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出軌精神賠償費標准
法律分析:精神出軌離婚精神損失賠償十萬元左右,出軌字面意思是指偏離原有軌道,現在人們賦予出軌新的含義,即指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或者雙方違法夫妻忠誠義務,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戀愛或者是生活。出軌分兩種形式,精神出軌和身體出軌。身體出軌,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肉體出軌,即背叛愛人和婚姻而與異性發生了性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B. 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正常都是多少
法律分析: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超過5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C. 離婚精神賠償是多少錢
離婚 精神賠償是多少錢?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 精神損害賠償 一般不超過5萬。 這在 婚姻法 里叫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張該損害賠償方須對離婚無過錯,這個條件意思是即使有過錯,如果該過錯未導致離婚(與離婚無因果關系)亦視為無過錯。 2、過錯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即: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的; (三)實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只有這幾種情形才構成離婚過錯。 3、該過錯須與離婚有因果關系,即該過錯導致離婚。如果雖有過錯但雙方未離婚則不能主張此損害賠償。 4、該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須區分行政離婚與 訴訟離婚 而有不同。在行政離婚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張。訴訟離婚的原告須在 一審 辯論終結前提出該主張。否則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後不得另行主張;訴訟離婚的被告若不同意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可在判決生效後另行以 訴訟 方式提起該損害賠償請求。但無論是行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該過錯在離婚後才發現的,不得主張,理由在於該過錯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 離婚訴訟 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 起訴離婚 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二審 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之後是可以主張精神賠償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且精神賠償的標准也是要按照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判決,所以,在申請的時候看自己是否符合,只要有合法的 證據 ,那麼法院是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
D. 婚內出軌精神賠償費是多少
精神損害賠償沒有具體的統一標准,婚內出軌,一般情況下判決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在1萬元至2萬元,少則也有幾千元的;如果有嚴重的情形的,判決一萬元至5萬元的,也有不少判例;超過10萬元的判例極少,除非有特殊情況。所以,無過錯方如果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一定要在合理數額內提出,否則法院難支持。
E. 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正常都是多少
法律分析: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失費的標准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2.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離婚精神損害費賠償標准應當根據造成的損失程度而定,一般在幾萬元至十幾萬元左右,具體情況下,可以向專業的司法鑒定部門申請精神損害鑒定,並根據形成的鑒定報告來要求賠償處理。這是為了維護我國新型的夫妻關系,保護離婚時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懲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離婚都可以要精神損失費,向過錯方請求精神損失費賠償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據離婚的實際情況,離婚在一些特定的情況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F. 民法典離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離婚精神損失賠償標准如下: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標准如下:婚姻中遭受嚴重精神損害一方,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G. 離婚精神賠償是多少
在離婚案件中,精神賠償的數額不是隨便要求的,關於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條規定,確定賠償金的數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據此司法解釋,關於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應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的程度、具體的侵權情節等因素。(一)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於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託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二)加害人過錯程度:可以作為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過錯嚴重的,給受害人造成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嚴重精神利益損害的,應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額;如果加害人只有輕微過失,撫慰金數額也可相應減輕。(三)具體的侵權情節:如重婚與通姦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姦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較輕。(四)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現實中,其實精神病患者也是有結婚生子的可能,如果能夠認定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精神狀態正常下,滿足了其他結婚條件,就可以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不過要是所患的精神病屬於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之一,那也是不可以結婚的。
H. 離婚精神損失費賠償標准2020
法律分析: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少於一千元;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應當在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酌定,確有證據證明前述標准不足以撫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應當在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數)酌定;後果特別嚴重,或者雖然不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情形,但是確有證據證明前述標准不足以撫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第十條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少於一千元;數額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為計數單位。賠償請求人請求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少於一千元,且其請求事由符合本解釋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情形,經釋明不予變更的,按照其請求數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