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怎麼開婚姻狀況證明
雖然現在婚姻登記有些地方不需要單位開介紹信了,但是還是要出婚姻狀況證明的!是便於國家的計劃生育統計.到你所在的鄉、鎮、街道辦計劃生育辦處出具證明便可!
⑵ 有誰知道「單身證明」由什麼單位出具有效
單身證明(未婚證明)
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 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代辦單身證明一般需要:公正處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兩張照片,被託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等。
你應該說的是這個吧↓
辦理按揭貸款的單身證明必須由民政部門開具。
單身證明的用途
1.在買房子需要貸款的時候需要買房人的單身證明
2.在參加婚姻介紹所或者是報社舉行的相親活動時,需要提供單身證明
隨著社會的發展,特別是近幾年來,買房、出國、遷戶口等,單身居民的各類活動均須有一紙「單身證明」。
⑶ 請問按規定,證明事實婚姻的證明,到那的部門開才是合法的
直接領接婚證不好嗎?事實婚姻的證明就是接婚證。民政部門開。合法有效
⑷ 事實婚姻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符合事實婚姻關系構成要件的,可以根據要件進行證據材料的收集,然後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出具證明。
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⑸ 婚姻狀況證明本人單位有權利開嗎
有的!
你要拿你的結婚證,到單位的人力資源部或辦公室開證明,蓋章。
⑹ 婚姻狀況證明的格式是怎樣的(單位出具)拜託各位大神
證明 ***民政局: 茲有***系我村村民,住本村*號.目前此人未婚.現來貴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事宜,望貴局予以接洽為盼! 特此證明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月*日
⑺ 生育婚姻狀況證明應該去單位的什麼部門開
去單位的人事部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