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變更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什麼手續
婚姻狀況有變化,戶口簿上的相應信息應及時變更,不同情況下變更時要攜帶的材料也不同。
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的證件需要根據情形來確定:
1、將未婚更改為已婚,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
2、將已婚更改為未婚,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原件;
3、將已婚更改為喪偶,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證明。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改戶口本婚姻狀況一般不超過37個工作日。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可自婚姻狀況發生變動之後,由戶主或本人帶相應證明材料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❷ 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婚姻狀況影響我們在戶口本上婚姻狀態欄應該如何填寫的問題,那麼當婚姻狀況發生變更時候應該怎麼修改戶口本上婚姻欄的信息呢?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1.未婚改已婚
如果你是剛結婚,那麼戶口本應該是未婚的狀態,這時候需要本人持戶口本以及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更改未婚狀態,變為已婚。
2.已婚改未婚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離婚後需要對戶口本的婚姻狀態欄進行修改,這時候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判決書或者是調節書。
3.已婚改喪偶
這種情形其實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同時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當然還有配偶的死亡證明書,才可以辦理。
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將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作出更改,需要攜帶結婚證(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場即可,不需要雙方到場。
特殊情況所需材料:
1.如果是在國外登記的結婚或者離婚手續,那麼這時候需要提交結婚或者離婚的翻譯文件以及原文件,加蓋所在國大使館的認證章。當然翻譯件必須是加蓋具有翻譯資質的公司公章才可以。
2.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以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小結:
其實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並不難,只要准備好充足的證件就可以,還有就是異地暫時不支持辦理戶口本婚姻狀態的改變,只有到本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
❸ 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在哪裡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所以要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要到民政局進行修改。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
如果你非要改:
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四條 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元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對居民身份證用漢字登記的內容,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❺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三、戶口本丟了怎麼辦
(一)、處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緣由丟掉居民戶口簿需求處理補領的。
(二)、所需證實材料
供給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請求(如戶主因特別緣由無法自己處理的,需供給戶主託付書及有關證實)。
(三)、處理流程
1.掛失並提交請求
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本戶的一切成年成員都須在請求上簽名)。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
2.民警核實
戶口本丟了怎樣補辦?在帶著身份證,到戶口地點地派出所填寫《丟掉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和《丟掉補領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戶口本丟掉緣由後,就將進入民警核實環節。
通常,民警比對戶主與電腦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補辦戶口本請求里的材料是不是與微機材料庫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話基本上就只用等待列印新的戶口本了。
3.到遷出戶口的派出所復印其時遷出的戶口搬遷證存根,並交由派出所蓋章;網路
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戶證實;憑存根上的編號,找本地報社進行登報丟掉聲明;憑存根,未落戶證實,報紙,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處理新的戶口搬遷證。
❻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法律分析:如果本人未婚,戶口本上顯示「已婚」,可到民政部門開具從未結婚的婚姻情況證明,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民政部門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為「未婚」即可,當場即可更改完成。
如果本人結婚後離婚或喪偶,戶口本上是無法改成「未婚」的。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配偶死亡證明和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即可,離婚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會改為「離異」,喪偶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會改為「喪偶」,當場即可更改完成。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大多數情況下,事實婚姻都是屬於沒有辦登記,結婚也是沒有更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❼ 戶口本婚姻狀態如何更改
戶口本更改婚姻狀況需要的手續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以外,具體可分為如下:
1、由未婚改為已婚的,需要攜帶的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2、由已婚改為離婚的,需要帶離婚證以及其他資料;
3、由已婚改為喪偶的,需要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以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