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滿意現在的婚姻嗎:四種常見的夫妻類型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人們經常很難意識到自己和另一半的夫妻之間的行為模式,但是局外人卻看得很清楚。我們需要像局外人一樣,評估、反思自己的婚姻關系,以便做進一步的調整,讓婚姻更幸福,能天長地久。
能否相愛一生,並不取決於找到合適的伴侶,更多的是營造合適的夫妻關系。相愛一生要依託於能夠持久、讓人愉悅的夫妻關系,即便伴侶發生改變,和諧的關系依舊如初。這種愛不是一成不變的妥協,不是「勇敢的堅持」,不是為了孩子、經濟安全或其他種種原因就在一起,而是讓彼此處於一種真正有趣、真正美滿的關系中。
共同創造的心態。可以把婚姻類比為兩人的一個公司,婚姻的幸福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首先考慮團隊的目標,而非個人的目標。不是為了彼此,比如「我為了你做了這么多犧牲」等心態;也不是為了自己,你必須滿足我的安全感等;而是共同為了這個家庭、為了婚姻。這將使兩人朝向共同的方向,形成一種凝聚力。最終,兩人都可以在婚姻的幸福中得到進步和滿足。雙方不是各付出50%,而是都需要為目標付出100%的努力。
夫妻關系中最重要的,就是在人生的每個階段找到最適合的夫妻相處模式,隨時調整彼此的相處模式。要讓婚姻和愛延續一生,首先要清楚自己和伴侶擁有什麼,以及現在處於什麼樣的階段,這就像地圖一樣指引我們走向正確的方向。
《當金星遇見火星——夫妻恩愛一生的秘密》的作者根據幾十年的婚姻咨詢,總結出常見的四種婚姻關系:浪漫型夫妻、傳統型夫妻、自我關注型夫妻,以及更完美的成長型夫妻。對前三種來說,每種關系都無所謂對錯,但是如果雙方將彼此關系設限,可能就會覺得不滿、壓抑。每一段婚姻都應該努力發展為成長型夫妻關系。
當然,現實中很多夫妻關系並不像書中提煉的那麼涇渭分明,可能以一種為主,或多或少同時兼具其他關系特徵,因此要復雜的多。這種涇渭分明的分類主要供我們思考典型的婚姻關系,具體情況還需具體詳細分析。
浪漫型夫妻處在愛情最高峰時,夫妻雙方都會深陷愛河,被對方吸引,似乎對方就是他/她的全部。上班時,他們渴望趕緊下班回家,彼此陪伴;分開後,他們恨不得立刻就能見到對方。不能互相膩在一起,就打電話、發信息,只有一刻不見,就忍不住思念,一直在想一見面要做什麼。
常見特徵:大部分空閑時間都待在一起;很少和朋友在一起;一直覺得深陷愛河;多數時刻有疲憊感;無法將注意力集中在工作、學業或其他事情上;分開後幾乎每時刻都在思念對方;對方和其他人在一起會覺得嫉妒;心中把伴侶理想化;經常感受到對方身體強烈的吸引力。
浪漫型關系更多的是初期愛情尚未褪去,而激情遲早會褪去,根據研究一般是12-18個月。褪去之後,是否能順利的從浪漫型關系向下一階段轉化,需要雙方共同的心態和行為調整。此外,浪漫關系可能受到影視劇、小說里劇情的影響,這些劇情有很多伴侶間不切實際的期望以及無法企及的目標,讓浪漫型夫妻面臨壓力,如果不能像影視劇里的浪漫,很可能有一方覺得對方不愛自己,去尋找下一個浪漫。
傳統夫妻關系中,雙方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成不變。丈夫也好、妻子也好,對自身的角色定位都受到外界的影響,比如傳統文化的夫妻分工、父輩及周圍人的夫妻相處模式。雙方一個主外(通常是男方)、一個主內(通常是女方),通常主內的一方會不被重視。
常見特徵:對兩人應盡的義務和應盡做的工作有固定的協議;堅持傳統價值觀;夫妻中有一人覺得對方過於想當然;總是和對方重復同樣的活動;其中一人或兩人都覺得生活一成不變;感覺不快或兩人有矛盾,很少交流;在解決矛盾或作出決定方面,其中一人或兩人都很被動;過度依賴對方的意見和行為。
隨著社會分工細化,男女平等,女性的成長需求更加迫切,傳統的夫妻相處模式受到挑戰。然而,由於老一輩的影響(比如婆媳共同生活等),以及傳統觀念的影響,仍有較強的角色要求強加在夫妻雙方身上。
很多時候,外人看來傳統型夫妻能把家庭里里外外的事情處理的有條不紊,令人羨慕。但是這背後可能隱藏著主內一方的成長、願望、受到壓制,感覺被家庭事務所捆綁。
自我關注夫妻中,雙方關注的中心都是自我的感受,獨立於對方發揮作用。盡管他們也從對方那裡獲得支持與幫助,還有一些分享,但是他們有各自的職業、發展規劃,也有各自的興趣愛好、社交、生活安排等。他們並沒有覺得彼此有多少聯系,也不覺得相互依賴。他們是兩個獨立個體,有各自的目標和要求。
常見特徵:很少和對方呆在一起;首先關注的是個人目標和成就;對另一半的成功心感嫉妒;和另一半競爭;幾乎沒什麼時間一起娛樂;分頭度假;兩人幾乎沒有共同的朋友;一直很忙;兩人一起時關注的都是家庭瑣事、工作項目、養孩子等;把很多時間花在肚子處理自己的工作和愛好上;
當今社會,有越來越多的自我關注型夫妻。自我關注與傳統的夫妻角色,有一定的沖突。很多AA制夫妻、互補干涉彼此的夫妻關系、很多明星的夫妻關系等,均是如此。
自我關注夫妻關注的都是自我,一旦兩人都很耀眼,夫妻關系就沒有過多的空間容納彼此。
當很多婚姻關系長期處於一種模式後,很容易固化,看不到其他類型,沒有改變的動力,很難做出改變。而即使想改變,也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並掌握正確的方法。如果能做到,夫妻關系就成為成長、動態的關系,這是真正健康的夫妻關系。
在成長型夫妻關系中,相處模式不再固化,不再一成不變,而是會持續調整、適應,讓彼此生活的非常舒服。它包含前三種夫妻關系的特點,只是能根據特定的階段和重點任務,以共同解決問題為出發點,調整彼此的行為,摸索更適合的相處模式。
成長型的夫妻關系,根據幸福婚姻的指導原則,調整彼此的相處模式。他們恪守承諾,作為一個團結的整體相互配合,一起想辦法解決婚姻關系中的種種問題。他們不會只考慮自己的需要,不會完全犧牲自我來維持夫妻關系、維護家庭,他們不斷努力,創造出既有益於個人又有益於「夫妻及家庭」的模式。他們在每個階段都能認識到新情況,及時調整相處模式。
婚姻關系包括很多要素:激情、理解、家庭共同的責任、個人願望、個人興趣與愛好、個人社交、個人工作與發展,以及各自的空間與邊界等。每種要素都是必須的,缺一不可,而且每種要素的重要程度需要隨時間調整。
美滿的夫妻關系應該同時兼具:愛、友誼和戰友。他們保持著最初的激情,分享彼此的人生感悟,又能合理分工、互相鼓勵、共同戰斗,經營好家庭,他們是恩愛如初、肩並肩前行、背靠背戰斗。
參考書籍:當金星遇見火星——夫妻相愛一生的秘密
❷ 婚姻的分類有幾種
從不同的角度有多種不同的分類。已結婚是否為要式行為分為法律婚、宗教婚和事實婚。已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分為:自主婚、買賣婚、包辦婚、脅迫婚、搶奪婚等;依男娶女嫁或男到女家分為:聘娶婚和贅婚;依婚姻當事人之問有無親屬關系分為:中表婚、遠親婚和非親婚;以當事人的年齡分為:童婚、早婚和完婚;已結婚的次數分為:初婚和再婚;依當事人是否同時具有數個婚姻關系分為:有效婚和無效婚;以婚姻是否為男女異性間的行為分為:兩性婚和同性婚。此外,還有順緣婚和逆緣婚,等等。
❸ 夫妻關系十大類型
一、愛情型
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夫妻關系,就像很多女生常說的——要嫁就嫁給愛情。愛情型有兩個類別,一類是由美貌吸引而結合在一起。這種類別的夫妻有一定的風險,美貌再好,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漸消逝,如果婚姻缺乏其他保證,這種婚姻通常在雙方步入中年出現危機;另一類是以性格相似或者互補為基礎的結合,由於性格相對比較穩定,不像外貌那樣容易變化,所以這種夫妻婚後生活比較穩定幸福。
二、功利型
功利型的夫妻關系是指以愛情之外的出身、學歷、財富、社會關系等條件為基礎的結合。如果夫妻雙方認為自己的付出與回報平衡時,婚姻能夠持續,彼此感到滿意;如果一方或者雙方感到自己付出的多,而回報少時,就會對另一半產生不滿,產生危機。這種關系的夫妻,從戀愛到結婚,都表現得非常理性,很難享受甜蜜的愛情,所謂的結婚,更有點像「搭夥過日子」。
三、平等合作型
這種類型的夫妻會平等的承擔起各自責任,根據自己的特點進行分工。夫妻雙方能夠心平氣和地扮演好各自角色,同時對對方有美好的期待,彼此都認可對方在家庭中的價值和作用,有比較強的責任感,家庭關系也很和諧、穩定。
四、建設型
建設型的夫妻從一開始就制定了目標,為了這個目標會勤奮努力,比如說,要創業致富、教育子女。為了實現目標通力合作,他們在生活中能夠吃苦耐勞、踏實肯干、勤儉節約。在一起努力的過程中,夫妻會感受到生活的意義,認識到彼此的重要性,能夠有效維持和促進婚姻。這種婚姻的不足是:精神生活可能會比較匱乏,雙方在心靈上的溝通比較少,當目標實現後,一方可能變得滿足慵懶,關系容易出現裂痕。
五、懶惰型
懶惰型的夫妻在婚後不久,就很快失去對婚姻的熱情。他們不願去改變現有的生活,覺得一切都維持現狀就可以,無法發現需要解決的問題,即便發現了也不願意去解決。這種關系的夫妻,幾乎沒有沖突、緊張,自然也沒有什麼樂趣,看上去就像是兩個整天住在一起的陌生人,長久下去,婚姻也就變得名存實亡了。
六、失望型
失望型的夫妻剛一開始,也會努力拚搏,爭取創造幸福美滿的生活,對婚姻有很高的期待。但是,他們很快就發現,婚姻中有許多不如意的事情,遠沒有自己想像那般美好,正所謂「現實不理想,理想不現實」,另一半的表現也和自己的期待相差很多,所以會感到失望。
❹ 婚姻類型有幾種
❺ 安徽結婚習俗安徽的結婚風俗有哪些
眾所周知,不同地方的婚禮習俗都不一樣。到一個地方參加當地人的婚禮,就必須了解當地的風俗及禁忌。如果不了解這些基本的文化風俗,就會鬧出許多讓人啼笑皆非的話,還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那麼,安徽這個地方的結婚習俗是什麼呢?安徽的結婚風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❻ 我國的婚姻方式劃分為哪四種
在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我國曾出現過許多形形色色的婚姻形式。
一、搶奪婚:俗名叫搶婚,也稱劫奪婚、搶劫婚,是盛行於以男性為中心的游牧時代。此時因女子已是男子的所有物,所以成為部落與部落、民族與民族之間發生斗爭時的掠奪對象。
二、買賣婚:是族外婚議婚的發展,是私有制婚姻的代表形式。男女雙方沒有權力按自己的意願決定婚姻,完全由父母做主。男女的父母定好了以後,男方便用相當數量的財物為代價換取女方為妻。
三、服役婚:這是原始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轉變時期的一種婚俗。它是以男方赴女方家服勞役為條件,換娶妻子到本氏族或本家族中來。服役的期限各地不一,通常為3~7年,長者達10餘年,也有的服役到婚後生育子女,方可攜妻返家。
四、表親婚:指兄弟的子女與姐妹的子女之間互相締結的婚配形式,是古老的亞血緣婚的遺風,曾流行於全國廣大地區。
五、交換婚:是古代族外婚的一種古俗形式,它是兩個氏族的男方互換其姊妹為妻,或互換其女兒為媳的做法,是古代以人易人,對等交換的族外婚的延伸。
六、轉房婚:學術上又稱逆緣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姊妹」,共夫共妻的殘余形式。
七、招養婚:就是人們常說的「入贅」,口語稱「招養老女婿」。
八、招養夫婚:是一種重婚的一妻多夫的變異形式。如女方的丈夫因病或因殘等原因不能參加勞動,再招回一位男子共同生活。
九、典妻婚:這是舊社會買賣婚派生出來的臨時婚形式。又稱「承典婚」、「租妻婚」、「借肚皮」、「租肚子」等,實際就是「借妻生子」或叫「借腹生子」。
十、童養婚:是我國封建社會時期的婚俗之一。大多是有了子嗣後的人家,抱養別家的女兒作為養女,到了該女子適齡期再與本家子成婚。
十一、指腹婚:包辦婚姻的一種變態形式,又稱胎婚,是兩家主婦同時懷孕, 父母便指腹為媒, 若所生為一男一女,即結為夫妻。
十二、冥婚:又稱嫁殉婚,娶殉婚,是一種古老的封建加迷信的婚俗形式。它的特點表現為男女兩方是用死者聯姻的婚嫁關系。
十三、共妻婚:是舊社會主要流行於裕固族中的古俗,其表現形式為:哥哥先娶了妻子,經過一段家庭生活之後,弟弟也慢慢加入婚姻關系,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實。
十四、「阿注婚」:此婚俗流行永寧納西族,「阿注」意為朋友,男女雙方皆可稱之,是一種以女系為主,臨時結交同居為婚的類型。
十五、走婚:是雲南省少數民族摩梭人的婚俗。在日間,男女很少單獨相處,只能在聚會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對意中人表達心意。男子若是對女子傾心,便在日間的聚會上約好女子,到半夜的時候再到女子的「花樓」相會。
十六、試驗婚:是未正式結婚前先試行同居的婚俗。過去西南少數民族中這種婚姻形式較多,它是一種自願婚的萌芽。
十七、自願婚:以男女雙方以性愛為手段的正常婚俗,雙方在經濟、情感、生活各方面保持了平等與均衡。
❼ 婚姻狀態四種類型
1、未婚:婚姻狀態填寫的未婚,也就是說是成年了但是出於沒有結婚的狀態,至少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婚姻存在的,也就是法律認證的單身身份。
2、已婚:已婚其中其實也被細化為初婚,再婚以及復婚三類,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是被統稱為已婚,如果想要真實的了解是已婚的其中那類,那麼只能問本人了。
3、離婚:離婚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以前結過婚,但是現目前是處理離婚單身的狀態,也就意味著是單身,只是曾經有過婚姻事實的存在。
4、喪偶:這個主要是因為婚姻存續期間,但是另一半因為某種因素導致了去世,所有這種情況下婚姻狀態是被叫做喪偶。
(7)安徽婚姻關系類型有哪些擴展閱讀:
婚姻狀態屬於個人的隱私,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個人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婚姻的狀態也只有自己是最清楚的,別人是沒有辦法窺探到自己的隱私的。
婚姻狀況的查詢系統只有國家政法機關以及民政機關可以有資格去查詢的,作為平常人以及沒有國家必要的情況下,也就只有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可以登錄的,但是他們自身簽有保密協議,所以不能泄露別人隱私的,所以查詢系統一般人也是無法使用的。
❽ 夫妻關系的關系類型
夫妻人身關系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個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夫妻關系的主要內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人身關系主要有下列內容:
1.夫妻雙方地位平等、獨立。婚姻法第2條第3款對夫妻雙方地位平等、獨立內容做了明確規定。這是憲法中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其核心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個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權利,負擔義務,互不隸屬、支配。夫妻雙方地位平等貫穿於整個婚姻法,表現在人身關系、財產關系、子女撫養等多個方面,是一個總的規定。
2.夫妻雙方都享有姓名權。婚姻法第14條規定,作為人身權的姓名權由夫妻雙方完整、獨立地享有,不受職業、收入、生活環境變化的影響,並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內)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願地行使、處分其姓名權。這還體現在子女姓名的確定上,對子女姓名的決定權,由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還可姓其他姓。
3.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婚姻法第3條第3款、第4條對夫妻雙方所負的忠實義務做了規定。忠實義務主要是指保守貞操的義務、專一的夫妻性生活義務、不為婚外性行為。其具體有:不重婚;不與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姦與姘居;不從事性交易等。法律對夫妻間同居的權利和義務未做明確規定。一般認為,權利的行使與義務履行以正當、合理為限,並因其具有強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強制執行。違反忠實義務不僅傷害夫妻感情,還不利於一夫一妻制度的維護。法律對忠實義務的規定為追究各種侵犯婚姻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4.夫妻雙方的人身自由權。婚姻法第15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這是夫妻雙方各自充分、自由發展的必要和先決條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權以合法、合理為限,並應互相尊重,反對各種干涉行為。
5.夫妻住所選定權。婚姻法第.9條對此做了規定:夫妻一方可以成為另一方家庭的成員,夫妻應有權協商決定家庭住所,可選擇男方或女方原來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禁止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對方的身體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暴力行為;禁止構成虐待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養義務的一方不盡扶養義務的違法行為。
7.計劃生育義務。夫妻雙方負有公法上的計劃生育義務。禁止計劃外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所要求的,是夫妻的法定義務。義務的主體是夫妻雙方,而非僅僅是女方。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7條明確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孕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婦女有生育權。對於男性生育權,學界意見不一,法律對此也未做明確規定。不過,作為夫妻生活重大事項之一的生育應由夫妻雙方協商,共同決定,同時還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
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3條 :夫妻人身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男方雙方因結婚產生了夫妻人身關系,也隨之產生了夫妻財產關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財產關系由三部分組成,分別是:夫妻財產的所有權,包括夫妻一方的財產所有權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有權;夫妻間互相扶養的義務;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沒有約定、約定不明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雙方對其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0條的規定,離婚或者喪偶後的婦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對原承包地的承包權。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夫妻財產制與約定夫妻財產制相結合的模式,並做了詳細的規定。
(一)法定夫妻財產制
法定夫妻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前、婚後都沒有約定或約定無效時,直接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婚姻法明確了夫妻共同所有財產的范圍。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12條第3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法第18條則明確了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范圍,包括:(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3條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等也屬於個人財產。
夫妻財產除了包括積極財產外,還包括消極財產,即對外負擔的債務。夫妻共同負擔債務,由夫妻共同所有財產清償;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由其個人所有的財產清償。如果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該約定的,則以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清償。婚前、婚後的時間分隔點是婚姻登記之日,同居、共同生活、舉辦傳統婚姻儀式,都不是兩者的劃分標准。
(二)約定夫妻財產制
約定夫妻財產制是相對法定財產制而言的,是依據不同的發生原因作出的劃分。它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對婚前、婚後取得的財產的歸屬、處分以及在婚姻關系解除後的財產分割達成協議,並優先於法定夫妻財產制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度,又稱有契約財產制度。是意思自治原則在婚姻法中的貫徹和體現。
約定的內容,《婚姻法解釋(二)》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上述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的財產范圍,包括婚前和婚後取得的各種財產。約定的形式,法律明確要求採取書面形式。約定的生效條件首先必須具備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合法、自願、真實;其次,應符合特別法上的要求,如男女雙方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約定的內容在第三人,知曉時,其對外具有對抗的效力;否則,無對抗的效力。對內則對夫妻處理財產的行為產生約束力。為逃廢債務的虛假約定或協議離婚分割財產行為,應被認定為無效行為。對債務人非法目的的認定,可結合夫妻財產約定或協議分割的時間、方式、當時背景等加以考察。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即法定夫妻財產制的有關內容。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夫妻除了人身依附、財產依附關系外,更重要的是那種相依相戀、相濡以沫的親情依戀關系。良好的夫妻關系對人生幸福有著重要的意義。人生只有短暫的幾十年,在這幾十年當中,人會經歷許多事情,一定要把夫妻關系處理好,才能充分享受婚姻家庭帶給自己的幸福和快樂。良好的夫妻關系有如下標准:1.具有共同的或彼此接受的價值觀念。 2.對配偶的幸福和發展由衷地關注。 3.在共同生活中能求大同存小異,並容忍存在的分歧。 4.對婚姻關系中各種支配權及決定權的平衡及認可。
愛情型
它有兩種類型:一類是由美貌與性吸引而導致的結合。這種類型潛伏著一種風險,美貌及性魅力會逐漸減退,假如婚姻缺乏其他基礎,或不能過渡到以雙方人格相似性為基礎的愛情,那麼這種婚姻往往遲早出現危機;另一類是人格型夫妻,是以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補性為基礎的結合。由於人格具有相對穩定性,不像體型、性魅力那樣易變,這種結合一般能使婚姻平穩而幸福。
功利型
此類型的婚姻是以愛情之外的出身、學歷、財產、社會關系等條件為基礎的結合。當雙方收益與成本基本平衡時,婚姻能持續,雙方感到滿足。其風險是,如雙方收益與成本不平衡,往往出現不滿,導致危機;其次,由於夫妻關系的理性色彩濃厚,難以獲得愛情享受,往往雙方關系緊張時,一方尋找婚外情,從而導致關系破裂。
平等合作與分工型
前者夫妻雙方平等分擔家務,後者是雙方根據各自特點分工,料理家政。這兩種類型的共同點是,雙方均進入自己的角色,又對對方有相應期待,彼此都認識雙方在家庭中的價值,有較強責任感,家庭生活較為和諧、穩定。
建設性
這種類型的夫妻,雙方在共同目標下勤勤懇懇生活和工作。他們有創家立業、教育子女等共同目標,並圍繞這些目標密切合作。達到一個目標後又追求新的目標。生活中勤奮肯干,能抑制家庭消費;在共同努力中感愛生活的意義,使婚姻維持與發展。他們可能遇到的問題是,精神生活不夠豐富;當達到目標後,一方可能變得滿足繼而懶散,以致出現裂痕。
惰性型
這種類型的夫妻,迅速對婚姻失去熱情。他們不能發現需要解決的問題,不願進行新的嘗試,只希望按老樣子生活。沒有緊張、沖突,也沒有樂趣,缺乏享受和樂趣會對婚姻有渙散作用。
失望型
失望型夫妻在新婚時百般努力,力求建立美滿的婚姻生活,對婚姻有很高的期待。但他們不久就發現,婚姻生活中有種種不滿意,「現實不理想,理想不現實」,對方的表現也遠非當初所料,因此感到失望。
一體型
這種類型的夫妻在較長的共同生活中相互體貼、合作,在性格、愛好、習慣上彼此適應,融為一體。雙方均把對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相敬如賓、心心相印。此型關系穩定、 美滿。不足之處是較為封閉,如一方離去,另一方寂寞難忍。
兄妹型
兄妹型有兩種:一是青梅竹馬類,即從小的玩伴,一直到上學,畢業,工作,最後到結合。這類婚姻比較穩固,也比較「親」,直至白頭到老。還有一類,是女孩從骨子裡喜歡某一個職業者,或某種特有氣質,或一個行當。人生旅途中,又恰恰遇到一位「吻合」的「王子大哥哥」,而且脾氣性格,志趣,思想,行動,飲食,各方各面,無不「天生一對」。這種婚姻,真可謂兄妹類絕配:是一生哥哥親,妹妹愛的玩伴侶!
❾ 婚姻狀態四種類型是什麼
婚姻狀態四種類型是未婚,已婚,離婚,喪偶。
未婚,顧名思義就是還沒有結婚的意思。但這是指法律意義上的未婚,不能與事實婚姻混淆。有些夫妻一起同居多年,並且孕育了子女,已經構成事實婚姻,但由於沒有到相關部門進行結婚登記,所以他們的戶口本上依然是未婚狀態。
已婚是指男女雙方已經到相關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而已婚又分為初婚、再婚、復婚這幾個小類。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起訴等方式解除原有的合法婚姻關系,終止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到相關部門領取了離婚證。
喪偶是指夫妻中的其中一人因病或意外而逝世,另一人就成了喪偶狀態。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要結婚就雙方都要不忘初心,好好過日子。
❿ 簡述婚姻有哪些類型,並說明其特點
這個簡答題范圍太寬泛了,不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