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兩個人都是殘疾人,離婚婚姻法有規定嗎他是一級殘,我是二級殘,婚能離嗎
可以的,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殘疾人離婚的權利。
2. 法律有沒有保護殘疾人的婚姻法
可以要求分割你們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沒有專門的殘疾人婚姻法,但是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同樣會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3. 請問:殘疾人婚姻法,有法律保障嗎
在我們國家《婚姻法》的規定中,沒有在殘疾人和非殘疾人之間進行區別對待的條款。
但是,如果在個人婚姻方面有問題要解決,殘疾人可以持殘疾證到當地的殘聯維權中心要求法律救助,維權中心會聯系司法部門的法律救助站給予幫助。
4. 雙方都是殘疾人怎麼離婚
雙方都是殘疾人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對於殘疾人離婚,跟正常人離婚的方式及程序並沒有什麼區別,都是按照正常程序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一種是協商不成通過法院訴訟離婚。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想要離婚的,可以先同對方就婚姻關系的解除、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處理,能夠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簽訂好離婚協議,帶著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一方想要離婚,但是對方不同意或者雙方都想要離婚,但是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無法協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5. 殘疾人離婚有特別之處嗎,殘疾人離婚有什麼保障
這個是要去詢問當地的機關單位的,畢竟每個地方的政策多少會有些不同
6. 我國婚姻法對殘疾人結婚有何特殊規定
7. 如果雙方都是殘疾人就無法領取結婚證嗎
7月30日,同為27歲的張天(化名)與女朋友小蕊(化名)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證時,遭到了民政局的拒絕,導致其結婚登記無法辦理。大家可能會疑問,民政局為什麼拒絕兩人登記。原來張天與與女朋友小蕊都是殘疾人,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智力殘疾,所以民政局當時拒絕了兩人的結婚登記。那麼殘疾人就不能登記結婚嗎?民政局有權拒絕殘疾人領取結婚證嗎?
8. 殘疾人在婚姻法中有什麼樣的保護
殘疾人在婚姻中沒有什麼特殊的保護,婚姻法中也是正常的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