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舊社會大戶人家的小妾,解放後都何去何從了
眾所周知,我國封建社會時期女子地位低下,一生只能從一個丈夫,但男子可以三妻四妾。雖然清朝滅亡後,民國政府確立了一夫一妻制,但由於一夫多妻的觀念根深蒂固,上至官員下至平民,很多家裡還養著多個太太。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是在解放後,新中國成立後確立的,那麼,那些存續到建國前的「姨太太」們,在新的社會該何去何從?
舊社會一夫多妻
不管怎麼說,曾經為人小妾的女性都是舊社會的犧牲品,新中國成立後一夫一妻制的確立,可以說是給了她們的人生一個新的出路。
Ⅱ 舊社會領結婚證的地方
中國最早由官方頒發的結婚證出現在清代,稱為「龍鳳帖」。男女在定親之後的7至10天,雙方去當地縣衙領取龍鳳官帖並納稅。清代的婚書像一本折疊的禮單,婚書上面不註明新娘和新郎的名字,而是把當事雙方祖上三代長輩的名字以及介紹人的名字寫在婚書上,反映了封建社會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民國時期的結婚證書上女方姓名完整,開始體現出男女雙方地位的平等以及對婚姻自由的追求。結婚證上證婚人、主婚人兩項,是西方舶來品,一般請的都是有聲望的人,以示鄭重;介紹人是「媒妁之言」的延續,男女雙方的出生時間是民間婚配「合八字」習俗的延續,版面設計及祝辭是典型的傳統文化元素。
新中國成立後的婚姻制度堪稱婚俗史上的里程碑。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廢除了包辦婚姻,開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因此結婚證書上「自願結婚」四個字特別顯眼,結婚證上新娘、新郎的名字也頭一次並列在一起,而雙方父母、媒人、證婚人等不再出現。
Ⅲ 八十年代事實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到本地民政部門婚姻管理處辦理結婚證即可
結婚證怎麼辦(時間地點材料流程)
辦理條件
1、婚姻當事人雙方均為本地人,或者一方為本地人,另一方為內地其他省市居民、港澳台居民、出國人員或外國公民;
2、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3、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4、雙方均無配偶;
5、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辦理材料
1、戶口簿
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2、身份證
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換發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3、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證件照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厘米寬3.8厘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北京居民和國內居民(含本市及外省市)結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港澳居民台結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華僑/出國人員結婚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和外國人結婚所需材料
辦理流程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北京戶籍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北京市民政局網站及各區縣婚姻登記處地址電話
官網:北京市民政信息網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周一至周六9:30至12:00;14:0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北京婚姻登記機關辦公時間一覽表
辦理費用:不收費
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2、身份證
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換發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3、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點擊下載
4、證件照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厘米寬3.8厘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Ⅳ 為什麼在舊社會中男女結婚這么容易
您好,因為舊社會生活貧窮,沒那麼多講究,大多數男女婚姻都是通過媒人介紹,父母長輩做主,包辦婚姻,省略了談戀愛的步驟,甚至有些男女雙方都未見面的,父母同意就結婚了。
Ⅳ 舊社會的人,見幾次面就草率結婚,為什麼婚姻還維持的很長久
舊社會的人見幾次面就草率的結婚,婚姻卻還能維持的長久這主要是因為在他們從小受到的教育中,是要求從一而終的,哪怕在婚姻中有著諸多的無奈與後悔,也不會輕易的選擇放棄。
還好,作為現代人,已經知道了男女平等的重要性,讓女人的地位有所提升,不至於所有的一切都依附於在一個男人的身上,不會再有曾經那麼多在婚姻中遭受無妄之災,卻依舊要容忍的情況。現如今,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配偶和愛人,可以自由的選擇婚姻是否終止,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是我們在歷史進程中的重大轉折點和成就。
Ⅵ 中國解放前有多個妻子解放後怎麼辦
多數是 強制性的 從老婆里選一個 其他的修了 如果不休 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忘了是誰了 躲過了 跟他倆老婆善終了 其他的 基本上都是施壓 逼迫離婚 而且還安上個 封建思想 包辦婚姻 神馬的帽子 解放後 高官找老婆 都用那詞 雙擁的給介紹個小姑娘 人家姑娘若是不同意 就給人扣個高帽子 不支持黨啊 思想覺悟不夠啊 看亮劍就知道了 說神馬為革命耽誤了 姑娘若是不同意 那一點前程都沒有了 還得遭到排擠
Ⅶ 為什麼在舊社會中男女結婚從小被要求從一而終
在舊社會男女結婚之後,一般情況下都會從一中,主要是因為舊社會比較貧窮,如果離婚的話,很難再繼續生活下去的。
Ⅷ 舊社會包辦婚姻對後代的影響有多大
舊社會大多數人包辦婚姻反而可以白頭偕老並不能彰顯包辦婚姻比自由戀愛有優勢。而是因為舊社會離婚的代價太高,道德的譴責和輿論的壓力。財產和子女撫養權的分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思想禁錮。使得人民難以選擇離婚。兩性關系中如果離婚難以選擇。那麼要過的幸福的途徑,也只有不斷的妥協,隱忍和包容。或者更加積極的彼此磨合。最終達到一個可以和諧相處的地步。會間接導致孩子遇事十分懦弱。
Ⅸ 舊時婚姻中,要有「三媒六證」才可以完婚,那「三媒」中有媒人嗎
我記得小時候在農村,如果有女人對男人用嘮叨來表達不滿意的時候,經常會聽到男人說我可是「三媒六證」把你娶回家的,男人說話的語氣讓我感到他非常理直氣壯。那麼到底「三媒六證」是什麼意思呢?為啥說這句話的時候男人那麼有底氣呢?後來村裡一位年長的老人給我告訴了原來是這個意思:
「三媒六證」中的「三媒」指的是婚姻中男方聘請的媒人,女方聘請的媒人以及在雙方之間搭橋牽線的媒人。「三媒六證」中的「六證」,是指在天地桌上放上一把尺子,一個斗,一個桿秤,一把剪刀,一面鏡子和一個算盤。
最後敲一下重點:我們大家都知道了「三媒六證」所包含的意思,也從側面了解了舊社會女人的婚姻不平等。那麼我們大家更要珍惜現在來之不易的婚姻生活,因為現在大家都是通過自由戀愛走到一起的,能夠在結婚之前就相互了解相互溝通,一起手牽手走進婚姻殿堂,那麼更應該在以後的婚姻生活中相濡以沫,恩恩愛愛的白頭到老。
Ⅹ 歷史上的婚姻形式是什麼
婚姻的形式,簡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國歷史上存在過多種婚姻形式。
(1)掠奪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親屬的同意,用掠奪的方法強娶女子為妻,俗名叫搶婚。
(2)買賣婚。完全視女子為權利客體,以財物作為價金購買妻妾,把婚姻純粹看成財物交易關系。
(3)交換婚。兩個氏族的男方互換其姊妹為妻,或互換其女兒為媳,是對等交換的議婚。
(4)服役婚。男子於婚前或婚後,須在妻母家服勞役若干時間,作為娶妻的代價。這其實是買賣婚的變形,不過以勞務代替財貨而已。
(5)聘娶婚。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義,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約。其實,聘娶婚是強迫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
(6)選婚與罰婚。挑選良家女子或挑選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納入後宮,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賜給宗室子弟為選婚。對於帝室選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斷配給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圍內婚配,此為罰婚。兩者都屬於強制婚性質。
(7)贈婚與賜婚。依父母或有權人的意志將其所支配的女子贈送給別人為妻,叫做贈婚。帝王將搜刮來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虜的女子賜與子弟或臣下,叫做賜婚。兩者都屬於強制婚性質。
(8)收繼與續嫁。收繼,多數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為己妻,個別也有收庶母為妻妾的。續嫁,指姊亡,妹續嫁於姊夫。
(9)招贅婚。男到女家落戶。贅婿一般分兩種,一種是「養老女婿」,一輩子在女家;一種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10)養媳嫁。大多是有子嗣後,抱養別家女兒作養女,適齡期再與本家子成婚。
(11)指腹婚。又稱胎婚,是兩家主婦同孕,指腹相約定下婚姻。
(12)小女婿婚。男家兒子尚為孩童,因缺少勞動力,娶一個十八九歲的大姑娘為媳。
(13)荒婚。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際女子嫁到男家沖喜。
(14)招夫婚。丈夫死後或生前無力養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稱「拉幫套」、「搭夥」。
(15)典妻婚。將妻作為物權客體議價典給他人,典約期滿,以價贖回。
(16)雇妻婚。將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
(17)虛合婚。為已死亡了的男女舉行婚禮。包括兩種,一是冥婚,又稱嫁殤婚、娶殤婚,指男女死者聯姻;一是過門守貞,指定婚後,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為婦終身守節。也有望門終生守寡的,稱「望門婚」。
(18)轉房婚。學術上又稱逆緣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殘余形式。兄亡嫂轉嫁其弟,弟亡弟媳轉嫁其兄,姊亡妹續嫁姐夫。
(19)表親婚。通常稱姑表婚與舅表婚,是古老的亞血緣婚的遺俗,指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之間的婚姻關系而言。
(20)姘度婚。非法同居,古稱「野合」、「私奔婚」。
(21)共妻婚。是舊社會流行於西藏地區的婚俗,是古代血緣、亞血緣婚的殘余變異形式。多為兄弟共妻,結婚時兄為主夫,其餘弟為副夫。
(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於永寧納西族,「阿注」意為朋友,男女雙方皆可稱之。是一種以女系為主,臨時結交同居為婚的婚姻形式。
(23)試驗婚。是正式結婚前行試驗同居的婚俗。過去西南少數民族中這種婚姻形式較多,是一種自願婚的萌芽。
(24)自願婚。以男女雙方性愛為基礎的婚姻,「私奔婚」是自願婚的古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