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政局結婚登記時間
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一般就是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大多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8:30到11:30,下午的13:30到17:30,根據地區和季節的不同,可能會有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的誤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2. 民政局結婚登記時間
民政局進行 結婚登記 的時間一般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八點三十分至十一點三十分,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五點,法定節日除外。但是,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 國慶節 等特殊節日的上午, 婚姻登記 照常辦理 結婚 登記。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 民政局什麼時候成立婚姻登記機關,早些年是在公安局戶籍科辦理結婚證
民政局大概是200幾年的時候成立婚姻登記機關的。早些年確實是在。公安局戶籍科辦理結婚證。
4. 民政局哪一年成立婚姻登記機關
民政局哪一年成立?婚姻登記官登記關閉。機關登記機關。有好多年了,好像是幾年就有這東西關系都一般。
5. 民政局結婚登記時間
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雙休日不辦理婚姻登記。
一、辦理結婚登記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天的,如果辦理人數不是特別多的話,幾分鍾就可以辦好。
二、登記結婚的條件是:
(一)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二)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三)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四)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三、結婚登記提交的文件
(一)永久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
(三)當事人提交3個2寸近期兩寸彩色照片(現場照片)。
四、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五、婚姻無效以及法律後果
1、婚姻的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未到法定婚齡的。
2、婚姻的撤銷。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無效或者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 嶽麓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離婚辦理時間
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需要登記。因此,情侶都需要在當地民政局登記。所以,要結婚的各位情侶要特別注意民政局的工作時間,避免拖延相關事務。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區規定,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由於各地民政局上班時間不一定,有些地方節假日會加班為新人登記,所以在登記之前大家可以選擇提前咨詢是否有人值班,尤其是要問清是否有負責登記的人值班。大家可以撥打114查詢當地民政局電話。而且去登記結婚的時候需要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其次還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以及帶好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拓展資料: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7. 民政局每天都辦理結婚嗎
婚姻登記處和民政局具體上下班時間: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注,部分地區規定,婚姻登記處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8. 民政局登記時間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處的上班時間是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7:00,雙息日和法定節假日不上班。民政局2月14日(大年初七)9:00至17:00上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9. 張家口民政局離婚登記的時間
法律分析: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雙休日。上班時間:上午8點—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註:部分地區規定,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