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提起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另外,還有人想問想請問你現在的婚姻狀況是怎樣的?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怎麼查個人婚姻狀況,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婚姻狀況1和2。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婚姻狀況如何。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婚姻狀況喪偶可以寫未婚。
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同的,但是婚姻生活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經營的,只有平時好好溝通,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支持、關心愛護,才會幸福。
幸福的婚姻多種多樣,但想要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這還是很難的,要知道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而想到達到這種狀態,那麼兩個人就必須在靈上契合、物質上有一定的基礎,且雙方父母的家庭也必須才可以。所以,想要營造這種狀態,真的是難如登天。
先說說靈上的契合吧,起碼兩個人要有共同語言,且相互之間要有真感情存在,而且在遇到事情時,能夠互相包容和扶持。都不用談其他的,就這一點,基本上有50%的夫妻是不合格的,當家庭爆發矛盾時,很多人首先考慮的就是切身利益,什麼你不照顧我、你不關心我之類的,從來不會考慮另一半的感受,或者說是自己對另一半的苛求太多,好像與對方在一起是對方高攀一樣,而這還只是一種情況。總之,大多數夫妻根本達不到靈生的契合,既然做不到,又怎麼會在精面融合呢?
有句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精神上的愉悅可以讓我們良好的心情,但「巧夫難做無米之炊」,想要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除了要在精神上共鳴之外,還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才可以。可能很多人會說,只要真心相愛,物質不重要。這話說得對,但我們說的是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而不是在討論真愛。所以,不管我們如何找借口,擁有良好物質基礎的家庭,比貧困家庭的生活狀態要好很多。所以,經濟條件好的家庭,會更自由一些。
所以,當你遇到了對的人,且能夠在精神層面共鳴和融合,再加上一定的物質基礎之後,你才有可能構建、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當然了,我說的也不是,起碼我見過的這類家庭,都必須滿足這幾樣才可以。
以上就是與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相關內容,是關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的分享。看完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⑵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因此,在婚姻狀況需要變更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1、未婚情況的填寫:因出生報戶口時,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況一般是不填寫的,但是成年之後如果有戶口遷移情況的,則婚姻狀況一欄一般會填寫未婚;
2、已婚情況的填寫:領取結婚證後,本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3、離異情況的填寫:雙方離婚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本人均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⑶ 填表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第二種: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第三種: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第四種: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狀況證明,每年10多萬例的辦理量,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和需要。但如果按照規定,民政部門不給開有關民政局的負責人說,這需要在收到相關文件之後,民政部門和公安、住建等多個部門協調商議,銜接好此類證明未來如何開具或取消開具等相關事項。
同時,也有專家表示,結婚證、離婚證是國家出具並加蓋國徽的法律證明,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詢平台,不是讓公民再去開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個人的真實婚姻信息在全國范圍內聯網。
⑷ 婚否怎麼填
有以下兩種方法:
1、表格填寫:填寫政審的表格中的【婚否】婚姻狀況一欄,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已婚」或「未婚」。
2、婚姻狀況證明格式
如果是單位給需要政審的人寫一個婚姻狀況的證明,應按一下格式來寫:
X X X X X 單位證明
XXX(姓名),X(性別),XXXX年XX月XX日出生。該同志系我單位職工,未婚(或已婚、或「再婚」、或「離異」、或獨身)。特此證明。
X X X X X 單位
XXXX年XX月XX日(蓋章)
第XXXX號
(說明:此聯應為正聯,單位的證明文件一般都要有正副兩聯,中間有手寫的中文大寫數字編號。)
(4)檔案婚姻狀況怎麼填擴展閱讀
考核程序
1、組織准備。有關政府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考核任務,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人員,組織若干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必須有兩名以上人員組成,並須經必要的培訓。
2、考察。各考核小組分赴有關單位對被考核人進行考察。考察一般採取查閱檔案、聽取所在單位領導或組織情況介紹、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
考核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按照考核標准進行測評,並寫出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果意見。考察報告要求全面客觀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況,並附必要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求有證明人簽字或加蓋有關單位公章。
3、審核。考核工作班子審核考核小組提出的考察報告和考核結果意見,集體研究後確定考核結果,並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被考核者本人,並作為決定是否錄用的重要依據。
⑸ 填表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四種情況,未婚、已婚、離異或喪偶。
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還沒有結婚,即使是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還是建議繼續填未婚的。
婚姻狀況具體格式:
1、首先聲明書中間要有「婚姻狀況聲明書」的標題。
2、其次在正文內容需要寫上自己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件、住址等等。
3、如果自己已婚或是離異或是喪偶,需要將自己的婚姻狀況做一個簡單的介紹。比如從什麼時候結婚,又是在什麼時候離異,又或者是至今未婚。
4、最後在聲明書的下方要簽署自己的姓名,以及監督人的姓名。
⑹ 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
【法律分析】
離婚後的婚姻狀況應該填離異。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如果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婚姻狀況是指某一地區每個人的婚姻狀況,包括未婚、已婚(與配偶初婚、與配偶再婚、與配偶再婚)、喪偶、離婚等。未婚是指未結婚,這是未婚的法律地位,未婚是指15歲以上的人口尚未結婚。在整個人口中,未婚人口的比例或未婚率取決於多種社會經濟因素和生理心理因素,包括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政府法律法規、風俗習慣以及人們的倫理道德和人生價值觀等。已婚就是到相關機構登記結婚,結婚的人,其戶籍上的婚姻狀況會由未婚變為已婚。當然,已婚也包括三類:初婚、再婚和再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⑺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填寫,一般有四種情況,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填寫未婚,如果是結過婚又離婚的,不能填寫未婚,只能寫離異。
婚姻狀況怎麼填
已婚指的是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具有法律效應,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的情況。
未婚指的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離異,即離婚,指的是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屬於離異,喪偶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已經死亡的。
⑻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8)檔案婚姻狀況怎麼填擴展閱讀: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不能親自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就能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⑼ 畢業生登記表為什麼要填寫婚姻狀況
畢業生登記表要填寫婚姻狀況是因為有一些同學年齡過大。大部分的學生在本科期間並沒有結婚,所以在結婚是否一來裡面可以填否,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學生可能由於是年齡過大,已經完成了婚姻,但其實這也並沒有什麼問題,只要年齡超過22歲以上,拿到相應的婚證,完全可以在表格上填已婚。
登記表填寫注意事項
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字跡要清楚。此登記表計入學生檔案,請仔細填寫,填表過程中嚴禁塗改,如使用塗改液則表格作廢。表內所列項目必須全部如實填寫,不得留空白,如有情況不明無法填寫時,應寫不清、不詳及其原因,如無該項情況,亦應寫無。
表格封面的學校名稱,系科,專業必須填寫全稱。表格封面和第一頁姓名一欄的填寫必須和身份證,戶籍卡,學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則如實填寫,無則填寫無。
家庭詳細住址應填寫父母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寫自己的家庭住址,不應填寫學校的宿舍地址。郵政編碼和家庭電應與所填的現有家庭詳細住址一致。本人身體健康狀況一般填寫無疾病,或者寫明健康良好等如有疾病應如實填寫。
何時何地經何人介紹加入共產黨或共青團一欄,黨員需要分別填寫入黨和入團的情況,團員需要填寫入團的情況,群眾填寫無。必須將時間,地點,介紹人等項內容全部填寫清楚。注意入黨介紹人須填寫兩名,入團介紹人填寫一人即可。
婚否,對方姓名,政治面貌,現在何處,任何職一欄,未婚者填寫無,已婚者需將配偶的姓名、政治面貌,現所在單位和職務等項內容全部填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