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去法院起訴離婚大概需要花多少錢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講他們是不一樣的,因為它是具有強烈的人屬性的案件,因此如果涉及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那麼離婚訴訟所交納的訴訟費,為50元到300元之間,如果超過20萬的,那麼就按超過部分0.5%進行繳納。
就北京地區而言,如果涉及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離婚訴訟,一般是交75元或者是150元,之所以如此結算,是因為案件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收費標準是不滿20萬元,則交150元訴訟費,簡易程序會在普通程序所計算的訴訟費的基礎之上,進行減半收取訴訟費。若在簡易程序之中,該財產標的不超過20萬的,那麼則按75元繳納訴訟費。
如果離婚訴訟之中標的超過20萬的,則應該超過標的的0.5%計算訴訟費並進行繳納。當然,即使財產標的超過20萬的訴訟費會增多,也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分別收費的情況,簡易程序會在普通程序所應當繳納訴訟費的,基礎之上減半收取訴訟費。
當然訴訟費並不是由原告完全承擔,最終訴訟費具體由原被告雙方誰承擔以及由各方承擔多少都是由法院最終判決決定的。
② 訴訟離婚一般要多少錢
通常離婚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因此,離婚糾紛一般少則三個月,多則六個月。第一次起訴離婚時,若對方堅持不想要離婚,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離,需要等判決生效六個月之後再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同不同意離婚,法官一般情況下都會判離。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於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③ 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呢
從法律上分析: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④ 起訴離婚大概需要多少錢
訴訟離婚可能產生的費用:
1、法院收取的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一般法院都會收300元,如果是調解結案,則會減半收取為15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律師收取的代理費。這個費用各地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經濟發達的地方、案情復雜的肯定費用高一些,關鍵還要看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的結果。如果雙方的法律關系簡單,沒有太多的財產爭議,自己可以在網上查一下資料,不需要請律師,大不了多跑幾趟法院。北京起訴離婚,請律師的費用肯定就稍微高一點,大概是3-10萬不等。
3、評估、鑒定費用等。
假如說夫妻雙方有一套房產,離婚時肯定是一個要錢,一個要房,就房產價值多少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起訴到法院後,可以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法官根據這個評估報告再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相關字據等需要鑒定的,也要產生一定的費用。
所以說根據您實際的情況,需要花費的費用是不一定的,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到法院起訴離婚可能就花費300元訴訟費,但是雙方財產比較復雜的話,可能就需要請律師代理或者進行評估,那麼花費就可能比較高了。
⑤ 一般起訴離婚費用多少
2006年12月19日國務院頒布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該文件於2007年4月1日開始實施。
其中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十三條,(二),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由此可知,離婚案件,若不涉及財產,需繳納50元至300元訴訟費;若涉及財產,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保全等應另行繳納申請費。
⑥ 起訴離婚一般要多少錢
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繳納50元至300元。如果請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需要再繳納費用;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