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生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目前在中國,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一般是:不可以早於20周歲。只有達到結婚的法定年齡的人,才能有結婚的權利。我國民法典對於結婚年齡的規定,通常屬於結婚的最低年齡,而這個最低年齡也正是劃分違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年齡的分界線。沒有達到法定婚齡就結婚的,那麼屬於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 婚姻法關於女性結婚年齡的規定具體有哪些
女性結婚年齡為20周歲,除此之外結婚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男性年滿22周歲;
2、男女雙方結婚是自願的,無人干涉;
3、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5、雙方都無配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 中國女性法定年齡結婚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
女性領取結婚證的法定年齡為二十周歲以上。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但是如果是少數民族公民的,為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可以根據當地關於法定婚齡的變通規定確定法定婚齡是多大。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法定婚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對法定結婚年齡制定變通規定。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衍生問題:
女生法定結婚年齡為什麼比男生早?
因為男女性成熟時間不一致。我國關於婚齡的法律規范,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4. 新婚姻法,女方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
好像不是真的吧,那隻是人大代表的建議,並沒有通過立法。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5. 女性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婚姻關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婚姻法確定的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6. 婚姻法女性結婚年齡是什麼
法律分析: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周歲,所以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十八周歲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7. 女性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女生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確定依據
1,《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的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 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
2,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
我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聽婚嫁;我國 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這與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的覺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適應。
3,從生理上看,男女青年的青春發育期雖標志著性發育趨於成熟,但身體發育尚未完善,一些重要臟器還沒有發育好。女性的生殖器官一般在20歲以後才逐漸發育成熟,而全身的骨質化,如牙齒的鈣化,出齊智齒要到23歲以後才能完成,骨骼和高級神經系統要到24歲才發育成熟。男性生殖功能的發育和成熟比起女性來還要晚一些。法定婚育年齡並沒有做硬性的規定,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體格發育是一生中最好的時期,生殖機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
8. 女生的合法結婚年齡是多少
你好,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是二十周歲。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採納
9. 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大歲數可以結婚
法律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可以結婚。且除前述年齡條件外,結婚登記的雙方還需滿足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等法定條件,才能予以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0. 女生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歲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疾病的,禁止結婚。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法律效力
(一)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關系無效;
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登記後,雙方建立起婚姻關系,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條件時起算。
(二)未到法定婚齡結婚,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扶養、忠實等法定義務。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也不享有夫妻之間的互相繼承遺產、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擔任監護等權利。
(三)未到法定婚齡結婚,解除關系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是因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產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才屬於法院處理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男女生結婚的法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