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華民國的時候是一夫多妻制度嗎
雖然民國法律也裝模作樣地規定要實行一夫一妻制,但對於已經納妾的人並沒有什麼懲罰措施,所謂的一夫一妻只不過一紙空文。
民國名人如康有為、唐紹儀、嚴復、馬寅初等都納了妾。北洋軍閥中,張作霖納妾六人,山東軍閥張宗昌有十幾位姨太太。民間的情況也一如舊例。
針對這一情況,後來民國法律中索性承認了妾的法律地位,比如上海等經濟發達的地帶,有錢人養妾並不和正妻放在一處,而是另開一處宅院,另以錢財贍養。民國法律規定,另開的宅院,其財產擁有權和子女繼承權,都等同於正妻。
到了1930年,南京國民政府的國民政府頒布了《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並於1931年的5月起開始施行,其針對的就是婚姻家庭。當時,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的立法原則是「妾之問題,毋庸規定」,並認為「妾之制度,亟應廢止,雖事實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認,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單行特別法規定」。法律也隨之配套規定,如果再有納妾的,將等同於通姦罪。
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地廢除納妾制度。但由於民國政府的社會控制力不高,而且納妾制度歷史慣性太大,民間的納妾現象仍然存在。
真正將這個婚姻陋習鏟除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政府。
1928年,中共六大通過的《婦女運動決議案》中明確提到反對多妻制。但由於當時我黨尚未掌握政權,這個主張只是作為一個原則,沒有得到推行。1931年,蘇維埃政權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婚姻條例》,明確禁止一夫多妻。
但是也有人鑽空子,有的人說,我只明媒正娶了一個妻子,另外的是妾,不是妻。針對這一情況,1939年陝甘守邊區政府的《陝甘寧邊區政府婚姻條例》進一步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納妾。徹底封死了法律空子。
㈡ 中華民國 婚姻體制
其實我國歷史上都是號稱實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如《唐律疏議·戶婚》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但這都是名義上的,因為不禁止納妾,實系一夫一妻多妾制。中華民國時期1930年的民法親屬編雖禁止重婚,但國民黨政府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647號解釋卻聲稱:「取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 所以中華民國的一夫一妻制是名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其實質亦系一夫一妻多妾制。
㈢ 20個民國愛情故事,告訴你美滿婚姻的真相
曾經認為好的愛情是這樣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等到我們老得哪也去不了,一路上收藏點點滴滴的歡笑,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聊……
相知相守直到永遠的愛情,總是被我們渴望。在時局動盪的民國時期,文人雅士、才女名媛個性鮮明,各具風采,他們的愛情有曇花一現的,有半路結緣的,還有一生只愛一個人的。
愛爾蘭詩人羅伊.克里夫特在詩歌《愛》中這樣寫到:
「我愛你,因為你能喚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愛你,因為你穿越我心靈的曠野,如同陽光穿透水晶般容易,我的傻氣,我的弱點,在你的目光里幾乎不存在。
而我心裡最美麗的地方,卻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別人都不曾費心走那麼遠,別人都覺得尋找太麻煩,所以沒人發現過我的美麗。」
理想中最好的愛情是你愛的那個人,在你的面前會不自覺放下一切戒備,做最真實的自己。你的好,你的壞,全部照單全收。
每提到最好的愛情,便不得不提錢鍾書與楊絳。
有時候,人和人之間的緣分,僅一面就註定要牽手一生。在清華大學工字廳,兩人第二次見面,錢鍾書說:「我沒有訂婚。」楊絳答:「我也沒有男朋友。」
從那一刻起,他們認定彼此就是那個讓自己心動的人,兩個新時代的年輕人開始了每日一封的書信往來。思念被化作筆下的文字,他們互訴衷腸,信中還有不少情詩,現在讀來仍覺情意綿綿。
錢鍾書曾評價楊絳為「最賢的妻,最才的女」,她上得廳堂,下得廚房。
錢鍾書帶著楊絳一同去英國游學的那段時間,錢鍾書吃不慣房東做的的飯菜,楊絳就重新找房子,置辦廚具,親自下廚做羹湯。
生活中的錢鍾書像個不懂事的孩子,他常常給家中添亂,台燈壞了、墨水弄臟桌布,楊絳只是說一句「不要緊」便開始收拾。
楊絳說:「作為鍾書的妻子,他看的書我都沾染些,因為兩人免不了要交流思想,我們文學上的交流是我們友誼的基礎,彼此有心得,交流是樂事、趣事。」
因女子學院研修文學的名額已滿,楊絳常跑到圖書館自學西方文學,還與錢鍾書比賽誰看的書多,書讀完以後還要互相點評一番。
1942年底,錢鍾書說想寫一部長篇小說,楊絳當即表示支持,錢鍾書每寫完一章,楊絳就拿來讀,然後催著他繼續寫,這部小說就是廣為人知的《圍城》。
容你的生活技能為零,懂你的鴻鵠之志,無條件支持你的事業,又不忘追隨你的腳步,共同成長,相互成就,這就是他們愛情保鮮的秘訣吧!
特立獨行的豬先生所著的《世事如書,我只愛你這一句》向我們展現了時局動盪、新思潮湧現的民國時期二十對眷侶的愛情故事。甜蜜的、美滿的、淡雅的、心酸的、苦澀的、狼狽的、轟轟烈烈的愛情與婚姻,都是人生的表現形式。一封情書,一份情思,紙已泛黃,情意猶存。
書中有甜蜜得羨煞旁人的愛情,如錢鍾書與楊絳;
有如荷塘清風般淡雅的愛情,如朱自清與陳竹隱;
有今生今世要在一起的吳文藻與冰心,林語堂與廖翠鳳;
有平生伴侶亦友亦妻的梁實秋與程季淑;
有彪悍婚姻之稱的胡適與江冬秀;
有無情無愛的魯迅與朱安……
並非所有愛情都如錢鍾書與楊絳般美滿,瑣碎與平淡乃是生活的常態,他們的婚姻美滿只是更多了一份與人相處的智慧,一份各自成長的動力,一份相互體諒的包容,以及思想的高度同步,各自成長,互相成就更好的彼此。
願你能從書中看懂愛、明白愛、得到愛。
㈣ 民國名人們的原配夫人們,為何全都遇到始亂終棄的命運
民國時期,是個動盪的時代,無論是社會環境還是思想信仰都是處在劇變之中,受西方傳入的新思想影響,民國時期的人們思想上更為開放,更嚮往自由,尤其是在婚姻問題上,講究自由戀愛,你情我願,對於老式包辦婚更是不屑一顧。
民國聞人們大多出過國喝過洋墨水,思想境界上比之普通人更為高上一籌,封建式的老舊婚姻更是他們強烈抨擊、厭惡的對象,然而非常遺憾的處在大時代變革中的他們中的大多數因種種原因往往成為了封建婚姻的受害者。為了沖破家庭束縛,解開封建枷鎖,他們或者逃避婚姻,或者冷漠新妻,總是以極端方式表示與舊社會的決裂,這也從而造就了一大批生活極其不幸的所謂的「原配夫人」。
她們在極好的青春年華,將一生奉獻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然而除了得到一個貌似光鮮的「名份」外,其他就如浮雲般不可觸及。這是她們自身的悲哀,也是時代的悲哀。
於氏
1876年,17歲的袁世凱在河南老家成親,妻子是沈丘於氏。
據說於氏的祖父是淮陽首富,於家是典型的家長式封建家族,對於女子的教育,遵循的是「女子無才便是德」,因而於氏知識修養欠缺,對新生思想新生事物也比較抵觸。
對於這樣一位元配夫人,袁世凱自然是不滿意的,兩人唯一的成果也就只有長子袁克定了。在一次接見公使過程中,於氏在面對外國人的握手禮時根本不知道手往哪裡擺,這使得袁世凱對她越是看不慣,也就逐漸冷落了。
盧慕貞
盧慕貞是孫中山的原配夫人,出生於廣東香山的書香門第之家,十七歲時與當時十八歲的孫中山結婚,生下了三名子女:孫科、孫?約八鎄瘛?/p>
盧慕貞的父親盧耀顯曾經在海外經商,家裡條件優越,盧慕貞是中國傳統的「賢妻良母」型女性,當孫中山在外奔波革命事業時,他在家裡盡心盡力操持家務,讓孫中山少了很多的後顧之憂。
辛亥革命成功後,孫中山成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盧慕貞攜子女趕到南京伴隨在孫中山身邊。1913年,孫中山赴日本考察,盧慕貞也是一同前往。
「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流亡日本,在日本期間,宋慶齡開始擔任中山的英文秘書。1915年兩人相愛,正是在同年9月,孫中山與盧慕貞攤牌提出離婚。面對同盟會元老們的強勢支持,盧慕貞卻很是理解地同意了離婚。當年10月,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東京成婚。
離婚後,盧慕貞幾經轉折居住在澳門,直到1952年去世。
趙春桂
張作霖的原配夫人趙春桂,是曾經救過張作霖的富戶趙占元的女兒,她嫁給張作霖時張作霖還沒有發跡,可以說是「患難夫妻」,兩人生有一女二男:張首芳、張學銘、張學良。
趙春桂在人際關系處理上很是到位,是個不可多得賢內助,她常常為張作霖排憂解難,處理張作霖與兄弟間的關系。然而等到張作霖功成名就,趙春桂已經人老珠黃,不可避免地喜新厭舊戲碼上演,隨著矛盾加深,兩人越行越遠,趙春桂終在鬱郁寡歡中於1912年去世。
朱安
朱安是浙江紹興人,她與魯迅的婚事,完全是由魯迅的母親一手包辦,並未徵求魯迅的同意。魯迅也是在1906年被老太太從日本騙回老家才完成的婚事。
魯迅曾多次對人說,朱安是他母親的太太,不是他的太太,那隻是母親送給他的一件禮物。因而他很是不願意和朱安在一起,也不願意和朱安同房,他也曾想到過離婚,但又顧慮到那個年代離婚對一個女人產生的重大影響,而無法痛下狠心。
朱安對魯迅很敬重,稱之為「大先生」,她盡心盡力地服侍著老太太,希望有一天大先生能夠回心轉意。朱安曾經認為,自己就像一隻蝸牛,即使大先生不喜歡她,她只要肯努力,慢慢地往上爬,總是能夠爬上去的。然而,許廣平的出現,把她的所有幻想給打破。
絕望過後,朱安有些死心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侍奉老太太身上,對於魯迅的原配夫人身份,她也始終難以釋懷,臨終前還希望葬在魯迅墳墓旁,而她最終未能如願,被葬在了西直門外保福寺。
張瓊華
郭沫若早在十歲那年就訂過婚,女方後來夭折了。過了幾年後,父母又給他定下了一門親事,樂山蘇稽鎮張家的女兒張瓊華。
張瓊華讀過書,認識字,家庭出身與郭沫若屬於門當戶對。郭沫若對這樁婚事卻是很不滿意,無奈之下,被迫舉行了婚禮,但他堅決不與張瓊華同房,結婚後第五天就跑去了成都求學。
從1912年結婚到1980年去世,長達六十八年的人生生涯里,張瓊華一直過著守活寡的日子,但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封建理念,她孝敬公婆,恪守婦道,而不敢有任何的想法,封建制度吃人從來不吐骨頭,在她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驗證。
張幼儀
張幼儀算不上是封建式女性,她曾就讀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范學校,接受過先進教育,而她與徐志摩的婚姻卻是「媒妁之命,受之於父母。」
徐志摩對於這段婚姻很是反感,在1918年生了長子徐積鍇後,就出國留學去了。之後,雖然也把張幼儀接到了身邊,徐志摩也是很不願意,只是把張幼儀當成是家裡人強加給他的陌路人。等到徐志摩愛上了林徽因,不顧一切地追求,就連張幼儀有著二個月身孕也不管,非得要離婚。1922年生下次子彼得後,張幼儀在與徐志摩的離婚協議上簽了字,兩人也就此正式離婚。
張幼儀之後獨力扶養兩個兒子,彼得不幸早夭,徐積鍇成年後在美國做了土木工程師,有著家庭的財力支持,她的生活倒不凄慘,還曾出任了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顯示出超高的經商頭腦。後來,張幼儀去了香港,與醫生蘇紀之結了婚,晚年生活過得還是不錯。
王明華
看過陳凱歌導演的電影《梅蘭芳》的人,對梅蘭芳的妻子福芝芳以及曾經的愛人孟小冬應該不會陌生,然而福芝芳之前,梅蘭芳還有一位原配夫人王明華。
王明華是旦角王順福的女兒,比起梅蘭芳還大上兩歲,王明華與梅蘭芳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兩人生下了一兒一女,大永和五十。為了更好地照顧與支持梅蘭芳的事業,王明華去做了絕育手術。沒想到,兒女相繼不幸去世,為了梅家傳宗接代著想,在王明華的堅持下,才有了後來梅蘭芳與福芝芳的姻緣。
之後,王明華、梅蘭芳、福芝芳三人相處得不錯,生活過得還好,只是沒有福芝芳那麼常被人提起。
毛福梅
毛福梅與蔣介石是同鄉,於1901年嫁給了蔣介石。兩人的結合,也是很具封建傳統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因而感情基礎極為薄弱,外加上兩人無論是年齡學識以及思想文化都具有著很大的差距,這只能使兩人在感情上越行越遠。
1905年,蔣介石即遠赴日本求學,聚少離多下,兩人感情也逐漸轉淡。1910年,兩人的兒子蔣經國出生,依然未能改善兩人感情。到了1913年,蔣介石身邊已經多了一位妾姚冶誠,兩人的婚姻實質上已經難以修復。
1921年,蔣介石的母親病逝,辦完喪禮後,蔣介石召開家庭會議,宣讀了對毛福梅的休書。也就在同年12月,蔣介石在上海迎娶了陳潔如。然而,兩人的離婚手續直到1927年,才正式辦妥,因為當時蔣介石要娶宋美齡。
在「離婚不離家」的原則下,毛福梅最終同意了與蔣介石的離婚,走完了法律上的程序。至此後,她雖然不再是蔣介石的妻子,仍然住在蔣家,蔣家的族譜上也依然寫有她的名字。
按照這樣下去,毛福梅的生活應該是不差的,可是沒想到1939年日軍飛轟炸了溪口,毛福梅不幸遇難,享年57歲。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約撰稿人:菊花茶/文
菊花茶,本名鄭良,網名菊花茶163,天涯新浪論壇知名歷史作家,資深三國控。曾發表過《華山論劍》、《歷史原來是這樣的》、《三國往事越千年之建安十三年》、《快意恩仇的人生》、《禍起蕭牆》等文集。
㈤ 為什麼說民國愛情十有九悲
因為當時的時代背景,在愛情的道路上,相愛雙方總是有太多不得已的理由
1、愛情的表達不同。
民國時期的愛情,可以用撲朔迷離來形容。但總體來說還是很傳統的,在愛情的表達上比較委婉,我們在看那些民國時期的愛情的時候,很多都是用眼神交流,可謂是無聲的愛情。
可以找到一個種猜不到結局的表白。很多人覺得民國事情的愛情好看大概也是因為如此吧。讓敏姑歐子琪的愛情愛情懂了幾分妖嬈。民國事情的愛情,不僅僅在表達上不容易,在見面或是走上婚姻的殿堂也是不容易的。
2、束縛太多,不自由
張學良的愛情就是一個例子。張作霖因為早就為他定好了婚姻,所以張學良是沒有太多的權力去選擇自己的婚姻的,而這些大軍閥往往都有著很強的實力,讓這些婚姻成為了他們的實力的附屬品。
一個沒有獨立性的婚姻,是何等的卑微,他成了很多家族的工具或是手段。當時還是父母包辦婚姻的比較多,不像現在,自由戀愛,當時可不是自由戀愛。
3、離不開紛擾的愛情
民國時期,任何一種細節都可能成為爭吵的理由,而女人是大多喜歡爭吵善於爭吵的,爭風吃醋是女人的天性。而迫於無奈,有些人的愛情,以隱忍為條件才能夠保全自己的地位,或是自己的生活。
(5)民國的婚姻怎麼樣擴展閱讀:
民國時期著名的愛情
1、錢鍾書和楊絳
錢鍾書在清華大學古月堂前結識無錫名門才女楊絳,他們一見鍾情,風雨同舟,相知相守65年。《聖經》有言:「有的時候,人和人的緣分,一面就足夠了。因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文壇伉儷錢鍾書和楊絳的愛情便應了這句話。
錢鍾書稱楊絳「最賢的妻,最才的女」,而楊絳則回答:我一生是錢鍾書生命中的楊絳。他們的愛情真的令我們所有人羨慕。
2、林徽因和梁思成
林徽因父親和梁思成父親是世交,兩個地位顯赫,門當戶對。他們的婚姻是互補的,林徽因要強,而梁思成溫和;林徽因感性,而梁思成理性。他們都熱愛建築事業,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梁思成是歷史上的絕佳好男人,他的一生都謙讓著林徽因,即使林徽因之前和徐志摩有一段愛情故事。婚前,梁思成問林徽因「為什麼是我」時,林徽因俏皮的回答:「我會用一生來回答,你准備好了嗎」
㈥ 民國時期中國的婚姻有何變化
民國時期是指1912(民國元年)—1949年,這段時間,是一個承前啟後的歷史發展時期,各種社會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發展。中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轉型,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結束、民國建立,政治制度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變,社會經濟相應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也發生變化,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遷。這些沖擊著城市傳統社會結構,傳統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戰並開始出現了變動。本文試圖對民國時期婚姻制度的變遷,從而揭示民國社會的變遷。
在經歷了清末維新、辛亥革命到民國成立等長期社會演變之後,民國社會恰好處在「破壞告成,建設伊始」的時間段。
眾所周知,中國的傳統婚姻是附於家庭的,婚姻純粹是為家庭和宗族傳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因此,婚姻帶有宗族主義色彩。包辦買賣婚姻,男女毫無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禮法的規定,婚姻締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權操與父母、祖父母等尊長手中,實際上是由男性家長行使的。青年男女結婚之前很多都沒有見過面,結婚之後才開始培養感情。有的夫妻之間長年累月沒有產生感情,卻也因為受到封建但由於受封家長制、孝道等倫理觀念的支配,兩千年來人們無法擺脫而只能犧牲自我,以維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從婚姻中得到愛和快樂。這是一種犧牲個人利益服從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傳統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維護著宗法一體化的封建統治。
此時的婚姻是公開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實行家長專制、漠視子女利益,此時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沒有婚姻的自由,更談不上自由戀愛。
人類自古至今,所經歷了群婚制、對偶婚制和個體婚制(一夫一妻制)是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特別是經濟基礎相聯系的,是以具體的歷史形態存在社會與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②
中國傳統的家庭與中國的小農社會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會,小農經濟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紀20年代,中國近代化進程加快,人們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展。人們離開土地,進入工廠,經濟開始獨立,使青年男女脫離了父母的支配,此時人們之間的接觸,為自由戀愛提供了條件。傳統的父母包辦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經濟的發展,是青年男女更為獨立,使婚姻的變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論思想的束縛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封建專制政體崩解,傳統社會關系開始松動,舊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響,尤其是民國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傳統婚姻制度的解體。新《民法》明確規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經濟地位平等、離婚自由,傳統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卻以往的政治基礎與法律保障。這給了傳統婚姻制度一個重大的打擊。
此外此時人們的婚姻觀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們不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號,而且提出了「廢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張;婚姻制度發生了重大變化,納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漸成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辦婚姻逐漸減少,自主婚姻增多,離婚更加自由,離婚案件增多。
這段時間又有許多青年奮起開始思想大解放。梁啟超猛烈抨擊封建婚姻制度,主張婚戀自由,實行一夫一妻制,反對納妾;③譚嗣同則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實踐一夫一妻制原則。二十世紀留學生知識分子群體形成,他們有西方社會生活體驗,更加痛恨傳統婚姻制度,對其批判更為徹底。1920年,上海《民國日報》曾開展「關於廢除婚制問題」討論,不少人主張廢除婚姻制度,我們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結婚,是一種彼此相互專利的結婚,是不合於『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們要反對之。」④無政府主義者易家鉞曾借「社會主義」的標簽攻擊一夫一妻制,鼓吹「無家」、「無婚姻」;⑤還有一些人把「愛情自由」與「通姦自由」、「性的解放」、「肉慾的解放」混為一談,造成舊道德的否定與道德的虛無主義之間的混沌與朦朧。1926年自命激進的長虹發表《論雜交》一文,否認一切婚姻制度,侈談「性」自由。⑥這些過於激進的改革主張否定了一切社會倫理道德,缺乏足夠的現實感和嚴密的科學性,無法正確指導婚姻變革。
封建社會的一夫多妻,納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處於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遠只能聽從男性的指揮。在愛情上,由於丈夫的多妻,使的這些妻也好妾也罷,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愛。即使有愛,也不能使唯一的專屬與自己,這是對女性愛情的不公平和踐踏。多少妻妾,為了爭寵,發生明爭暗鬥,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這些負面影響不在少數。
民國建立後社會輿論和婦女團體均發出強烈呼籲,「禁止蓄婢納妾」,「納妾者以重婚罪論」堅決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傳統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會的普遍反對。此時的婦女也不再永遠處於受壓迫地位,他們會為自己的權利而戰。婦女已經開紿覺醒,她們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發起沖擊,畸形的婚姻形態正受到人們的挑戰。社會上的婚姻也開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間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時,這種觀念也受到了社會的支持。這樣更加有利於家庭的穩定,感情的牢固。
同樣,這一時期,父母對兒女婚姻的主動權漸漸消失。離開土地,進入工廠;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傳入,使得青年的經濟地位獨立了,不再要依靠家裡的支持,能夠主導自己的一切。與此同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種種條件,使得青年開始交流頻繁。男女結婚不再建立在相親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間又了更多的選擇空間。結婚的基礎從互不相識,到此時的自由戀愛,相愛而結為夫婦。父母的強求也減少,婚姻的自主權增強。家庭的成立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同時也是為了維系愛情,因此,夫妻關系也日趨平等,傳統婚姻中夫為妻綱的觀念已在淡化,越來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愛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濃厚。
傳統婚姻的目的完全是為了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國時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此時的知識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過人生的日子。與此同時,離婚率也提高了。這時男女雙方不再為了家族、為了禮教等束縛自己。男女雙方認為沒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義,就會選擇和平地離婚。這也是一種告別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這個社會變遷的時期,婚姻制度在各個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大程度上來說,從婚姻制度的變遷折射出了民國時期社會的巨大變遷,這一時期,人們在思想、生活習慣、處世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婚姻變革從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長制和男尊女卑、婦女節烈等傳統綱常倫理,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人們思想觀念的現代化,間接導致傳統統治基礎的初步削弱與分解,推助了民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
㈦ 民國時期 婚姻自由嗎
倒也未必。給你舉幾個例子:
1、徐志摩的原配是張幼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徐志摩不喜歡張幼儀,後來更是直接離婚。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一部劇叫《人間四月天》,讓人認識到了徐志摩生命中另外兩個他曾愛過的女人——林徽因和陸小曼。後來徐志摩和陸小曼,就是自由戀愛結的婚。
2、孫中山的原配是其兄長為其娶的。俗話說長兄如父,也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後來孫氏家譜中的妾室,以及後來甚至沒有進入孫氏家譜中的宋慶齡,都是自由戀愛的結的婚。
3、張學良的原配是於鳳至,是張作霖和於鳳至父親定下的娃娃親,也可看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之後廣為傳頌的,卻是張學良和趙四小姐趙一荻至死不渝的愛情。這也是自由戀愛,雖然趙四小姐直到50多歲才真正成為張學良的夫人。
㈧ 民國時期女性的婚姻狀況
民國時期的女性婚姻狀況是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沒有外事權,民國時代的女性地位比較低,比較破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