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歷史類型
人類的婚姻家庭制度經歷了以下歷史類型:
(1)群婚制。分為血緣群婚制和亞血緣群婚制。
(2)對偶婚制。
(3)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奴隸制的、封建制的、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的一夫一妻制。
❷ 人類婚姻的發展類型:經歷了什麼
人類婚姻的發展類型經歷了亂婚、夥伴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指的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
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婚姻的本質和意義
婚姻是為了社會關系的穩定,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後代只是婚姻的結果,當然,不可否認,婚姻對於男女關系和家庭的穩定以及後代的養育培養是很重要的。
但是婚姻的根本是出於感情的交換,感情上需要一個穩定的伴侶,所以出現了婚姻,婚姻是愛情的升華,是穩定的愛情關系,就連繁衍後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穩定夫妻關系建立社會和諧的作用。
❸ (多選)從廣義上說,人類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經歷了哪幾種歷史類型
人類社會婚姻家庭的演化經歷了群婚制、對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種形態。
❹ 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歷史類型加朝代
1,群婚制。群婚即指團體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形式,群婚制又分為血緣群婚制和亞血 緣群婚制。 (1)血緣群婚制就是按照輩分劃分婚姻集團,同一輩分的男女互為夫妻,他們的子女也互為夫妻。 (2)亞血緣群婚制。又稱伙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級階段,它雖然仍是同輩分男女的集團婚,但是排斥 了兄弟姐妹間的通婚。亞血緣群婚制,是指若干數目的姐妹和若干數目的兄弟共同結婚。這些姐妹 和兄弟之間沒有血緣關系。由此可見人類按次第排斥近親婚配的趨勢 2.對偶婚制。對偶婚是人類社會第二個婚姻家庭形態,是從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式。對偶婚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期相對穩定地同生活,但雙方仍有與其他異性發生性關系自由的婚姻形式。典型的形式是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 總結:群婚制和對偶婚制都是原始社會的婚姻形態,其特點和規律表現為: 1).建立在原始社會公有制基礎上 2_.其發展變化反映了原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不同階段 3).受自然選擇規律的影響,表現出越來越多的婚姻禁例。 3.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也叫個體婚制,是指一個人只能有一個配偶,即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要求任 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以上配偶,有配偶者在原終止前不得與第三人再建立夫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 文明時代各普遍確認的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經歷的幾個發展階段: 1)奴隸制的一夫一妻制的特點是公開的買賣婚姻、男尊女卑、野蠻的多妻制、妻子兒女處於無權地位。 2)封建制的一夫一妻制主要特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3)資本主義的一夫一妻制以形式上的婚姻自由代替了包辦強迫,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予以確定 4)社會主義的一夫一妻制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原則為特徵。可見,群婚制是和蒙昧時期相適應的對w偶w婚w制.是h和u野n蠻s時h期a相z適x應.的c一o夫m一妻制是和文明時期相適應的。 hi..com/www.hunshazx.com
❺ 歷史上的婚姻形式是什麼
婚姻的形式,簡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國歷史上存在過多種婚姻形式。
(1)掠奪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親屬的同意,用掠奪的方法強娶女子為妻,俗名叫搶婚。
(2)買賣婚。完全視女子為權利客體,以財物作為價金購買妻妾,把婚姻純粹看成財物交易關系。
(3)交換婚。兩個氏族的男方互換其姊妹為妻,或互換其女兒為媳,是對等交換的議婚。
(4)服役婚。男子於婚前或婚後,須在妻母家服勞役若干時間,作為娶妻的代價。這其實是買賣婚的變形,不過以勞務代替財貨而已。
(5)聘娶婚。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義,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約。其實,聘娶婚是強迫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
(6)選婚與罰婚。挑選良家女子或挑選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納入後宮,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賜給宗室子弟為選婚。對於帝室選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斷配給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圍內婚配,此為罰婚。兩者都屬於強制婚性質。
(7)贈婚與賜婚。依父母或有權人的意志將其所支配的女子贈送給別人為妻,叫做贈婚。帝王將搜刮來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虜的女子賜與子弟或臣下,叫做賜婚。兩者都屬於強制婚性質。
(8)收繼與續嫁。收繼,多數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為己妻,個別也有收庶母為妻妾的。續嫁,指姊亡,妹續嫁於姊夫。
(9)招贅婚。男到女家落戶。贅婿一般分兩種,一種是「養老女婿」,一輩子在女家;一種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10)養媳嫁。大多是有子嗣後,抱養別家女兒作養女,適齡期再與本家子成婚。
(11)指腹婚。又稱胎婚,是兩家主婦同孕,指腹相約定下婚姻。
(12)小女婿婚。男家兒子尚為孩童,因缺少勞動力,娶一個十八九歲的大姑娘為媳。
(13)荒婚。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際女子嫁到男家沖喜。
(14)招夫婚。丈夫死後或生前無力養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稱「拉幫套」、「搭夥」。
(15)典妻婚。將妻作為物權客體議價典給他人,典約期滿,以價贖回。
(16)雇妻婚。將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
(17)虛合婚。為已死亡了的男女舉行婚禮。包括兩種,一是冥婚,又稱嫁殤婚、娶殤婚,指男女死者聯姻;一是過門守貞,指定婚後,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為婦終身守節。也有望門終生守寡的,稱「望門婚」。
(18)轉房婚。學術上又稱逆緣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殘余形式。兄亡嫂轉嫁其弟,弟亡弟媳轉嫁其兄,姊亡妹續嫁姐夫。
(19)表親婚。通常稱姑表婚與舅表婚,是古老的亞血緣婚的遺俗,指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而言。
(20)姘度婚。非法同居,古稱「野合」、「私奔婚」。
(21)共妻婚。是舊社會流行於西藏地區的婚俗,是古代血緣、亞血緣婚的殘余變異形式。多為兄弟共妻,結婚時兄為主夫,其餘弟為副夫。
(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於永寧納西族,「阿注」意為朋友,男女雙方皆可稱之。是一種以女系為主,臨時結交同居為婚的婚姻形式。
(23)試驗婚。是正式結婚前行試驗同居的婚俗。過去西南少數民族中這種婚姻形式較多,是一種自願婚的萌芽。
(24)自願婚。以男女雙方性愛為基礎的婚姻,「私奔婚」是自願婚的古俗形式。
❻ 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與發展
人類兩性、血緣關系進步到社會制度范疇的婚姻家庭,是一個復雜、曲折、漫長的歷史過程。作為社會制度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種具體的歷史形態存在於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的。總的說來,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和社會制度的歷史類型是一致的。我們通常以經濟基礎的類型作為劃分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的基本依據。
原始社會早期經歷過一個漫長的前婚姻時代,那時生產力十分低下,人們結成規模不大的群體共同勞動,共同生活。在群體內部,男女成員在兩性方面是沒有任何限制的。隨著原始社會的緩慢發展,從最初的那種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變出群婚制的各種形態。從廣義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義上說,群婚制的出現標志著婚姻家庭制度的產生,可將婚姻家庭制度分為群婚制、對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種歷史形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姦和賣淫為補充的一夫一妻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另外,恩格斯還對未來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學的預見,斷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消滅後,必將出現與新的時代相適應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 (一)群婚制
根據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提出的婚姻家庭進化模式,群婚制劃分為血緣群婚制和亞血緣群婚制兩個階段。
1、血緣群婚制
2、亞血緣群婚制
(二)對偶婚制
是在母系氏族中的婚姻制度,孩子隨母親姓、和母親所在氏族居住在一起。
(三)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又稱個體婚制,是指根據一定社會規范的要求, 一男一女結為夫妻,任何人在同一時間內不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
❼ 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
夫妻財產制,主要是一國關於夫妻財產所有權問題的法律制度,它還涉及夫妻婚前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終止時財產的分割等一系列問題,又被稱為「婚姻財產制」。某一國家採取何種夫妻財產制立法模式與類型既受自身立法傳統、風俗習慣及思想文化因素的影響,又與社會發展、家庭結構變化,乃至夫妻各自經濟的獨立緊密相聯。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也是充分考慮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歷史發展的進程,借鑒國外的經驗逐步發展起來的。夫妻財產制度是關於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債務的清償和婚姻解除時財產清算的根據,以及對外財產責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它不但是調節夫妻財產關系的主要依據,同時也涉及到交易安全問題。夫妻財產制與夫妻身份關系一樣,總是與一定的社會制度相適應,採取什麼樣的夫妻財產制,首先取決於他的社會生產關系和經濟發展水平,同時又受自身的立法傳統、風俗習慣以及其他的思想、文化因素的影響。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人們的觀念日益更新,在夫妻財產關系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制定於1980年的婚姻法雖然在總的精神和原則上是合理、可行的,基本符合中國國情,但對於調整這些新情況顯得力不從心,法官在處理一些具體案件時也無法可依。因此,在此次婚姻法修改中,對夫妻財產制度做出了新的規定。新婚姻法對我國夫妻財產制度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原有的規定變得更加具體,同時還做出了很多新的規定,這些新規定對社會上普遍爭論的焦點問題做出了較為明確合理的回答,順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
法律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全文包括以下具體內容第一章,一般規定,第二章結婚,第三章家庭關系,第一節夫妻關系,第二節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第四章離婚,第五章收養,第一節收養關系的成立,第二節收養的效力,第三節收養關系的解除。
❽ 原始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的類型
原始社會婚姻形態:
一般經過了雜婚、血緣婚、氏族外婚(群婚,氏族社會主要婚姻形式)、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雜婚:無婚姻、家庭觀念,兩性關系混亂,後代健康狀況極差。
血緣婚:內婚制,後代發育不良,痴呆聾啞,易夭折
氏族外婚制:
野合而婚。沒有固定場所進行婚配結合。
公房制。隨著生產力發展,人們修建固定的住宅,並修建氏族外婚制使用的房屋,為男女婚配提供了一定的條件。
走訪婚。第一種,男子夜間到女方家訪宿,次日拂曉翻悔母家同母家成員生活,婚姻的結合與離異都比較自由。第二種,男子不僅夜間在女方家居住,白天也和女方生產、生活在一起,具有對偶婚的性質。
對偶婚。以女子為中心,男子嫁到女方從婦居,男女平等。
一夫一妻制:是由於私有制的產生和財產繼承製的變化。主要存在於父系氏族社會,男子是家庭和社會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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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常見的婚姻家庭形式主要分為哪三種類型
形式之一:以對家庭的建設完善和成就感為滿足型。
如果兩個人,是以這樣的目的價值取向的婚姻,若要得到幸福和滿足,條件是:首先,彼此嫁給了愛情。之後是,孩子的獲得達到預期。再之後是,事業或者家庭財務不斷完善與增值。也就是說,愛情被轉化成家庭個因素的發展與優化趨勢。許多成功的商人家庭,這樣的特徵明顯。因為他們的目的明顯,核心堅實。趨利避害。
形式之二:以個人獲得外在的認可為滿足型。
這一類型的目的是:得到家庭以外成員的認可為滿足。存在這樣類型的人,比較淡化利益,也比較淡化家庭,他們不是以家庭建設的成就感為滿足,而是以獲得家庭之外的人的認可為滿足。有時是領導,有時是權威,有時是偶像,有時是特定的人或者某群體。
這樣的婚姻家庭沒有核心目的,是以婚姻存在的兩個人之一的個人尋求外在情感滿足為目的。如果兩個人同時具備上述特徵,婚姻存在的長久性不大,如果其中一個有上述特徵,那麼,婚姻的存在必是妥協型的。貌合神離。
形式之三:單體存在。
單體存在,不算是婚姻形態。但是,到了或者應該結婚的人而不婚,屬於零婚姻。其實就是站在婚姻之外的單體。這樣的人該婚而不婚,無外乎兩個因素:身體的,和心理的。身體的,包括比如性冷、潔癖性強迫、不孕、中性人等。心理的,包括比如同性、嚴重交流缺陷、恐懼、厭倦者等等。
❿ 家庭制度在歷史上經歷哪些階段,為什麼最後實行一夫一妻制
自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起源於私有財產制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它經歷了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不同社會一夫一妻制的性質和特徵,都反映了各個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要求。
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具體的歷史形態。它們因均以私有制為基礎而具有共性,又因各該社會中私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反映了當時社會中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種種特點。
奴隸制的一夫一妻制建立在奴隸制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奴隸主佔有全部生產資料和勞動者——奴隸。男子可以從戰爭中獲取女奴為妻,也可以用購買女奴的方法取得妻子。奴隸制的一夫一妻制具有虛偽性和片面性;
封建社會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封建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上的。封建主佔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佔有生產者,但農民對地主具有程度不同的人身依附關系。封建的小生產經濟和封建等級制度,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也有相應表現。實行家長制、包辦強迫婚姻、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封建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徵;
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上的。其生產關系是資本家佔有生產資料。商品經濟是支配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雖然資產階級的自由、平等原則在婚姻家庭中也逐步得到了貫徹。但是,資產階級的婚姻家庭關系,在本質上是以金錢、財產關系為轉移的。以婚外情人、通姦和賣淫作為對一夫一妻制的補充形式,是資本主義一夫一妻制的特徵;
社會主義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和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礎上的。它具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等基本特徵。法律不允許任何形式的重婚、納妾現象存在。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後,需要經歷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婚姻家庭領域里還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舊制度、舊思想的殘余。人類的婚姻家庭制度不斷地從低級向高級形式發展,這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