境中,有較低幾率會將同性幻想成異性發泄性慾;一個同性戀者可能會因為各種外界壓力而和異性結婚,並被迫和異性發生性行為。但這並不代表他/她們的性取向發生了轉變或對不符合性取向的對象產生了愛情,也不代表人們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對象身上獲得性愉悅。相反,當人們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對象發生性行為時,會異常的痛苦、惡心或性愉悅不足。僅依靠性行為判斷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區分性取向、性愉悅和性行為是很重要的。
Ⅵ 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是為了什麼
關於同性婚姻的提案
建議我國設立同性婚姻的法案。理由如下:據現行法律,同性戀不違反中國法律,同性戀者是具有各項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性戀者當中有人有結婚的要求,他們的要求與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沒有沖突,應該得到承認。
第二,鑒於同性戀者屬於少數族群,許多國家已設立反歧視的保護性法律。目前西方許多國家已陸續承認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侶關系,較早的有澳大利亞及北歐國家,較晚的有加拿大、法國、德國、美國的一些州(如馬薩諸塞州、紐約州)和一些城市(如舊金山)。如果我國能夠允許同性婚姻,將屬於保護少數族群利益、反對歧視的立法,在人權方面使我國躋身於世界先進行列,也可以此證明我們的黨和政府是代表了先進文化的,取得與西方一些國家在人權方面斗爭的優勢。某些西方國家,特別是天主教國家,在關於同性戀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壓力,要想通過保護此類少數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艱難;而中國傳統文化對於同性戀並不太歧視,這是我們在人權方面可以得分的一個有利背景,應善加利用。一旦中國立法保護同性婚姻,將成為我國保障人權的一個有利證據,使僅僅允許同性戀進入軍隊服役的美國聯邦法律相形見絀。
第三,由於同性戀者的關系沒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縛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戀者交友隨意,增加性病傳播的可能性。雖然從人際關系平等觀來看,一對一的關系與一對多的關系並沒有高低優劣之分,但是從身體健康角度來看,前者確實優於後者。目前,男男性行為在艾滋病傳播中所佔的比例迅速攀升,群內感染率已經超過5%,並有繼續上升趨勢。而承認同性婚姻則可以使相當一部分同性戀者建立和保持長期關系,減少短期關系,從而減少性病傳播的可能性。
第四,從歷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長壓力較大的國家,對同性戀一般都採取比較寬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國家對同性戀則比較嚴厲。這是因為人口中有這樣大的一個人群不生育,將對國家的人口狀況產生直接影響。據統計,男女同性戀人口在人群中會佔到3-4%,在中國就是3900萬-5200萬人。由於沒有同性婚姻法,這些同性戀者大多數會同異性結婚生育。如果他們可以與同性結為生活伴侶,將有這樣大的一個人群不生育,有利於我國的人口控制。
第五,由於傳統文化習俗要求所有的人都要結婚,有大量同性戀者不得不進入異性戀婚姻,造成大量婚姻悲劇(諸如「男同性戀者的妻子」問題;「女同性戀者的丈夫」問題),導致此類婚姻質量降低,離婚率增高。如果中國批准同性婚姻,可以大幅度減少同性戀者進入異性婚姻的可能性。
第六,我國有保護少數族群和弱勢群體利益方面的成功經驗,如在保護少數民族利益、保護婦女兒童利益方面都屬於世界領先地位。對於同性戀這個處於弱勢地位的少數族群的保護將使我國的形象更為開明、進步,造成一種各社會群體之間更為寬容、和諧的氣氛,有利於國家的形象和社會的穩定,免於出現西方社會中同性戀不斷遊行示威、與主流社會文化發生激烈沖突的局面,而和諧、寬容的做法也與中國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諧的精神合拍。
總之,中國允許同性婚姻有百利而無一害。為了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戀這個少數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能夠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