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孩子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撫養費的內容也很容易理解,都是大白話。生活費很好理解,這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均生活水平來確定的,上海就高,西部地區就低,起訴離婚要求撫養費都會有標準的,直接套用就可以。
教育費就是讀書錢。這里提醒一句,讀大學時如果孩子已經成年了,是可以不支付教育費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成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醫療費就是看病的錢。如果子女治療疾病是一個長期過程,隨著醫療費用的增加,是可以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的支出,這一點在下文會繼續講解。
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婚姻法》《收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具體規定。簡述如下:
一、哺乳期的嬰兒隨母親生活,無特殊情況禁止變更撫養權。母親有傳染病或者虐嬰行為危害嬰兒幼兒生存權利的,只能臨時變更監護關系。
二、2周歲以下的幼兒隨母親生活。
生父、繼父負責承擔供給撫育費義務,無法定事由,不得以支付了撫養費為由變更撫養權。
三、2周歲以上至10周歲以下兒童,在有利於保護兒童人身、財產、生活環境安全前提下。有夫妻共同撫養權、夫妻共同收養權的一方舉證送小孩讀書的《小學生教育發展情況手冊》,證實小孩繼續跟隨其生活是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優先撫養。
無夫妻共同收養權的另一方,只能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拒付撫養費的,由法院裁定中止行使探望子女的權利。並強制執行支付撫養費。法院執結的撫養費證實被執行人沒有支付過小孩出生至訴訟變更撫養權以前的生活費,明顯是不利於小孩生存的行為,被執行人現支付小孩出生至訴訟變更撫養權的生活費給與小孩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
四、10周歲以上的少年人,由其自主選擇隨父或隨母生活。經10周歲以上子女確定隨父(生父、繼父、養父)或隨母後,法院不再變更撫養權。
五、與嬰兒、兒童、少年、未成年青年、成年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暴力傷害子女、拒付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直接危害子女健康生存的,由法院判決變更監護關系。
Ⅱ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包括哪些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標准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怎麼判孩子,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說,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實踐中,對於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為:
1、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歲時止。
Ⅲ 請問子女撫養費都包括什麼費用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應當包括教育費、生活費、醫療費等費用。
1、教育費:高中及以下教育費用一般屬於撫養費。婚姻法律專家提醒您,若子女因就讀學費高昂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等產生的高額擇校費或子女因考試分數不夠等原因而產生額外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2、生活費:子女的撫養費以必要為限。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因購買電腦、手機、數碼相機等高消費物品或外出遊玩、購買商業保險等產生的非必要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可以拒絕支付。
3、醫療費: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產生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例如,因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法律上的撫養費,但是父母在道德上有承擔該高額醫療費的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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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夫妻離婚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Ⅳ 新婚姻法兒女撫養費都包括了哪些內容
新婚姻法沒有規定兒女撫養費,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了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