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離婚了,以後再婚,需要什麼材料
一、再婚領證要拿什麼材料
二婚登記所需證件和手續: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與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再婚登記流程:
1、申請
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
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二、再婚領證需要什麼證件
再婚辦結婚證需要准備的證件: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2. 離婚後再婚要帶什麼證件
離婚了再結婚需要帶的證件:第一,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再行復印。第二,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第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第四,再婚的一方還需要帶上離婚證。離婚後再婚需要的登記手續跟正常的結婚程序是一樣的。再婚的男女雙方都需要先准備好雙方的身份證明材料,然後去對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如果雙方都是二婚的話,就需要帶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判離書,如果是其中一方二婚,那麼離婚的那一方需要帶上離婚證或者法院的判離出。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3. 離婚後再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你好,辦理好離婚證之後,想辦理結婚登記的雙方手續齊全的話,如果正好歸所在的民政局管理,可以直接辦理再婚手續的,當天就可以辦好,這也是最短的時間。
再婚手續的辦理流程:
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離婚後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現在已經取消了結婚的9元工本費,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4. 婚姻離婚後再婚需要哪些手續
離婚後再結婚需要的手續有:
1、雙方准備好申請辦理結婚的相關材料,包括夫妻雙方的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雙方各自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或判決書;
2、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5. 離婚後再婚領結婚證要帶什麼證件
需要攜帶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及離婚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如果您沒有上述無效婚姻的情況,那麼,需要根據所在地的民政局的要求攜帶相關材料辦理,各地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可能不同,但是大體分為幾下幾類:(1)本人的戶口簿;(2)本人的身份證;(3)本人無配偶證明;(4)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以北京市民政局要求為例:辦理條件:1.當事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為北京市;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4.均無配偶;5.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需要攜帶的辦理材料:1.戶口簿(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的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者須持本人戶口卡原件);2.身份證;3.雙方共同提交三張二寸(5.3cmX3.5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4. 本人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需提交有效的離婚證明(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一審離婚判決書應當提交生效證明);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需提交喪偶證明(配偶關系證明和死亡證明)。
因為您是離婚後在結婚,除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外,需要格外注意攜帶的有效的離婚證明,包括: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6. 離婚後再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1、需要提供當事人雙方本人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件原件,一般在現場就可以進行復印。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4、再婚屬於復婚的情況,還需要離婚證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一、離婚後再登記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再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需注意的是:離婚後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願,現在已經取消了結婚的9元工本費,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 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離婚再登記結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又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種是與之前的配偶,也就是我們說的前夫或者前妻再次登記結婚。不要以為在後一種情況下,男女只要雙方合意之後重新同居生活在一起就行,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辦理再婚(復婚)登記手續,那麼也只能按照同居關系對待處理,這一種關系下為對雙方當事人帶來一定的風險,因而需要甚至處理彼此之間的關系。小編建議,如果男女均已符合登記結婚的條件,雙方也一致同意締結婚姻關系的話,還是盡快去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領取到了結婚證之後,彼此屬於合法夫妻關系,那麼各自的利益也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7. 離婚後異地再婚需要什麼證件
需要一方在屬於當地的戶口。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