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遭遇背叛,是該選擇繼續還是離婚呢
有些事我們沒辦法去忘記,也不能當作沒發生,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內心已經受傷了,還要被動加上對方背叛自己承擔的責任,你越發委屈,情緒越來越差,你的輕易原諒把自己一步一步拉進了深淵。舍掉自己的底線原諒之後,在下一次他繼續想要往前進一步的時候,你仍會再次退一步。你的退讓會成為一種習慣,乃至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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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婚姻無效和離婚有什麼區別呢
婚姻無效與離婚之間有區別。
區別為:
1、提起訴訟的權利人不同。離婚只能有婚姻關系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離婚請求權的行使許可權於婚姻當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強迫、干涉。而男女雙方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和法律規定的有權機關,都可作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
2、兩者的行為效力和實效不同。離婚應當自該婚姻關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無效婚姻自始無效,即婚姻被宣告無效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即無效,對該「婚姻關系」的宣告無效溯及既往。
3、兩者產生的原因不同。離婚的原因發生於婚姻關系成立之後,是由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無效婚姻產生的原因在於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違法行為已經作為既成的事實發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規定,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3. 男人背叛婚姻和女人背叛婚姻,有什麼區別
男人背叛婚姻跟女人背叛婚姻,在我看來是沒有任何區別的。不管是有哪一方背叛婚姻都是非常不道德的。只是在大眾的眼色之下,認為女人背叛婚姻會更加的嚴重一些。這些都是因為我們現代社會的大背景還是沒有完全的實現男女平等的原因。有非常多地方都提倡男女平等,那麼這也就恰恰的說明了男女是不平等的,因為如果已經男女平等了,那為什麼還要去提倡男女平等呢?
但是在我看來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假如我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別的女性,我知道了之後肯定就是先收集他背叛婚姻的證據,做好要打官司的准備,如果沒有辦法和平的說離婚,那麼就要依靠法庭的手續去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