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結婚證在雙方戶口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辦理,舉個例子就是說,假設新人一方是杭州市西湖區的戶口,一方是上海市靜安區的戶口,那麼這對新人可以去西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或者靜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是縣城,那麼就去縣的民政局領取,婚姻登記處具體到區或者縣,個別地區鄉鎮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地點,可以咨詢一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組織、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 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B. 甘肅省臨夏縣北塬鎮辦理離婚手續在哪兒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C. 辦結婚證在哪個部門
辦結婚證在哪個部門
辦結婚證在哪個部門,結婚是很多年輕人現在都很憧憬的事情,但是他們卻對結婚的知識一無所知,根本不知道結婚的要求,那麼大家知道辦結婚證在什麼部門進行辦理,下面跟著我一起來看看辦結婚證在哪個部門。
一、辦結婚證在哪個部門
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因而,新人們去一方戶籍所在地區縣的民政部婚姻登記處領證即可。
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
正常情況下,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上班時間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例外。
三、新人辦結婚證須知事項
1、新人領證需要攜帶的最佳: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3張結婚證件照。
3、拍照時最好是穿比較正式的衣服且要自己滿意的,因為結婚證照片是會跟隨自己一生的。而結婚證照片的底色一般都是紅色的,所以,為了讓自己的結婚證照片拍攝得更加好看,就可以選擇淺色系列的顏色,比如白色就非常合適。
4、現在結婚登記是已經取消了強制性的'婚檢了,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婚檢。
5、復印一份兩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要注意的是,要把身份證和戶口本都復印在一起。
補辦結婚證的步驟
一、補辦結婚證的前提
1、雙方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維持婚姻狀況;
2、前往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3、雙方證件攜帶完整。
二、補辦結婚證所需證件
1、當事人雙方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丟失證明:當事人親自書寫並簽字;
3、3張2寸近期結婚登記照;
4、婚齡時間較長需提供查檔證明(結婚證人為撕毀但是能看出原貌的,可以不出具查檔證明);
5、委託他人辦理的需當事人書寫委託書,委託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證。
三、補辦結婚證步驟詳解
1、婚齡比較長,超過兩年的需要先去戶口處的檔案館調出自己的婚姻檔案證明並復印。婚齡比較短的可以直接攜帶上文提到的證件前往原婚姻登記處進行受理;
2、在登記處寫一張結婚證丟失證明以及填寫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的申請書;
3、將所有資料交給工作人員審核,審核通過後很快就可以拿到新的結婚證,審核未通過需要重新提交資料。整個辦理手續免費。
在外地工作的夫妻來說,回去辦理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想要交給他人委託辦理的需要提前向登記處咨詢是否可以委託,委託人需要攜帶什麼證件,做好提前規劃。
D. 領結婚證是在哪個地方領
男女雙方的某一方戶口所在地所屬的區/縣民政局即可領取結婚證。
E. 寧夏銀川領結婚證的程序 各區民政局地址電話
銀川領結婚證的程序
(一)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少數民族年滿20周歲,)女年滿20周歲(少數民族年滿18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第血親;
6、雙方自願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內地居住的當事人持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材料
1、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當事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雙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張、彩色、大2寸、免冠、紅底)
4、《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現場填寫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註:若申請人無戶籍(如軍人)的話,需要自行出具相關證明。
(三)辦理流程
結婚登記的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
1、查驗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2、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3、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的“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當事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當事人不會寫字的,由當事人口述,婚姻登記員代為填寫。婚姻登記員代當事人填寫完畢,應當宣讀,當事人認為填寫內容無誤,在“聲明有”一欄按指紋。
“聲明人”一欄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四、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每對9元,另加其他費用(如證件拍照費用)
辦理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五、銀川各區民政局地址及電話
1、銀川市民政局
地址:北京中路166號
電話:0951-6888776
2、靈武市民政局
地址:銀川市靈武市健康西路
電話:0951-4021566
3、銀川市興慶區民政局
地址:銀川市興慶區中山南街與育才巷交匯處
電話:0951-6738151
4、銀川市金鳳區民政局
地址:銀川市金鳳區尹家渠南街安居苑附近
電話:0951-5035014
5、永寧縣民政局
地址:銀川市永寧縣陽光花園附近
電話:0951-8019069
6、賀蘭縣民政局
地址:銀川市賀蘭縣光明西路
電話:0951-8061319
閱讀完本文大家應該知道寧夏省銀川市領結婚證的程序及各區民政局地址了吧,祝大家領證幸福。
F. 結婚證到哪辦
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領證的步驟和材料是很重要的,而最重要的是找對版結婚照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有地域限制的,所以在辦結婚登記的時候一定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辦理。
一、辦結婚證的地點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辦結婚證的地點為當事人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處。
因此,辦理結婚證的地點只能是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即若男方為北京人,女方為上海人,只能夠在北京或者上海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照證;若男女雙方均為上海人,則只能夠在上海當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
二、辦結婚證的材料
1、雙方居民身份證
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般情況下民政局可以復印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但原件是必須要攜帶上的。
2、雙方戶口本
辦結婚證也需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需要自己攜帶,復印件可以去民政局復印,戶口本復印件需要戶口本首頁及當事人詳細信息頁。
3、《申請結婚登記時聲明書》及血緣關系聲明書
《申請結婚登記時聲明書》及血緣關系聲明書是在民政局現場進行填寫的,填寫完畢後還要簽字。
4、結婚登記照3張
結婚登記照可以自帶,也可以在民政局現場進行拍攝,但是一定要滿足結婚登記照的要求。並且,需要准備3張照片,其中兩張張貼在結婚證上,另外一張作為留底使用。
以上就是結婚登記時候的地點要求和材料要求,新人在辦理結婚證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哦!
G. 結婚登記處在哪裡
婚姻登記處是在城市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後,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H. 辦理結婚證的地方叫什麼
辦理結婚證的地方叫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即各地的婚姻登記處,是同一級民政局的下屬單位。婚姻登記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結婚登記包括初婚登記、再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如下:
一、辦理婚姻登記;
二、補發婚姻證;
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四、撤銷被脅迫的婚姻;
五、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I. 領結婚證在哪個地方的民政局領
法律分析:領結婚證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領。內地居民結婚,應當由雙方共同前往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經審查後確認符合登記要求的,則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J. 辦結婚證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結婚應該在男女雙方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男女雙方需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申請。登記機關會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婚姻登記機關會為雙方進行結婚登記,並且分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