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叫血緣關系同一血型的人難道就是有血緣關系,也不能結婚嗎
血緣關系是由婚姻或生育而產生的人際關系。如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兄弟姐妹關系,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其他親屬關系。同一血型而不代表就有血緣關系.可以結婚的.近親不能結婚,近親是指有共同祖先的直系血親和三代以上的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從本身這一代算起,向上推數三代和向下推數三代,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的"姑表"和"姨表"。實際上,近親結婚的形式還包括親堂兄妹結婚、第二堂兄妹結婚、第三堂表兄妹結婚、表叔侄女之間結婚等等。因此,我國婚姻法明令: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禁止婚配。
2. 血緣關系是指
血緣關系也稱血統關系,從生物學或者遺傳學的角度而言,是指人類因生育而形成的自然關系,不因為人類的其他行為而改變。血緣關系是可以追溯的,比如同一個自然村中同一個姓氏的人往往可以追溯到同一個祖先,他們是具有血緣關系的。但是,血緣關系遠到一定程度就被忽略不計了,所以法律保護和限制的血緣關系往往是很有限的,例如《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關系,除了配偶之間外,主要是父母同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對於孫和外孫。而《婚姻法》禁止的血緣關系婚姻為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您提到的「二伯」如果是您父親的哥哥,同您當然是有血緣關系的,而他的妻子,也就是您的二伯母,同你們屬於姻親,應當是沒有血緣關系的。
3. 血緣關系的婚姻
中國西周以來禁止同姓結婚。唐朝同姓婚姻男女各徒二年,宋朝「中表為婚,各杖一百,離之」,清代「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末期改為禁止同宗結婚。然而這些法律並非歷朝都嚴格執行。漢朝時常有同姓結婚,例如王莽與妻子王氏(王訴的曾孫女)同姓,呂雉有一個妹妹嫁給呂平。中國歷史上表親結婚(尤其是姑表兄妹或姊弟婚)頗為常見,家翁、家婆的別稱「舅姑」也是源自表親婚姻,歷史上和文學作品中也常見表親婚姻,如漢武帝劉徹與首任皇後陳氏是表姊弟;南宋愛國詩人陸游與第一任妻子唐琬是表兄妹;《紅樓夢》男主角賈寶玉兩個可能跟他結為夫婦的女性都是他的表姊妹,林黛玉是他的姑表妹,薛寶釵是他的姨表姊。東漢之前除了同輩血親婚姻外,還有不同輩的血親婚姻,如漢惠帝娶外甥女張氏為皇後。
古代某些國家的皇室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正而有兄妹或姊弟結婚的習俗,例如古埃及。古代日本皇室血親婚姻也很常見,常有同父異母兄妹或姊弟通婚,也有不同輩分的血親通婚,並曾經規定皇後需出自皇族,自平安時代桓武天皇冊立非皇族出身的藤原乙牟漏為皇後才打破此規定,也成為後世所依循的成例。妃則需為四品以上的內親王。朝鮮半島方面,王氏高麗不少君主都娶近親為後妃,有同父異母姊妹、堂姊妹、侄女、外甥女等。
近代,由於性學文明與性知識普及,使血親性交與血親婚姻產生不同意義,而分別被探討。血親家人間即便不存在婚姻關系,也可能產生性行為。這種血親間性行為,被稱為亂倫或近親性交。 中國《婚姻法》規定,三代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中國計算親等的辦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一輩為一代,如與父母為兩代,與孫子女為三代;計算旁系血親時,依據相互間的同源關系確定,如同源於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和姑表兄弟姊妹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同源於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也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中國,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要計算兩人的的親等關系,要先找出雙方的同源直系血親,再就雙方與這一血親的代數取大舍小。例如,計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間的代分,首先找出雙方的同源直系血親為祖父母,從己身上數至祖父母為三代,從堂兄弟姐妹上數至祖父母也為三代。兩邊均在三代以內,則斷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根據這個規則,你們的親等這樣計算:
你爺爺和他外公的父母是第一代。
你爺爺和他外公為第二代。
你父親和他母親是第三代。
你和她是第四代。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你的爺爺-爸爸——你。你們之間是三代的直系血親了。你的爺爺和他的外公是親兄弟,他的外公就是你的旁系血親,到你這代也是三代,也就是你和他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法律上,是不能結婚的。
之所以血親禁止結婚是從遺傳學考慮的,近親生育的後代特別容易得遺傳病或是基因變異病,很難治癒。而且下一代還容易遺傳給下下一代。 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
根據羅馬法,血親計算如下: 直系血親計演算法
從己身往上數,每經一代為一等親;從己身往下數,每經一代也是一等親。比如,一個人與其父母為一親等直系血親,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與其子女為一親等直系血親,與其孫子女、外孫子女為二親等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計演算法
從己身上數至共同的直系血親,再由共同的直系血親下數至所要計算的親屬,其世代相加之數,就是己身與所指親屬的親等數。譬如一個人和他的親兄弟姐妹是二親等旁系血親;和他的舅舅是三親等旁系血親;和他的舅舅的女兒(表妹)是四親等旁系血親。 教會法親等計演算法
根據中世紀歐洲教會法(Canonlaw),血親計算如下: 直系血親計演算法
和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相同 旁系血親計演算法
從己身上數至共同的直系血親,再從所指親屬也上數至共同的直系血親。取數目較大者為血親代數。譬如一個人和他的親兄弟姐妹是一親等旁系血親;和他的舅舅或者他的舅舅的女兒(表妹)是二親等旁系血親。
4. 夫妻關系屬於血緣關系嗎 是的話為什麼
一般情況下夫妻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
但是也有近親結婚的,是有血緣關系的。但是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里所說的直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叔伯、姨、舅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出一父母、同出一祖父母、同出一外祖父母的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無論同輩還是不同輩,都禁止結婚。近親結婚主要有以下害處:
1.近親結婚的後代患有智力低下,先天性畸形和各種遺傳病等比非近親結婚的要多出幾倍。
2.近親結婚的子女與非近親結婚的子女相比,病死率要高出許多。
3.近親結婚出生的嬰兒的身體矮、體重輕、頭圍小。
一般來說,血緣關系越近,遺傳病發病率越高,血緣遠的患遺傳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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