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的「婚」字有什麼含義
女女人 氏就是代表那個男人,日和氏變為昏 昏沉沉的俊男人走進一日日的婚姻生活,而昏迷在女,女十昏,就是婚,就是男人想福啦
㈡ 古代婚和姻分別指,婚和姻各是什麼意思。
提起古代婚和姻分別指,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婚和姻各是什麼意思。另外,還有人想問古代婚姻,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婚姻古今異義中婚和姻分別的,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婚和姻各是什麼意思。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夢桑。此夢有吉有凶。夢見桑樹茂者,年必稔,事無鈍;夢見桑樹稀者,生息少,事反好。夢見桑樹若枯,主諸事吉。培植桑樹,人難保。雨中桑樹,食難全。身系於桑,心內傷。利若夢桑,憂失耗。姻若夢桑,婚不了。《夢林玄解》古代婚是指。
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六禮之首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註:「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六禮中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古時,納吉也要行奠雁禮。鄭玄註:「歸卜於,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亦稱納成、納幣。六禮中第四禮。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禮。《禮記·昏義》孔穎達疏:「納征者,納聘財也。征,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男方是在納吉得知女方允婚後才可行納征禮的,行納征禮不用雁,是六禮不用雁的禮儀,可見古人義禮之分明。歷代納征的禮物各有定製,多用首飾、細帛等項為女行聘,謂之納幣,後演變為財禮。又稱告期,俗稱選日子。六禮中第五禮。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親迎娶的日期。《儀禮·士昏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請期儀式歷代相同,即男家派使進去女家請期,送禮,然後致辭,說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使者返回復命。又稱迎親。六禮中第六禮。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詩經·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定闕祥,親迎於渭。」親迎禮始於周代,女王成婚時也曾親迎於渭水。此禮歷代沿襲,為婚禮的開端。親迎禮形式多樣。至清代,新郎親迎,披紅戴花,或乘馬,或坐轎到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岳家為加雙花披紅作交文,御輪三周,先歸。新娘由其兄長等用錦衾裹抱至轎內。轎起,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新郎在家迎侯。婚姻男方為婚還是姻。
聘娶六禮中,雁是最重要的禮品。後漢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對用雁作為禮品作了解釋:「《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為贄。納徵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為禮,一取雁是候鳥,每年秋分時節南去,春分時節北返,來往有時,從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約,婚後夫妻堅貞不渝。二取雁是隨陽之鳥,喻出嫁從夫;三取雁行有序,飛時成行,止時成列,中老壯雁率前引導,幼弱雁尾隨跟緊,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由於雁是飛禽,很難捕捉,後人以鵝代雁,謂之「雁鵝」。
正式成立
經過此「六禮」,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復雜漫長的過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從中牽引,而真正結婚的男女雙方都未直接參與,只有在結婚完成之後才見對方模樣。如此玄妙的結合,是謂千里姻緣一線牽,男女之間的姻緣,要經過媒人的物色,經過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兩個今生素不相識的人,不知經過的修緣,今生在出生之時,就以定下姻緣,共度一生。
編輯本段離婚制度我國古代實行許可離婚、專權離婚、限制離婚的制度。反映在離婚方式上,以「出妻」為主,以「義絕」、「和離」和一定條件下的「呈訴離婚」為補充。婚姻的區別。
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強制休妻,是我國古代最主要的離婚方式。我國古代的「禮」和「法」為男子休妻規定了七種理由,這就是所謂「七出」。《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不順父母,是指兒媳不孝順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歡心,盡管婦女沒有過錯,只要公婆不喜歡兒媳,即可成為出妻的理由。無子,即妻子不生兒子,時代的規定「四十九以下無子,不合出之」。,即指妻子與人通姦。妒忌,在古代,官宦豪紳除娶一個正妻外,還可以納妾。如果女子從思想、行為上不準丈夫納妾,男子可以此為理由將她休掉。惡疾,指妻子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據考證,這里的惡疾,主要指的是麻風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語,離間了夫家的親屬關系。竊盜,指妻子擅自動用家庭財產。在古代,妻子對家庭財產沒有處理權,私自動用家財就被認為是。
為維護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規定了三種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觀上取得了保護女性權利的效果。這就是所謂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將其休棄。其內容,按照《大戴禮》所記載為:「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即:古代婚姻二字解釋。
妻子無娘家可歸、無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為公婆服過三年喪的,不能休;
結婚時夫家貧賤,曾與夫同甘共苦,後來富貴了,不能休。
和離制度
和離制度是我國一種允許夫妻通過協議自願離異的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里,婦女受著傳統的「三從四德」和觀念的嚴重束縛,很難真正實現其離婚的願望。所謂和離,大多是一種協議休妻或「放妻」,往往成為男方為掩蓋「出妻」原因,以避免「家醜外揚」而採取的一種變通形式。婚與姻各指哪一方。
義絕制度女方叫婚男方叫姻。
義絕制度不是獨立的離婚制度,而是一種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後果。如果夫妻之間,夫妻一方與他方的一定親屬間,或者雙方的一定親屬間發生了所指明的相互如、相殺等,在追究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夫妻關系必須解除。義絕具有強制性,合當義絕而不絕者要受到處罰。婚姻的姻什麼意思。
呈訴離婚制度婚姻男方為婚女方為姻。
所謂呈訴離婚,即發生特定事由時由官司處斷的離婚。依規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為娼」、「翁欺奸男婦」等,男女雙方都可以呈訴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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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古語中【婚姻】的意思
古代婚由昏來,姻由因而來。《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呼昆切〖注〗𣄾、𣄼,古文。「 」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昏亦聲。𤔿,籒文婚。呼昆切。「 」姻,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婣,籒文姻從𣶒。於眞切。「 」因,就也。」 《釋詁》:」因,親也。「 《康熙字典》載:」【正字通】明有因禮、因絅。又【六書正譌】借為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又葉烏前切,音煙。「《白虎通 嫁娶篇》又雲:」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曰「不惟舊姻」,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
綜上所述,婚姻古作昏因,指婚嫁行為本身,在這個層面上說是指結婚亦可解。
而層主所言指雙方父親之婚姻,也有相關文獻記載:《爾雅 · 釋親》:「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左傳 · 昭公九年》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服虔曰:「婦之父曰姻,王之後喪父,於王亦有服。義故往吊。」(疏)
是又有「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或「婦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之說
《唐律 · 戶婚律》:居父母夫喪嫁娶條疏議:「共為婚姻者,謂婿父稱婚,妻父稱姻。」
可見後世仍依婿因昏時迎娶妻子,妻因夫而來歸,謂之婚姻之義,把它上升為雙方家長的概念,蓋婚姻二字含義原自相聯系,可以互通。
㈣ 婚字的由來
「婚」字的由來:古時婚字為昏,即女子出嫁要在黃昏時,明月照路,猶如走著光明幸福之路,是吉祥的;在古代多是夜裡娶親的。「昏」意為「日落西方地平線」、「暮色」。「女」指新娘。「女」和「昏」聯合起來表示「新娘像太陽下山回家一樣回歸自己的家」,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