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個沒結婚分手了小孩怎麼上戶口
法律分析: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時除了要有出生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需要進行身份公證或者親子鑒定等,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後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㈡ 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也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落
法律分析: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㈣ 離婚以後孩子戶口怎麼遷
一、 離婚 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請看以下幾點: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 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 身份證 、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戶口是否遷出? 離婚後孩子戶口是否遷出?按照我國《 婚姻法 》之相關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 撫養 ,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 協議離婚 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 離婚證 ; 2、 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 戶口遷移 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 孩子撫養權 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准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 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孩子的戶口一般都是跟著父母的戶口走的,而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孩子的 撫養權 只能屬於其中的一方,這個時候是否需要遷走孩子的戶口,其實離婚夫妻可以協商之後處理。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此時孩子的戶口往往都是跟著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走的。
㈤ 如果沒結婚生了孩子上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繳費後,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㈥ 離婚後戶口上小孩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好上的。父母一方需要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㈦ 離婚後新生兒戶口怎麼辦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要隨著撫養權走。 假如涉及到戶口遷出問題,就需要拿離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然後拿著離婚證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並到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拿到之後,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後拿著《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㈧ 夫妻離婚孩子戶口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後,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㈨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家長千萬不能忽略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長是甜蜜和困難交織的過程,問題的解決有利於發展孩子的能力,所有家長們一定要把握好時機。看完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學著啟蒙家裡的小天使吧!
一、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請看以下幾點: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遷
按照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父母離婚,孩子判給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如果孩子歸父或母一方撫養,這一方需要把戶口遷出的,孩子的戶口頁跟隨遷出,如果這方戶口不動的,由另一方遷出,那麼孩子的戶口就不需要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准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著戶口本到遷入地辦理准遷證明;
3、 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准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離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離婚;
(3)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你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遷證上簽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准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