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古代女子還未發育成熟,一般十三四歲就要嫁人
古代人的時間觀念很淡泊,男子的生日都很模糊,況且女子不是男丁,不用服兵役。
朝廷根本不管女子的年齡,古代沒有身份證,其戶籍簿對出身年月往往沒有準確的記錄,或者根本不記錄。
古代女子十三歲也是十三歲,也可能是十五六歲,或者十八九歲,隱瞞年齡的多了去了!你以為就是真的是十三歲嗎!
事實上,在古代 社會 ,女子年齡小容易嫁人,自然大家都往小的說,古代又沒有婚姻法,又沒有結婚年齡的限制,現在結婚要十八歲以上,就在解放後,老百姓為了盡快結婚,還有往大處說得,本來17歲,說自己是18歲!
總之,有婚姻法,為了可以嫁人,就把年齡往大處說,這種事情多了去了!
古代沒有婚姻法,婚姻是自己的事情,民間喜歡早婚,為了能夠嫁人,往往就把女孩的年齡往小處說,因為老百姓都喜歡年齡小的女孩!
再說了,如果發育不成熟,往往就在家裡多住幾年,反正年齡還不是父母說了算,沒有身份證的時代,就沒有精確的年齡!
兩三歲的誤差,可大可小!
所謂的「虛歲」就是這個意思,早發育成熟的女孩,就用虛歲,晚發育的就用「實歲」。
說白了,古代人不認死理,沒有精確的年齡,年齡就是隨便說說,顯老的,別人不信,就說之前說得是「實歲」!
顯年輕的人,往往就說自己是「虛歲」,總之就是可大可小!
古代人,活著就好,又沒有退休年齡的限制,也沒有結婚年齡的限制,年齡其實就是一個可大可小的東西!
古代帝王的年齡,後人都搞不清楚,何況是普通老百姓。
舉個例子,舜帝活了100歲,有人卻說他活了110歲!
大漢天子劉邦的年齡更加是一個迷,皇後呂雉的年齡也是一個挺大的秘密!
古代的老百姓關心溫飽問題,關系吃飯問題,哪個沒事的人會去關心年齡問題呢!
舜帝、劉邦這些人的妻子年齡是一個迷,你會說這個太久遠了,那你知道馬大腳的年齡嗎!
朱元璋的年齡是估算出來的,馬大腳的年齡 歷史 上根本沒有記錄了,即使是做了幾十年的皇後,卻沒有人知道她的真實年齡,這個就是古代女子!
未婚的時候是往小處說,結婚了,基本上就不知道自己的年齡了!
現在農村地區還是這么聊天的,看見老年人,就說:您貴庚了?老人會說:你看呢?
問者說:大慨60歲了!老人會得意地說:我今年都70多了!
79歲也是70多,71歲也是70多,這誤差大了去!
所以,古代女子的年齡,你千萬別較真!十多歲的誤差也是很大的,這個主要還是看發育成熟的情況而定!
早成熟的就說大一點,晚熟的就說小一點!
富人小姐往往不想早婚,就隱瞞年齡!
事實上,就是看女孩子的身體狀況了!
據我所知,直到現在,有的少數民族居然沒有過生日的民俗,他們對自己的生日非常不重視。
古代 社會 ,有所謂的生辰八字,但是月、日可能是對的上,哪一年就很難說!
總而言之,古代女子年齡往往就是虛虛實實,真真假假,不能太當真了!一般十三、四歲嫁人!這僅僅是名義上這么說說吧!
不只是古代,一直到上世紀三四十年代,十三四歲女子嫁人還很多。甚至到了建國後的五十年初期,婚姻法實施以前,還有農村女子十三四歲就嫁人的現象。在北方農村,這種現象並非個例。
這種現象,有其深刻的 社會 ,經濟,文化原因。當時中國 社會 是落後的農業自然經濟,勞動力是最重要生產要素。女子早婚,早生多生旣是 社會 需求,也是家庭需求。很多家庭,生育十幾個,七八個,五六個孩子很普遍。早婚有利於多生育,那時候,孩子從小就參加農業勞動和家務勞動。女孩子是家務勞動的主力軍,五六歲,七八歲就開始帶弟弟妹妹,幫助做家務。稍大一點,就學做各種家務勞動。農村俗話,「九歲九,搬著紡車滿街走」。當時,九歲的女孩,已經開始紡棉花了。再大一點,織布,洗衣,做飯,樣樣都做。到了十三四歲,已經學會全部家務。當時風俗也該出嫁了 。女子出嫁,不用到有關部門登記,也沒有年齡門檻。媒人說合,拜堂成親就算完成婚約。對於娘家來說,少了一個吃飯的,弟弟妹妹很快又長大了。對於男方,又多了一個勞動力,開始新一輪的傳宗接代。如果運氣好,多生幾個男孩。又碰巧運氣好,男孩有改變家庭命運的能力。家庭命運就改變了。
古今人的思想觀念有大不同,這也有因觀念習俗所使然。
女人生理周期以七計,二七天癸至。在舊時人看來,女子十三四歲就來月經排卵,可以懷孕生兒,是成熟的時候了。舊時人多不長壽,生命短暫,所以能生即生。嫁夫娶妻主要為生兒,為傳宗接代,為家族接香火,有越快趙好之意味在。早娶妻,早生兒,多子多福,早娶快生,就可以多生,可以人丁興旺,在這種思想觀念主導下,早婚早生現象很普遍。
現今是新時代,已移風易俗,很多人思想已有大改變。我國現今婚姻法也有規定,男要二十二歲,女要滿二十歲,在年齡上才符合登記結婚的條件,年齡大達而結婚是違法的。
舊時女人不必重學業事業,只要重家庭,會相夫生子就好,女憑夫榮子貴,重男輕女思想嚴重。現在追求男女平等,女人也重學業事業了。十三四歲才上初中,大學畢業多已二十齣頭了。城市許多高素質高文憑的女人,常常三十之後才嫁。現在我國女人普遍在二十後才婚,早婚生兒的已不多,與過去太不同了,男女平等,也不再追求多子多福,不肯多生了,想要的是優生優育有質量。這與生活各種壓力大也很有關系。
我是驕然,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的確,我們的古人結婚都比較早,女子十三四歲就要嫁人了,那麼古代的女子為什麼十三四歲就嫁人了呢?這是因為我們的祖先衡量一個人是否可以嫁人的條件只有一個,那就是有沒有生育能力,作為十三四歲的女子,他們已經發育成熟有了生育能力,所以我們的古人就認為這個時候的女人可以嫁人了,可以養育後代。至於說這個時候的女性還沒有發育成熟,那是現代人的說法,古人不會了解這么多,也沒有必要了解這么多,沒發育成熟並不影響生育,等發育成熟了,生育能力可能就扭轉之下了,再加上那個時候的人往往壽命都比較短,如果他們也像我們現在提倡晚婚的話,恐怕人類就有斷香火的可能了,所以說在有生之年能夠繁育的後代,這才是人類發展的第一屬性。
關於這個問題我就回答這么多,歡迎評論。
答,實際上,女孩子長到十三四歲,有了穩定規律的月經周期之後,就可以實現生育,實現傳宗接代的目的了。
婚姻的終極目的還是為了生育,為了傳宗接代,為了種族延續。
古代人的普遍平均壽命短,古代的十三四歲,實際已經相當於現在的二十歲的程度了。
而且,古代,人口數量也是國家的綜合實力之一,因此,提早結婚,提早生育,增加人口,是普遍認可的生活方式。
只不過,因為目前我們提倡晚婚晚育,所以給人留下的固化印象是,十三四歲的女孩子不宜結婚,實際上,十三四歲的時候,已經具備結婚的基本條件了。
可能是因為:
一、從前,人們的思想觀念跟現在不同,娶妻主要是為了續接香火,傳宗接代。所謂早娶媳婦早生子、多養孩子人丁旺。
二、舊時,有訂娃娃親的風俗。兩家一向非常要好,想結成親家關系,為了穩妥起見,早早把女孩送到未來的婆家生活,在形式上便成了婆家的人。等到了一定的年齡後再行圓房,正式成親。這樣,以免等到女孩子長大了節外生枝。
三、以前的人認為,女孩子是人家的人,早晚都要嫁到婆家去。一些家庭貧窮的人家,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便會早早的把女兒嫁出去。
四、有些家庭缺少人手,早一點把兒媳婦娶過來,可以為家中添一個幫手,故而出現了許多早婚現象。
總之,造成女孩子十三四歲就出嫁的根本原因是從前(舊 社會 )沒有關於婚姻方面的法律,或法律不健全,女人受歧視,沒有 社會 地位。
實事上,由於早退和醫療條件差等多方原因,不少婦女身患各種婦科疾病而得不到盡時有效地治療。很多孕婦在生產時釀成胎兒夭折和母子雙亡的悲劇。
新中國成立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男女雙方結婚的法定年齡,並嚴格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從而切實保障了婦女的人身權利和 社會 地位。
相較於今天的人來說,古代的男女婚嫁的年紀都相對很早,通常在二十歲前後,但在有些年代的話,女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家裡就會給其安排婚嫁事宜,這個年紀生孩子也很正常。
實際上,這是非常好理解的,因為那時候的人原本壽元就挺短,而繁衍子嗣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須盡早進行,另外古代增加人口,也是朝廷國家很看重的事情。
先秦時代,周王朝對於男女婚配的年紀規定是「男子三十,女子二十」,而到了春秋時代,隨著諸侯國之間征戰不斷,這時候大多數諸侯國的男女,婚嫁年紀不斷降低。
孔子認為「女子十五而嫁,有造人之道」,越王勾踐下令「女子十七不嫁,罪」,而這樣的規矩一直延續了數千年,古代對女子出嫁的年紀,大多隻有上限,並沒有最小出嫁年紀的說法。
直到北宋時期,朝廷對於當時男女出嫁的年紀,定下了最低限制,男子至少要到十六歲,而女子也要在十四歲才能婚配,元明清三代,也基本延續了這樣的制度。
其實,古人這么早婚配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因為從先秦到清朝,古人的壽命都不長,以皇帝舉例來說,古代有生卒年可查的皇帝209人,活過80歲的只有4個,有三分之二都沒活到50歲。
由於那時候的人壽命實在不太長,而留下子嗣作為人生之中的頭等大事,當然需要盡快,因此男子也會盡快成婚,而女子也會盡快出嫁,並且在婚後,也要盡早合房留下子嗣。
正因古代很多夫妻結婚實在太早,用現在人的觀點來看,根本還是小孩子,自己都還沒有發育完全,加上那時醫療水平有限,所以嬰兒的夭折率非常高,皇家也沒有例外的。
農耕文明時代,人口是決定生產能力與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元素,對於農業發展、商業發展還有徵集足夠的兵源守衛國家,都是至關重要的。
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人口,歷代也是想盡了辦法,除了將婚配年紀一再降低,限定最晚婚嫁年限之外,那些超過年紀還沒出嫁、迎娶的人,都要受罰,生孩子會受到各種獎勵。
如果是在太平盛世的時候,男女婚配的年紀其實也還算正常,在唐宋時期,女子一般也要在將近二十歲的時候出嫁,也沒什麼,稍微早些也挺多,但並非絕對,但遇到亂世就相反了。
南北朝時代、五代十國時期,還有各個王朝的衰世時代,當時人口銳減經濟凋敝,朝廷為了盡快恢復人口與生產力,自然也會強令降低婚嫁年齡,這時候十多歲嫁人也就很普遍。
無論是先秦時代,還是後來的元明清時期,數千年裡都是如此,古代女子在娘家都不事生產勞作,因此也需要盡快出嫁,以減少家庭當中的壓力,所以出嫁得也是越早越好。
整體來說,古代的女子在十三四歲的年紀就嫁人,也是實在沒辦法的事情,那時候的人本來就活不長久,而在家裡閑著也是多張嘴吃飯,還不如盡早嫁人成家,這也是古代的文化。
古代的生活水平和醫療水平太差,因此人必須早育多生。有句話叫做「人生七十古來稀」,古代活到七十歲的人就很少,然而現代 社會 ,一個人活到七十歲,只不過是 社會 的平均水平。現在沒有統計數據,不清楚古人的平均壽命是多少,但是有些數據是可以參考的。比方說,明朝的嘉靖皇帝,有八個兒子活下來的只有三兒子和四兒子,二兒子只活到了20歲,其他的幾個兒子還沒滿周歲就夭折了。
有人可能會說,明朝皇帝的基因不行。以清朝康熙皇帝為例,他在位時間長,身體素質肯定不錯。他一共生了35個兒子,20個女兒,其中只有20個兒子和8個女兒活到成年。古代皇家的條件肯定是最好的,皇帝的子女死亡率如此之高,可想而知普通人家會是什麼情況!
根據目前一些,比如《我國歷代人的平均壽命和預期壽命》中,古代的時候人的平均壽命也就20到40歲之間。
古代如此高的死亡率,加上人壽命普遍短,結婚的年齡肯定得大大縮減。至於說身體有沒有成熟,其實問題不大。因為現代有些國家就是這么規定的:
世界上與俄羅斯類似結婚年齡的國家還有好多。荷蘭的法定結婚年齡為12歲;伊朗女性的結婚年齡為13歲(稍早前為九歲);希臘女性結婚年齡為12歲;而作為資本主義世界的大哥——美國部分州女孩過了12歲就可以結婚。
當然了,古代結婚早有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朝廷的推動。古代人口數量非常重要,無論是一個家族還是一個國家,誰都想方設法地壯大自己的人口。
勾踐宣布「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漢惠帝時,誰家要有女兒15歲以上至30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下詔:男20歲,女15歲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
在古代只有男孩是續香火來傳宗接代的,人們都有一種觀念,那就是女孩遲早是別人家的人,總是要嫁人的,很多生女孩的人家必須把女孩全嫁出去,女孩是不能進祠堂的,另外在本家找個男丁過繼來續香火,加上古代人的壽命短,大人都想早些把兒子成個家,早些抱上孫子,當時民間流傳說十三爹十四姨十五十六不希奇。早種芝麻早開花等,可見古代人們多希望女孩早些嫁人男孩早些成家早抱孫子。(十三爹是指男孩十三歲當爹,十四姨是說女孩十四歲妹妹就生小孩叫姨了,早種芝麻早開花,還有一句是早嫁老公早當家)
古代十三四歲那女孩兒身體還沒發育成熟就嫁人,這是因為古代人太窮了,就是說窮人家養不起18歲大姑娘。因為古代的生活水平太低了,窮人家真的養不到18歲大姑娘的,因為孩子是需要吃飯的。而古代貧窮的家庭吃飯都成問題,很多家庭孩子十幾歲就給孩子找婆家了,就讓孩子嫁人了。主要的原因就是供不起孩子吃飯了,自己家裡太窮了沒有糧食供孩子吃飯,所以古代女孩子十三四歲就把孩子嫁出去了。有的太窮的家庭,甚至孩子幾歲就把孩子送給別人家當童養媳。主要的原因就是想給自己家裡省點糧食,保證自己家裡其它人活命。這就是古代十三四歲就把女孩子嫁出去的原因,主要是家庭太困難,沒有多餘的糧食給孩子吃。所以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把孩子嫁人了。
所以說在古代真正能把女孩子養到18歲的家庭,真的是很少的。因為那個時候普遍都很貧窮。為了節省糧食,同時也為了收彩禮填補家用。就把孩子很早就嫁出去,這樣既能給家裡省糧食,還能收點彩禮,填補家用。這就是古代女孩子很早嫁出去的原因。
我們現在這個 社會 ,在貧窮的地方,重男輕女的家庭也有這種現象發生,也有貧窮的家庭很早把女孩子嫁出去,要很多的彩禮,花女兒的彩禮錢。這在我國一些邊遠地區,一些農村地區,特別是貧窮地區出現的現象。但是和古代比已經好多了。這種現象的發生,主要的原因還是貧窮造成的。
② 古代為什麼沒有大齡未婚男女,當時是如何杜絕這種現象的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干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從這件事情我們也可以看到,平陽公主是當時的皇室宗親,是天下臣民的表率,尚且改嫁了兩次,說明當時的社會,對婦女改嫁,完全是持接受態度的。
而且古代政府,出於人口增長和國家經濟發展的考慮,是極力鼓勵寡婦再嫁和光棍娶寡婦的。而且在程朱理學盛行的宋明時期,官方政策上也是支持寡婦再嫁的。這樣既能讓寡婦重新有個依靠,又能使得資源能夠綜合利用,最主要的是讓光棍們至少能成個家,這樣也能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可謂一勞永逸。
這四個政策下來,古代社會,幾乎就不存在剩男剩女了,不得不感嘆古代政治的高明!雖說這裡面很多方式方法,在我們現代看來,是不和情理的,但它卻是實實在在有效果的。
婚姻嫁娶,從古至今,都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③ 什麼是「士庶,不婚」中國古代為什麼會存在這樣的婚姻制度
士,一般是指名門望族,庶,則一般是指普通老百姓或者有點錢的地主。士庶不婚,就是士庶不能結婚。原因很簡單,門不當戶不對。古人講究門當戶對。其實現代人也講究。這是封建時代的一種習俗。
古代人主要有著三種不婚的禁忌習俗,分別是:同姓不婚、士庶不婚、居喪不婚。就是說講究門當戶對,不是一個等級的不能通婚,特別是在魏晉南北朝的時候,當時地主階級中高門望族是士族,小地主是庶族。他們要結婚講究門當戶對,士族是不會和庶族之間是不會相互通婚的。
(3)古代為什麼沒有婚姻擴展閱讀: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原則
1、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雖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有一個。也就是說只有一夫一妻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的子女為嫡系,其他皆為庶出,在家庭關系中處於比較低的地位。
2、同姓不婚也是締結婚姻的一個前提。西周實行同姓不婚原則,主要基於兩點:首先長期的經驗證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為婚會影響整個民族的發展。其次禁止同姓為婚,多與異姓通婚,是為了附遠厚別,即通過聯姻加強與異姓貴族的聯系,進一步鞏固天下與宗法制度。
④ 為什麼古代只允許男子休妻,不允許女人離婚
因為古代男子的地位比女子的地位要高,女子是不允許讀書的,只能聽丈夫,而且女人只能在家中不能見男人,所以只能男人休女人。
⑤ 我國古代法律同樣嚴厲,為何沒實行一夫一妻制呢
元朝時 妻妾們的地位同樣較高
這其實也是古代游牧系社會的老傳統。早在漢朝時,王昭君遠嫁匈奴呼韓邪單於。在呼韓邪死後,昭君就按匈奴婚俗她須轉嫁給復株累若鞮單於。這樣不僅是生活有了保障,其個人影響力也得以延續下去。
明朝建立後,崇尚理學思想,對於婦女的貞節十分看重。所以丈夫死後,立志守寡的婦人會受到嘉獎。不但免除本戶差役,還可以繼承丈夫在家族中應繼承的財產。甚至可以向朝廷申請,給自己立貞節牌坊。反之,要是改嫁則會失去夫家的財產以及自己的嫁妝。
身穿蒙古服飾的明朝後宮嬪妃
一直到清朝,出現了男人可以娶不止一個妻子的特殊現象。這種多妻制被叫做謙祧,俗稱「一子頂兩門」。也就是如果父輩兄弟幾人中只有一個男性後代,那麼這個後代就可以娶兩房或者三房妻子,以達到傳叔、伯、父幾門香火的目的。如果條件並不符合,那麼自然是無權享受這種優惠政策。
所以,三妻四妾並非大部分古代男子能享有的權利。中國古代婚姻還是大體上維持在一夫一妻多妾制,整套制度反應的既是嚴格的等級劃分,又多少包含有稍稍溫情的一面。
⑥ 為什麼在中國古代,皇室的跨國婚姻是非常少的。皇帝和皇室成員很少娶外國的公主為妻
原因很簡單,首先,中國古代歷來是一個封閉的封建王朝,與周邊國家的互動往來很少。所以除了避免戰爭的和親,跟周邊國家的皇室通婚基本沒有!第二方面,中國的封建王朝向來崇尚正統理念,皇室非常講究血統,娶外國公主為妻,會影響子女的血統,這與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格格不入的。第三方面,西方皇室之間的婚姻,大多是政治利益的需要,而中國是一個龐大的國家,靠周邊國家的力量,對皇帝政治上的幫助並不大,所以皇帝娶妻,更多的是考慮國內政治集團的力量,所以大多娶豪門權貴家族的女子。
⑦ 古人的婚姻與愛情有關系沒有
傳統婚姻通常是按照父母之命,通過媒妁之言進行的,即使現在不少地方還有這樣的情況。古人基本上沒有現代城市社會的自由戀愛,但這不等於古人沒有愛情,否則就不會有「曾經滄海難為水」,不會有「十年生死兩茫茫」。
⑧ 古代有婚姻法嗎
有。古代的婚姻法就是封建制度規定的三從四德,針對女子而設的規矩。
⑨ 唐朝盛世,為什麼那麼多女子選擇終身不嫁
因為唐朝對於古代的女性來說,可以說是最輝煌、最燦爛、最特別的一個朝代了。這個朝代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獨一無二的女皇帝,女性地位史無前例地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並且唐朝也是最開放,包容性最強的時代,走在街上可以隨處見到不同民族,不同種族的人,文化包容,思想開放,經濟繁榮,這一切都為女性生活方式的改變奠定了基礎。
女子終身不結婚,即使是放到現代來看也是一件不太尋常的事,很多女生到了適婚年齡就開始被家裡逼著相親,逼著結婚。如果有一輩子不嫁人不生娃的,恐怕得被周圍七大姑八大姨的唾沫星子噴死,所以也沒有幾個人真的有勇氣真的選擇一輩子單身。這么看來,唐朝的確是思想夠開放,女性的自由也真的達到一定程度了,才能讓她們有勇氣選擇這樣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