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目前狀況怎麼填關於月數
婚姻狀況及變動年月可以這樣填寫:
婚姻狀況就是指自己的婚姻情況,一般來說,主要有這幾種已婚,未婚,離婚,喪偶幾種情況,只能選這其中的一種來填寫。
變動情況及年月是指婚姻狀況發生了變化及其時間,例如,由未婚變成了已婚,就要填上結婚的時間,如果由已婚變成了離婚,那就要填上離婚的時間。
❷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因此,在婚姻狀況需要變更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1、未婚情況的填寫:因出生報戶口時,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況一般是不填寫的,但是成年之後如果有戶口遷移情況的,則婚姻狀況一欄一般會填寫未婚;
2、已婚情況的填寫:領取結婚證後,本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3、離異情況的填寫:雙方離婚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本人均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❸ 婚姻變動日期是什麼
法律分析:從「未婚」變成「已婚」,從「已婚」變成「」離異「、」喪偶「,從「離異」變成復婚,從復婚到又離婚,都屬於婚姻狀況變動。其變動的日期是婚姻變動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❹ 最後一次婚姻變動時間是么意思
假設離婚又結婚,最後一次結婚是今天,那麼最後一次婚姻變動時間就寫今天的日期。
❺ 復婚二胎的准生證申請表的婚姻變動日怎麼寫
復婚二胎,如果2個人沒有經歷過其他的婚姻,其實這個變動日期在我們這沒有關系了。實在要區分,就寫最近一次婚姻狀況也就是你復婚的日子吧
❻ 准生證婚姻變動日期填什麼
法律分析:填寫離婚證上登記的離婚日期、結婚證上的復婚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❼ 婚姻變動年月是填什麼
從未婚到已婚的婚姻變動年月日就是男女雙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