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女平等原則包括哪些方面的平等
婚姻法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十三條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則具體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1、男女有同等的締結婚姻的權利;2、男女有同等的離婚請求權;3、離婚時男女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均享有平等分割的權利;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3. 什麼才是平等的婚姻公平的婚姻
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中的平等權利表現為:
1、對共同財產的平等處分權;
2、家庭生活事務的平等協商權;
3、平等參與社會活動、獲得個人發展和經濟收入的權利;
4、人身自由、人身權利不受侵害的權利。
至於你說的雙方父母願意贈與你們多少財產,那是父母的自由,跟你們並沒有關系,也不是靠父母給多少財產體現你們的婚姻有多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