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婚姻法新規定結婚年齡
一、新 婚姻法 新規定 結婚年齡 是男方不能早於22歲,女方不能早於20歲。根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二、《婚姻法》第五條 【 結婚 自願】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晚婚晚育 應予鼓勵。 第七條 【 禁止結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 中國新婚姻法的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多大
結婚年齡 ,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這個年齡,並不是非 結婚 不可的年齡,國家號召 晚婚 ,青年男女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本身的情況和要求,適當地推遲結婚時間。 《 婚姻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晚婚晚育 應予鼓勵。
4. 請問最新婚姻法規定的年齡是多少啊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方可登記結婚。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男子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結婚。婚姻法規定鼓勵晚婚晚育。
法定婚齡是劃分合法婚姻和無效婚姻的年齡界限。2015年12月27日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將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刪除,意味著國家對晚婚晚育不再像以前那樣極其倡導。
5. 新婚姻法結婚年齡規定
婚姻法當中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滿22周歲,女性的話滿20周歲,而且,因為現在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調整,所以說基本上也已經取消了針對晚婚晚育的獎勵,不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情況下,民政局根本就不會給當事人辦理結婚證。
國家婚姻法新規定年齡是多大
國家婚姻法新規定年齡是多大
一、國家婚姻法新規定年齡是多大?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結婚登記年齡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最低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6、本人的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性別不一致的。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無效婚姻
婚姻的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社會上所謠傳的國家,降低了法定結婚年齡的消息是不準確的,降低法定結婚年齡整體程度上來說不太現實,過去國家鼓勵大家晚婚晚育,可是現在,根據官方調查數據顯示,有越來越多的人甚至都選擇不結婚,這跟如今的生活壓力是有關系的。
6. 新婚姻法男女結婚年齡如何規定
男女結婚年齡規定:年滿22周歲的男性與女性年滿20周歲的女性可以結婚,除此之外還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結婚:
1、男女雙方結婚是自願的,無人干涉;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4、雙方都無配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7. 婚姻法2021年新規定年齡
2021年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7)新婚姻法年齡怎麼規定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