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夫妻婚姻協議書有法律效力的書寫方式:男女雙方基於真實意思表示,依法訂立的以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為主要內容的協議,自雙方均領取離婚證時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貳』 結婚需要簽什麼協議
法律分析:結婚一般不需要什麼協議,有需要的可以約定財產分別所有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叄』 離婚協議屬於什麼合同
一、離婚協議屬於什麼合同
1、離婚協議不算合同。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在雙方簽訂並得到法律認可之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產生法律效力之後,該協議書不得隨意更改,並且必須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在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後,雙方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後,離婚協議書就生效了。因為離婚協議書是附條件生效的協議書。
『肆』 婚姻登記處工作屬於什麼合同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伍』 合同(協議)結婚
協議結婚,指的是只要事先簽訂並遵從協議,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記結婚,開始「名譽夫妻」的生活。協議結婚雖然在結婚證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內容卻是空洞的,違背了夫妻生活內容必須真實、自願的原則,所以這一紙證件沒有法律效力,只是通過合法的形式掩蓋不合法的目的。
概述
協議結婚,在一些地方已悄然出現了「協議結婚族」,只要事先簽訂並遵從協議,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記結婚,開始「名譽夫妻」的生活。協議結婚雖然在結婚證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內容卻是空洞的,違背了夫妻生活內容必須真實、自願的原則,所以這一紙證件沒有法律效力,只是通過合法的形式掩蓋不合法的目的。
產生原因
1、既然有人想出「協議結婚」這個名堂,說明它也很符合現在日益壯大的單身族的心理需求:孤單時也希望有人陪,但不希望因為結婚斷送了自己擁有的自由空間,真是「魚,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也」。
2、也許現在的人工作忙碌,生活自得其樂,以為自己的小圈子已經畫得很圓了;也許現在的人害怕被傷害,不肯付出和犧牲,那自然沒有收獲。一些鐵了心的不「不婚族」,竟想出「協議結婚」的招數來應對父母和社會的壓力。但是如果「協議結婚」族能夠把這份協議履行得很好的話,那麼他們也應該有能力經營好真正的婚姻。其實婚姻正是兩個人的一份約定,結婚證便是一份協議書,這份協議里如果有了寬容、信任和責任的條款,我想它的期限會是一輩子。
存在現象
協議結婚,有結婚之名,而無結婚之實;免了父母的絮叨、旁人的眼光,依然可以過自由自在的「單身貴族」生活。如此有「權利」無義務,聽上去的確很美。不過仔細思量,有些麻煩事不能不理: 協議結婚訪談
1、「協議」的對象肯定不是馬路上拉個乞丐就能混過,家人的「火眼金睛」亮著呢,不說郎才女貌,起碼也要貌似匹配。雙方還要沒有「私心雜念」,堅定「不婚」的信念。就這一條,就得「知根知底」的人才好行事,其考察難度之高,真不比找結婚對象容易。
2、盡管是不堪周圍壓力「協議結婚」,但為掩人耳目,還得有「偽夫妻」之形式。大活人不可能如空氣,同在一屋檐下,日久則可能生情,若你情我願倒也成全了美事;可若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尷尬的雙方還要抬頭不見低頭見,這日子可怎麼能過得安生啊。一度曾號稱流行的異性合租終難在中國推廣也是一證據。
徵婚方式
「親愛的,我們結婚吧!」曾幾何時,這句濃縮著甜蜜與責任的話,多少會讓人有些心靈的悸動。作為愛情馬拉松的終點,結婚被視為一輩子的事,慎重得容不得半點兒戲。而如今,這套理論是否還能把守人們的婚姻觀?日前,在西安一家交友網站上,一女性網友發出徵集「協議結婚」對象的帖子,期望在沒找到如意郎君的情況下,找個同病相憐者結婚,做對有名無實的「名譽鴛鴦」,只需在探望父母或親友聚會時扮作恩愛夫妻攜手出席派對,平日則互不幹涉。
徵婚條件
有責任感,能與我共同演繹婚姻家庭中各自的角色,而且必須讓雙方父母親友認為我們很幸福;雙方領取結婚證後,夫妻身份只是有名無實,其間應嚴格遵守互不侵犯的原則,不用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與責任;雙方可以擁有各自的生活空間和獨立的行事自由;協議生效期間,參與共同活動的開銷應一起承擔。
在西安一家交友網站的這個帖子里,發帖人leaf將「協議」定得很周密,所有應征對象必須在認同以上條款的前提下才能約定見面,而之所以要用這種方式談婚論嫁,leaf也道出不為人知的苦衷:身為職業女性,整日忙於工作,因遲遲遇不到合適人選,年齡超過30歲卻仍待字閨中。「父母為我的個人問題整日愁眉苦臉,我又不願隨便找個人嫁了而委屈自己,何不找個和我有同樣心病的人結婚,不用被愛情所累,既能給父母安慰,又可以繼續尋找意中人。」
懷揣著這樣的想法,leaf說自己不得已出此下策。發帖近半月來,盡管已有三四位男士通過QQ應征,但直到目前還是沒有遇到合適人選。
存在弊端
心理上逃避
「協議結婚」理論遭到不少網友的反對。網友「重慶森林」認為這樣的出發點是「自私」的,「再迫不得已也不能用婚姻作擋箭牌,擬訂協議更是對婚姻玩世不恭的表現。」在眾人的聲討中,也有人聲援leaf,「我能體會她的苦衷,因為我也處在同樣的困境中。」網友active對leaf表示同情,她認為一紙協議換來一張名正言順的結婚證,夫妻之間並沒實質內容,不會給當事雙方造成無法彌補的心靈和肉體上的傷害,又可以讓父母安心,此種方式值得借鑒。
『協議結婚』的理論可以被理解,但實質上是一種自欺欺人的逃避。一家心理研究機構的工作人員陳韶穎說,近年來,很多來做心理咨詢的人都透露出對婚姻的恐懼,女性多於男性,特別是28歲至40歲左右的職業女性,要強、自立的她們常常為了事業而荒廢了愛情,在父母親友催促和工作壓力的雙重打擊下已身心俱疲,從而產生「協議結婚」的念頭,以搪塞家人、聊以自慰,但實質上還是在誆自己。 閃婚夫妻婚後5天鬧離婚
法律上無效
廣州已悄然出現了「協議結婚族」,只要事先簽訂並遵從協議,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記結婚,開始「名譽夫妻」的生活。有人稱這是兩性關系新格局,可謊言一旦被戳穿,他們的關系該如何界定? 「領了結婚證,就有了形式上合法的夫妻關系,但由於自行擬訂的協議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雙方也沒有真正的夫妻生活,沒有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所以這場婚姻實質上是無效的。」陝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郝士鋒認為,婚姻要具備合法性,必須保證形式、內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協議結婚」雖然在結婚證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內容卻是空洞的,違背了夫妻生活內容必須真實、自願的原則,所以這一紙證件沒有法律效力,只是通過合法的形式掩蓋不合法的目的。
道德約束
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給婚姻登記程序「鬆了綁」,免去單位證明,當事雙方憑戶口簿和身份證就可以登記,但政策上的放寬也引發了人們思想上的解禁,有人認為「協議結婚」已經越過道德的邊境,婚姻是否還能固守那份神聖,誰能為它把最後一關?「沒人能替雙方把關,惟有靠良心和道德標准約束自己。」西安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負責婚姻登記工作的張源說,簡化程序後的婚姻登記實行的是個人負責制,如果出現重婚、騙婚,甚至是協議結婚,最終只能靠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現在許多等候婚姻登記處登記新人比2008年同期增長的數據,讓人欣喜讓人憂,在這裡面到底有多少人把本該神聖的婚姻變成了一場戲謔的游戲,以協議來換取已婚的身份,繼續著自欺欺人的婚姻生活。充分體現人性化的婚姻自由,登記結婚實現了「零障礙」。面對「協議婚姻」的出現,結婚如果僅靠道德標准來約束,還遠遠不夠。
『陸』 結婚證如果是合同,那為什麼...
首先,結婚證不是一種合同。它是
婚姻登記
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
婚姻關系
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適用的是《
婚姻法
》等法律法規。
其次,你錯誤理解法條的意思。從字面理解,就已經排除了《
合同法
》對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適用,只是該種身份關系可以存在這樣的協議,但並不能由《合同法》調整。《合同法》最初的立法本意就已經排除對
人身關系
的適用。人身關系也不能和
財產關系
一樣處理,也有其特殊的性質。
所以,婚姻不能等同於合同,更不能適用《
合同法
》。
『柒』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合理
婚姻協議書要寫明以下內容:1、先列明當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2、寫明雙方出於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協議離婚;3、財產的具體情況,財產如何分割、分割給誰;4、子女撫養、債務處理等事項;5、雙方簽名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