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可以復婚嗎,要怎麼復婚
可以。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男女雙方離婚後,任何時候都可以復婚,不受時間限制。不過復婚不是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結婚一樣是需要辦理結婚手續的。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
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准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
然後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1)契約婚姻離婚後如何復婚擴展閱讀:
復婚程序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
但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系。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B. 離婚後可以復婚嗎又怎麼復婚
離婚後可以復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我國遵循婚姻自由原則,只要復婚的雙方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就可以登記結婚。
復婚具體有哪些程序
1、男女雙方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2、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復婚登記,合法的夫妻關系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C. 協議離婚後可以復婚嗎
法律分析:協議離婚後不能申請撤銷離婚,但是可以申請復婚,復婚需要注意下列問題:1、需要當事人處於未婚的狀態,並且手續需要齊全;2、要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復婚登記;3、要攜帶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或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D. 離婚後如何復婚
一、離婚後如何復婚
1、離婚後雙方復婚的,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即可。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辦理復婚手續要哪些證件
辦理復婚手續需要的證件如下:
1、戶口簿;
2、身份證;
3、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
4、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再婚時,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 離婚後可以復婚嗎又怎麼復婚
離婚後可以復婚,辦理復婚,首先雙方應該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次雙方還需要寫好聲明書,載明自願復婚的醫院,最後雙方進行簽字等待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即可辦理好復婚。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序差不多,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離婚後復婚之前離婚協議有效嗎
法院審理後認為,離婚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志顯示,合法有效,因此可以認定雙方債務關系成立。而復婚後,雙方未就該協議提出變更或解除,因此該協議依然有效。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