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國時期中國的婚姻有何變化
民國時期是指1912(民國元年)—1949年,這段時間,是一個承前啟後的歷史發展時期,各種社會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發展。中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轉型,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結束、民國建立,政治制度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變,社會經濟相應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也發生變化,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遷。這些沖擊著城市傳統社會結構,傳統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戰並開始出現了變動。本文試圖對民國時期婚姻制度的變遷,從而揭示民國社會的變遷。
在經歷了清末維新、辛亥革命到民國成立等長期社會演變之後,民國社會恰好處在「破壞告成,建設伊始」的時間段。
眾所周知,中國的傳統婚姻是附於家庭的,婚姻純粹是為家庭和宗族傳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因此,婚姻帶有宗族主義色彩。包辦買賣婚姻,男女毫無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禮法的規定,婚姻締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權操與父母、祖父母等尊長手中,實際上是由男性家長行使的。青年男女結婚之前很多都沒有見過面,結婚之後才開始培養感情。有的夫妻之間長年累月沒有產生感情,卻也因為受到封建但由於受封家長制、孝道等倫理觀念的支配,兩千年來人們無法擺脫而只能犧牲自我,以維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從婚姻中得到愛和快樂。這是一種犧牲個人利益服從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傳統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維護著宗法一體化的封建統治。
此時的婚姻是公開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實行家長專制、漠視子女利益,此時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沒有婚姻的自由,更談不上自由戀愛。
人類自古至今,所經歷了群婚制、對偶婚制和個體婚制(一夫一妻制)是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特別是經濟基礎相聯系的,是以具體的歷史形態存在社會與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②
中國傳統的家庭與中國的小農社會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會,小農經濟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紀20年代,中國近代化進程加快,人們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展。人們離開土地,進入工廠,經濟開始獨立,使青年男女脫離了父母的支配,此時人們之間的接觸,為自由戀愛提供了條件。傳統的父母包辦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經濟的發展,是青年男女更為獨立,使婚姻的變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論思想的束縛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封建專制政體崩解,傳統社會關系開始松動,舊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響,尤其是民國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傳統婚姻制度的解體。新《民法》明確規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經濟地位平等、離婚自由,傳統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卻以往的政治基礎與法律保障。這給了傳統婚姻制度一個重大的打擊。
此外此時人們的婚姻觀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們不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號,而且提出了「廢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張;婚姻制度發生了重大變化,納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漸成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辦婚姻逐漸減少,自主婚姻增多,離婚更加自由,離婚案件增多。
這段時間又有許多青年奮起開始思想大解放。梁啟超猛烈抨擊封建婚姻制度,主張婚戀自由,實行一夫一妻制,反對納妾;③譚嗣同則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實踐一夫一妻制原則。二十世紀留學生知識分子群體形成,他們有西方社會生活體驗,更加痛恨傳統婚姻制度,對其批判更為徹底。1920年,上海《民國日報》曾開展「關於廢除婚制問題」討論,不少人主張廢除婚姻制度,我們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結婚,是一種彼此相互專利的結婚,是不合於『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們要反對之。」④無政府主義者易家鉞曾借「社會主義」的標簽攻擊一夫一妻制,鼓吹「無家」、「無婚姻」;⑤還有一些人把「愛情自由」與「通姦自由」、「性的解放」、「肉慾的解放」混為一談,造成舊道德的否定與道德的虛無主義之間的混沌與朦朧。1926年自命激進的長虹發表《論雜交》一文,否認一切婚姻制度,侈談「性」自由。⑥這些過於激進的改革主張否定了一切社會倫理道德,缺乏足夠的現實感和嚴密的科學性,無法正確指導婚姻變革。
封建社會的一夫多妻,納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處於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遠只能聽從男性的指揮。在愛情上,由於丈夫的多妻,使的這些妻也好妾也罷,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愛。即使有愛,也不能使唯一的專屬與自己,這是對女性愛情的不公平和踐踏。多少妻妾,為了爭寵,發生明爭暗鬥,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這些負面影響不在少數。
民國建立後社會輿論和婦女團體均發出強烈呼籲,「禁止蓄婢納妾」,「納妾者以重婚罪論」堅決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傳統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會的普遍反對。此時的婦女也不再永遠處於受壓迫地位,他們會為自己的權利而戰。婦女已經開紿覺醒,她們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發起沖擊,畸形的婚姻形態正受到人們的挑戰。社會上的婚姻也開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間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時,這種觀念也受到了社會的支持。這樣更加有利於家庭的穩定,感情的牢固。
同樣,這一時期,父母對兒女婚姻的主動權漸漸消失。離開土地,進入工廠;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傳入,使得青年的經濟地位獨立了,不再要依靠家裡的支持,能夠主導自己的一切。與此同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種種條件,使得青年開始交流頻繁。男女結婚不再建立在相親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間又了更多的選擇空間。結婚的基礎從互不相識,到此時的自由戀愛,相愛而結為夫婦。父母的強求也減少,婚姻的自主權增強。家庭的成立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同時也是為了維系愛情,因此,夫妻關系也日趨平等,傳統婚姻中夫為妻綱的觀念已在淡化,越來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愛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濃厚。
傳統婚姻的目的完全是為了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國時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此時的知識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過人生的日子。與此同時,離婚率也提高了。這時男女雙方不再為了家族、為了禮教等束縛自己。男女雙方認為沒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義,就會選擇和平地離婚。這也是一種告別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這個社會變遷的時期,婚姻制度在各個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大程度上來說,從婚姻制度的變遷折射出了民國時期社會的巨大變遷,這一時期,人們在思想、生活習慣、處世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婚姻變革從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長制和男尊女卑、婦女節烈等傳統綱常倫理,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人們思想觀念的現代化,間接導致傳統統治基礎的初步削弱與分解,推助了民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
㈡ 中國的傳統婚嫁制度源於何時,根在何處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自古以來中國固有的習俗。想要追究中國婚嫁制度的由來,就得回到幾千年前。中國婚嫁制度的奠基者就是伏羲,伏羲最大的功績就是創立了男女的婚配製度,最終使得人類的體質和智力都有了一個質的飛躍,極大的促進了社會的進步。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基礎,幾千年的婚姻制度也開始進步了。女性在家庭當中的地位慢慢的從從屬變成了平等。夫妻雙方變成了一種平等的合作關系,這時候的婚姻制度變成了一種經濟制度。雙方在一起生活,經濟上一起付出,遠比一個人要生活容易的多。
以後的婚姻關系或許會演變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吧,變成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系。
㈢ 京族的婚姻習俗
婚姻過去是父母包辦。大多自由戀愛,用對歌物色對象。對歌後,如果男方鍾情於姑娘,就慢慢靠近女方,並用腳尖將沙撩向姑娘,如女方也心中有意,就會照樣將沙踢回對方。通過這種踢沙方式或互相對擲樹葉的活動,建立感情,再請「蘭梅」(媒人)傳遞愛歌,雙方還要互贈彩色木屐一隻,如果正好是左右足配對,就被認為天生成雙,可以締結婚約(稱作「對屐」),然後男方帶著禮品,請些歌手去女方對歌認親。舉行婚禮時,女方緊閉大門,在屋前大路和樹林里設三道懸燈掛彩的榕門。要想通過三道門,必須對歌,直到女方歌手滿意才可通過關卡。晚宴以後,去往男方家拜堂,對歌,此起彼伏,通宵達旦,幸福愉悅的歌聲伴著天作地合的一對新人。
京族男女青年訂婚,男方要用一定數量的豬肉、糕餅等作為禮品送給女方,貧窮之家也要送少量的糖、糯米、茶葉、糕餅作為訂婚禮。結婚時,男方要備一百斤豬肉、二百提酒(每提等於200克)、七斗米及其他禮品,送給女方。
婚後三天,新娘「回潮」,夫妻倆將自家染紅的糯米飯兩托盤(約6斤),豬肉兩塊、雞兩只回娘家謝拜岳父母,婚禮才算結束。
京族婚制
民族內婚。京族實行一夫一妻制。京族的傳統婚姻絕大多數是在本民族內部通婚,與鄰近的漢、壯民族通婚的很少。
同姓不婚。在京族的傳統風俗中,一般同姓不婚,嚴禁姑表婚,若有違反,必將受到族規的制裁。
父母包辦婚。京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大都是由父母包辦,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些家庭為了勞動力的需要,或招婿上門,或買童養媳(長大後「圓房」)。
媒人牽線婚。
㈣ 未來還會有傳統婚姻嗎
你說的這種情況少之又少了,現在的環境形勢也不一樣了,傳統的人已經越來越少了,現在閃婚的越來越多了,離婚率越來越高了,傳統的婚姻已經全沒有了。
㈤ 古代的婚嫁禮儀是什麼樣的
古代的婚嫁講究的就是「三書六禮」,這也是我們流傳至今的傳統婚嫁習俗,在現在的某些地區依然有人傳承這種習俗。「三書」就是結婚時要使用的男方家寫的文書,其中就有:聘書,禮書,迎書。然後六禮就是指結婚的開始到結束所需要的六種禮節。這六個禮法就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以及最後的親迎。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看法,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㈥ 2022年古代傳統的婚姻走向消亡嗎
2022年,古代傳統的婚姻已經走向滅亡了,以前的婚姻制度已經沒有了,現在新社會的婚姻正在進行
㈦ 近代婚姻制度的變遷有哪些參考文獻
一、 封建統治下的傳統婚姻
在傳統文化中,婚姻不僅僅是當事人,更是兩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的實務。所以,家庭夫妻關系的形成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准則,男女當事者個人,對自己的婚姻基本上沒有選擇的自由。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大多以「門當戶對」或家庭經濟情況為標准,對於年、貌、品、才,甚至身體狀況,是不管的,更別提感情,青年男女毫無自主權可言。男女雙方婚前可能都沒有見過面,婚後的感情狀況普遍不理想,沒有建立在兩情相悅的基礎上的傳統婚姻釀成了許多悲劇。在電視劇與文藝作品中,此類例子枚不勝舉。清末的許多學者,都有過失敗的第一段婚姻。
傳統婚姻中,早婚惡習,近親結婚的習俗的風行。在清末社會,早婚有相當的普遍性,一般青年多在20歲之前完婚,甚至有「有年30抱孫子者,則戚族視為家慶,社會以為人瑞」,少年男女結婚帶來的結果是身體易為情慾所傷,父母也不能給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給整體國民素質影響很大。近親結婚,出於種種考慮,在偏遠地區和皇族內甚為流行,給下一代的質量埋下了很大的隱患,嚴重影響國民素質。
中國有漫長的封建歷史,中國婦女一直生活在「三綱五常」的宗族制度之中和男尊女卑的傳統倫理中,女子的婚姻全力基本被剝奪。蓄妾,三妻四妾,是舊時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社會貧富貴賤分化和階級制度的在婚姻制度上的體現。男子可以退婚再娶,女子則不能退婚再嫁,這是封建婚姻的違反人道主義的平等的地方。
二、 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前的婚姻狀況的改變
——傳統婚姻制度與新式婚姻形式共存
清末民初,新世紀初的婚姻在一片熱鬧沸騰的變革中開始。伴隨著辛亥革命、五四運動,大批進步知識分子展開了對舊時婚姻陋俗的大批判。在新婚姻觀的引導下,二十世紀初中國的婚姻習俗開始出現了現代文明與自由的曙光。
辛亥革命對傳統的婚姻制度的沖擊還是相當大的,近代留洋後回來的人帶來的人人平等,婦女解放等新觀念給城市的青年以重大影響,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統治也讓眾多的城市民眾開始漸漸改變舊的觀念,接受新式的婚姻顧念也開始成為新式婚姻制度的開端。
青年男女開始先談戀愛,再結婚。在大城市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受新式觀念的影響,原來的舊的觀念被漸漸摒棄,慢慢的解放天性,從自由戀愛開始,也接受一夫一妻制度,當然這只是一小部分人。偏遠鄉村和傳統的家族依舊是傳統的形式。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的婚姻即為林覺民和梁啟超兩位家長包辦的。 婚禮的形式開始從簡,花費也節省了許多。舊式婚禮的程序極為繁瑣,規范了所謂的「六禮」,作為婚禮必要的程序。民國早期,眾多有識之士對此進行了猛烈地批判,尤其是在「五四」前後,於是婚禮形式上開始趨於簡單,,「往往有借旅館及青年社結婚者,此亦嫁娶從簡之好現象也」。禮俗趨於簡朴,摒棄舊婚俗
的繁文縟節,更是社會趨於文明,合理的的具體表現,有利於社會風氣的轉變,也有利於社會進步。
男女的婚姻的年齡也開始正常起來,早婚的現象變少,人們開始重視起自己的教育,事業和革命,結婚年齡從原來普遍的16,7歲到20歲出頭,這是社會顯著的進步,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下一代的質量。
三、 建國後的婚姻狀況和婚姻觀念
在新中國成立的初期,國家一切都剛剛起步,當時急需一部法律為新的婚姻制度作為新的婚姻規范,需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婚姻家庭領域內的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廢除在中國已存在數千年之久的封建婚姻陋習於是, 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最初幾年裡,政治色彩頗濃而革命意義極大的《婚姻法》為中國人的婚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其頒布為起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來。一夫一妻制開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開始在主流媒體的宣傳中出現提倡「婚姻自由」,這一切都是過去的年代所沒有的,新中國的成立以及《婚姻法》的頒布給中國的婚姻制度帶來了質的改變,長足的進步。就在《婚姻法》頒布前一年,法國女權主義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出版。藉這本女權主義的「聖經」,波伏娃表達了對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的敬意,她堅信社會主義終將消滅男女不平等現象。
當然,在這一時期婚姻制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自50年代「反右」運動開始至「文化大革命」結束,中國處於一個政治高於一切的年代,政治成為一切的主題,婚姻如是。其時所謂的「紅五類」之間的通婚是理所當然的,而企盼改變命運的所謂的「黑五類」也無一例外地希望能與「紅五類」聯姻,以便藉此獲得免於政治迫害的身份條件。與政治條件相比,人們對財富、職業的要求似乎並不高。也許在那個均貧富已被制度化的時代,經濟方面的任何期待都顯得不合時宜,甚至,人們連愛情也少有期待。愛人,首先應該是革命同志。
1978年以後,政治權力與傳統道德共同構建的社會監管體系日益松動,令置身其中的人們感受真切而又應接不暇。少了過度的政治負擔,人們的婚姻重歸朴實的愛情。1981年,新《婚姻法》頒行,將「感情破裂」規定為離婚要件,由此,中國人似乎開始意識到,愛情也是婚姻中頗為重要的東西。婚禮也跟上了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潮流,新人穿上了套裝西服婚紗、喜宴排場越來越大,婚慶事業也走上了快速發展的道路。
然而,進入新千年以後, 這是一個規范日漸模糊的時代。80後相繼步入婚齡,成為這時期結婚的主力,此時的婚姻染上了80後鮮明的個性色彩-在中國,一些人的愛情開始以「無政府」的方式蔓延,正如羅素在半個多世紀前在《婚姻革命》里說的,「愛是一種無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會安於法律和風俗所規定的范圍的。」同時,隨著物慾與自由主義的膨脹,結婚的決定開始摻雜著更多無關愛情的考量??
四、總結
婚姻家庭制度是指被一定社會所公認並被人們普遍接受和遵循的婚姻家庭關系的規范體系,是社會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始終受這個社會的經濟基礎的發展所決定。可以說,經濟基礎的變化和發展根本上推動了婚姻制度和婚姻觀念的的變遷,當然這不是唯一因素。
雖然我們不能確定婚姻制度的未來做准確預知,但是縱觀變遷,我們
並且發展趨勢將是趨於合理與完善。 不能說著將最終決定於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