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真正的婚姻可能是這樣雙方家長從見面討論操辦婚事開始,大大小小的矛盾開始層出不窮。
婚後對方的親友關系也成了你的親友關系,原來一些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現在可以理直氣壯的對你提出各種要求。
其一,性需求。談論婚姻無法迴避人類性需求這_話題,因為這是一種生理需求,是人類成年後必然產生的一種需求。
其二,傳宗接代的需要。
其三,婚姻本身浸淫著人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期待。
其四,婚姻是一段人生的經歷。是兩個人相互扶攜、容忍、相互付出的一個人生過程。它不是什麼神聖的殿堂,它必須能「藏污納垢」,否則「水至清則無魚」。它也不是什麼愛情的墳墓,只要兩個人相濡以沫,而不是總以挑剔的目光去審視對方,其實婚姻還是很溫暖的「情人別墅」。
其五,婚姻本質就是兩個人合夥過日子,它需要兩個人都有責任心,在生活中應相互尊重和需要。如果有一天你拒絕和愛人一起進步,那麼可能未來的某一天會被淘汰!
其六,婚姻是一種妥協的藝術,一味地強勢會傷害對方,也會傷害自己,所以有人說:一樁完美的婚姻,存在於瞎眼妻子和耳聾丈夫之間。這句話聽起來是那麼刺耳!但是卻透著實在的大智慧!
每個人對於婚姻的理解不同,那麼他給出的答案可能就不同。
Ⅱ 什麼才是婚姻的本質
所謂本質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它是事物固有的東西,是事物自身組成要素之間內在聯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構成的。 婚姻, 是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等層面的認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共同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 是指男女結合,取得許可,共同生活。此概念更可簡化為:男女結合共同生活。 婚姻的注意事項和重點須知: 大多數處於磨合期的夫妻,雖然沒有出現出軌等背叛婚姻的行為,卻總是小吵不斷。這是因為此時雙方對彼此的性格還不夠了解,還不能完全接受對方的生活習慣,不能兼顧雙方的公平,也不明白各自的婚姻底線是什麼。 夫妻二人要學會給婚姻保鮮,努力在平淡中尋找激情。所以,在這一階段,不妨試著「重走青春」,再談一次戀愛。妻子要注重自身外表和內在的提高,通過穿漂亮的衣服、改變外在形象來引起丈夫的注意。夫妻二人可以培養一些共同愛好,一起讀點婚姻輔導類的書籍。還應多關心彼此的健康,可以一起出去鍛煉,從運動中提升感情。 什麼才是婚姻的本質2 婚姻的實質是指男女雙方本身的狀況與相互之間的關系均符合結婚的規定可以確立婚姻關系的條件。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一、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馬克思在《論離婚法草案》中明確指出其在愛情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婚姻觀,認為有道德、有生命力的婚姻只能建立在男女雙方的愛情基礎之上,這樣男女雙方才能夠體會到婚姻的幸福、保證婚姻的品質。 草案中提到,婚姻不應該具有強迫性,但一旦男女雙方踏入婚姻的殿堂中,婚姻中的任何人就一定要遵守婚姻法的規定。因此,馬克思在對以往社會生活中的婚姻狀態進行批判認識的基礎上,辯證地認為只有無產階級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婚姻才符合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質。 才符合婚姻的本質。同時,恩格斯做出愛情是「人們彼此間以相互傾慕為基礎的關系」的論斷。因此,在現代意義上,愛情是男女之間以互相平等為基礎所產生的誠摯的、符合道德的感情關系。 二、婚姻雙方應當保持充分的自由 恩格斯認為婚姻自由包含兩個方面的要求,即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即擇偶與婚姻是雙方的自由權利,不受外界社會關系中的任何因素制約。婚姻關系應建立在男女雙方的愛情基礎之上,而不應只考慮家庭利益和家族利益,否定婚姻的政治性。 肯定婚姻的自由性。這從根本上推翻了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下以利益為主的婚姻觀。他主張只有推翻資本主義,才能將政治、經濟因素等宏觀因素排除在婚姻關系之外,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婚姻自由。對於離婚自由,其與結婚自由有相應的愛情因素為主導。 只有當夫妻雙方之間不存在愛情時才可能結束婚姻關系。恩格斯認為由於夫妻雙方愛情消失而造成的離婚不僅對婚姻當事人甚至對於社會都是有利的。列寧也指出,家庭是文明社會中穩固的民主基礎,離婚自由並不表示家庭關系的瓦解。 而是使家庭關系趨於優化,以達到民主精神在家庭活動中的鞏固與提高。然而,馬克思主義提倡的離婚自由是建立在非草率離婚的基礎上的,馬克思認為已婚的夫妻雙方的婚姻自由必須以婚姻的本質為基礎。 而草率離婚只代表了男女雙方或單方面任性、自私的主觀意志,忽視了婚姻關系的解除對於家庭其他成員如父母、子女、親友的影響。 三、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不分地域和時代,婚姻都具有兩種屬性——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所謂自然屬性,即致使婚姻和家庭成立的自然因素。這包括男女之間的生理差別、「性」本能和由此產生的血緣聯系。 婚姻家庭關系的這種自然屬性使得其與其他社會關系區別開來。所謂社會屬性,是指婚姻家庭在某種社會制度下的本質屬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社會關系的結合,既依存於某種社會結構,又影響著這種社會結構。 什麼才是婚姻的本質3 1、一夫一妻制和男子的統治,原本是為了保存和繼承財產而建立的。 2、婚姻由雙方的階級地位來決定的,因此總是(有著)權衡利害的婚姻。這種權衡利弊的婚姻,往往變成最為粗鄙的賣淫---有時是雙方的,而以妻子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不同之處,在於她不是像僱傭女工計件出賣勞動那樣出租自己的肉體,而是一次永遠出賣為奴隸。 3、自從大工業迫使婦女走出家庭,進入勞動市場和工廠,而且往往把他們變為家庭的供養者以後,在無產者家庭中,除了自一夫一妻制出現以來就紮下根的對妻子的虐待還遺留一些以外,男子的統治的最後殘余也失去了任何基礎。 4、在包括許多夫婦和他們子女的古代共產制家庭經濟中,委託婦女料理的家務,正如男子獲得食物一樣,都是一種公共的、為社會所必需的'勞動。隨著家長制家庭,尤其是隨著一夫一妻制個體家庭的產生,情況就改變了。 家務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質。它不再涉及社會,變成了一種私人的事務。妻子成為主要的家庭女僕,被排斥在社會生產意外。只有現代的大工業,才又給婦女---只是給無產階級婦女---開辟了一條參加社會生產的途徑。 5、如果婦女仍然履行自己對家庭中的私人事務的義務,那麼他們就會被排除在公共生產以外,不能有什麼收入了。如果她們願意參加公共勞動而有獨立的收入,那麼就不能履行家庭的義務。現代的個體家庭建立在公開的和隱蔽的婦女的家庭奴隸制上,而現代社會則是純粹以個體家庭為分子構成的一個整體。 6、在中世紀以前,是談不到個人的性愛的。不言而喻,體態的美麗、親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曾經引起異性間的性交的慾望。因此,同誰發生這種最親密的關系,無論對男子還是女子都不是完全無關緊要的。這距離現代的性愛還很遠。 在整個古代,婚姻的締結都是父母包辦,當事人則安心順從。古代的僅有那一點夫婦之愛,並不是主觀的愛好,而是客觀的義務;不是婚姻的基礎,而是婚姻的附加物。 7、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系,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消除之後,才能普遍實現。那時候,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 8、(在之前的前提下)一夫一妻制會非常肯定的失掉它因起源於財產關系而被烙上的特徵,這些特徵就是:第一、男子的統治,第二婚姻的不可離異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統治,是他的經濟統治的簡單的後果,它將自然地隨著後者的消失而消失。 最後總結一下: 所謂的戀愛自由,自由的追求愛情,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是及其困難的存在。所謂的裸婚,本質上體現的就是這個規律!在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所謂的婚姻的幸福,也是有且只有在佔有社會財富的這個基礎上。 再加上一點感情或者愛情這種元素來點綴,才會被人贊賞、鼓勵、吹捧、膜拜的。 剩女的出現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說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必然出現的現實情況。 因為這樣一個社會是一定要把女性按照她們的身材、學歷、外貌來劃分三六九等,然後安排進行婚配的,這是錯誤的規律。 這才是婚姻和婚姻關系,在我們這個社會的本質!
Ⅲ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婚姻的實質是指男女雙方本身的狀況與相互之間的關系均符合結婚的規定可以確立婚姻關系的條件。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結婚的實質要件有五項: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必須達到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親之間、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
對於形式要件,法律上唯一認可的是登記結婚,即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持有關證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只有經過登記,婚姻才能成立並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雖然取消了婚檢的強制性規定,充分體現結婚登記人性化色彩的同時,並不意味婚檢便毫無意義。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配偶因未進行婚檢而未能更全面地了解對方,當有關問題在婚後暴露出來時,再來反悔顯然為時太晚,同時亦無可避免地會給雙方造成極大的精神創傷。現實中,對於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出於道德層面的考慮,其實也是不允許結婚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Ⅳ 婚姻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婚姻的本質是親密感。
因為兩性關系首先是一種親密關系,而不是責任關系、付出關系、或義務關系。即便是一對真正懷有純粹愛情的情侶,為了他們的愛情結晶能享受到無可置疑的繼承權,也會心甘情願地踏入婚姻的庸俗殿堂。
婚姻簡介:
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本質是婚齡男女以夫妻名義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平等自願結合,應取得醫學、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層面的認可,並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情感、經濟、生存、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婚姻應與社會人口變化相適應,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
Ⅳ 對於當代婚姻的本質,你認為到底是什麼呢
現在有很多人都在表達一個觀點,認為婚姻的本質重點不是在於愛情,而是說合作的關系。但是我始終認為婚姻的本質就是愛情,尤其是當代的婚姻。
從我的層面上來說呢,過去的婚姻大抵都是奔著條件而去的,而現在當下這個時代的婚姻才真正的是奔著真愛而去的。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害怕婚姻?這只是你看到的表現,其實是他們現在對婚姻的追求上了一個愛的維度,因為愛才是最頂級的奢侈品。現在的年輕人對婚姻反而有了更多精神層面的訴求。那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結婚那麼難?是因為如果只奔著條件去篩選一個伴侶,真的還是蠻容易的,但是如果是為了尋找那個懂自己的靈魂,真的太難。
Ⅵ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婚姻本質上,是一種對強者的制約。
1、婚姻,由兩個人一起生活而組成的合法結合或契約。婚姻從表現形式上看,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從本質上看,是雙方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盟約。
2、從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使雙方結合趨於規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風俗、倫理和法律。婚姻動機不只是在於滿足性需求,還有更復雜的動機。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古代社會,婚姻的主導動機源於婦女是創造財富的活動工具,娶妻是為了增加勞動力,人的性慾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滿足。
3、人類婚姻史的第二時期,婦女勞動范圍逐漸變小,財富及繼承問題日趨突出,於是關於個人至親骨肉的後代觀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婚姻是為了生育合法的兒女和照管家室。
4、第三時期,婦女社會地位起了變化,個人自由成為社會生活的基本准則,其次才是生兒育女和權衡經濟。現代社會,經濟和子女這兩個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後佔有的比重仍然占重要地位。
5「價值」是比「感情」高一個維度的東西,談戀愛時候只需要憑感覺就好了,互相讓對方開心就可以,但是一旦結婚,決定婚姻能否長遠的,就看兩個人能否彼此持續的給對方提供「價值」。
Ⅶ 現代婚姻的本質除了傳宗接代,還有什麼呢
在現在的婚姻本質除了傳宗接代,還有愛情。兩個人是因為有愛情才會選擇走到一起,如果沒有愛情,即使選擇了因為孩子為了傳宗接代考慮結婚,那麼兩個人在一起相處不長的時間也一定會選擇離婚。對於當代的年輕人,離婚率之所以會比較高,主要還是因為沒有意識到婚姻賦予兩個人的責任和家庭的重擔。要意識到兩個人選擇了走進婚姻生活,一定是因為兩個人相互愛才會考慮結婚。
作為女生,如果在生活中詢問男人究竟為什麼會考慮結婚,男人也會隨口來一句是為了傳宗接代,也千萬不要相信男人說的話。要知道如果男人真的是為了傳宗接代選擇和妻子在一起,在日後也一定會選擇讓更多的人,去替男人進行傳宗接代。不要相信男人的鬼話,因為男人也是因為想要給妻子一個家,才會選擇和對方結婚。
Ⅷ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許多人眼裡,會把婚姻當作天然的避風港,以為一旦結婚,幸福和平靜的生活自然到來。認為只要結了婚,生活就穩定了。婚後有一個地址叫家,讓人牽掛,整潔,溫馨,三餐有人料理,衣物有人打理,身體有人照顧,會有人照顧自己,體貼自己,無論外面遇到怎樣的艱難,這個人會堅定的和自己站在一起!
真正的婚姻可能是這樣雙方家長從見面討論操辦婚事開始,大大小小的矛盾開始層出不窮。
婚後對方的親友關系也成了你的親友關系,原來一些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對你提出各種要求。
曾經衣冠楚楚對你無微不至的男神或者女神,有時忽然變成了另一副嘴臉。比如睡覺打呼嚕,睡醒蓬頭垢面有眼屎。在家不修邊幅走來走去,上完廁所忘記沖水。不讀書不工作的時候首選放鬆方式是對著手機或者游戲而不是你。
還有掃地洗碗家務誰做多誰干少?掙錢買房子車子誰出大誰出小。養孩子後,誰主帶誰輔助。家裡誰說了算?還有當你疲勞,沮喪委屈時,原以為最支持你的人,卻變成了你最不滿意最不能包容的人。
1、婚姻制度最初建立的基礎是私有制,而不最愛情。
我們都學過歷史,最初是雜婚,《管子,君臣》有。昔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無有夫婦匹配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的陳述。後來有了財產私有制,婚姻制度開始建立,典型的一夫多妻在我國古代歷朝歷代。後來有了一夫一妻制。古代婚姻的實質是繁衍後代,發展經濟,聚集財富。
2、現代婚姻的功能
繁衍功能,經濟功能,情感功能。
馬斯洛需求理論分別是生理需要,保障需要,社交(情感和歸屬)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
五個層次,只有滿足前一個層次,人們才會注意下一層次需求。所以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婚姻的功能需求是不同的。不同人不同的情況,對對方的需求也不同。
Ⅸ 婚姻有哪些基本本質及主要形式
婚姻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是雙方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盟約。婚姻的前提也是需要有一定的本質的。以下是由我整理的婚姻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 文化 的不同,結婚,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是家庭成立的標志。婚姻雙方家長互稱“親家”或“姻親”。
現代婚姻普遍認同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同時已有不少地區認同同性婚姻。但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他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目前,世界上婚齡最長的夫婦已經結婚80年。
婚姻的本質婚姻從表現形式上看,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從本質上看,是雙方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盟約。從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使雙方結合趨於規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風俗、倫理和法律;現代社會主要是依據法律。
婚姻成立的主要動機不只是在於滿足性需求,還有更復雜的動機。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並認為在上古時代經濟第一,子女第二,愛情第三;中古時代,子女第一,經濟第二,愛情第三;現代社會,愛情第一,子女第二,經濟第三。古代社會,婚姻的主導動機源於婦女是創造財富的活動工具,娶妻是為了增加勞動力,人的性慾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滿足。人類婚姻史的第二時期,婦女勞動范圍逐漸變小,財富及繼承問題日趨突出,於是關於個人至親骨肉的後代觀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婚姻是為了生育合法的兒女和照管家室。第三時期,婦女社會地位起了變化,個人自由成為社會生活的基本准則,愛情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其次才是生兒育女和權衡經濟。但即使是在現代社會,經濟和子女這兩個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後佔有的比重仍然占重要地位。
婚姻的形式1、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雙方同時只有一名配偶,是現時世界上最多國家奉行的婚姻制度。
2、亂婚
無婚姻制度。
3、血婚制
若干兄弟和若乾姊妹相互集體通婚,在古代普遍流行過。中國古代婦女結婚後稱公婆為“姑舅”,是這個制度存在過的證明。現存的馬來式親屬制也是證據。
4、普那路亞婚制
在前者的基礎上產生出來。若乾姊妹是他們彼此丈夫的共同配偶,若干兄弟是他們彼此妻子的共同配偶。它建立了土蘭尼亞式親屬制度和加諾萬尼亞式親屬制度。
5、偶婚制
一男一女按照婚姻形式結成配偶,但是不排斥與外人同居。雙方都可以隨意離婚或分居。
6、一夫多妻制
一個男性同時娶多位女性成為他的妻子。雖然古代中國和中亞民族都的男子都曾經可以娶多位女子,但是這兩者仍然有區別。傳統中國的男子,他的配偶中只有一位是正妻, 其它 的都是小妾;而游牧的希伯來人則是簡單的多位妻子。狹義上的一夫多妻制是指後者。
7、一妻多夫制
一個妻子同時存在多位丈夫,或者多個男子同時娶一個女子為妻子。藏族曾經存在過這種婚姻模式。
8、單偶制專偶制
和單一配偶結婚,並排斥與外人同居,後面一點是這一制度的根本要素。近代文明社會普遍採用這種婚姻制度。
9、事實婚姻
指未經法律登記,但被社會承認和接受的婚姻。往往出現在婚姻法尚未強制執行的時期,為法律所暫時容忍的婚姻狀態。
10、走婚
一種存在於摩梭人之間的婚姻方式,是一種較為自由的婚姻方式,男女之間不涉及經濟關系,亦並不需要同居,純粹以愛情關系維持的婚姻。
11、閃婚
婚姻雙方相識時間不長就迅速結婚。
12、網婚
在互聯網上結為虛擬夫妻。
13、同性婚姻
指同性之間的婚姻關系。
14、冥婚
為已經去世的人舉行婚禮,將雙方結為夫妻。
化解婚姻危機的 方法進入圍城的朋友,都會或輕或重的出現過婚姻危機。當出現婚姻危機時,有的人會積極的去化解,有人的會消極的逃避。如果是積極的去化解,那麼不但可以化解婚姻的危機,還能加強婚姻之間的感情。如果去消極的逃避,那麼婚姻就會走向死亡,導致家庭破裂。
心理學家認為,如果婚姻沒有走向死亡,那麼更好是不要離婚,因為這不但會傷害夫妻雙方,還會傷害到孩子。那麼,如何化解婚姻的危機呢,其實只要了解以下的幾個原則,那麼一定可以轉危為安,讓婚姻之間的感情更上一層樓!
1、相信自己
每個人為自己的態度負責。力求從正面去思考問題的解決之道,要相信自己,一定有方法可以把不良的婚姻轉變到正確的方向,並作出行動的選擇。
2、真愛無敵
真愛是改變世界最強有力的武器。要有耐心和信心去付出真愛,幫助配偶和自己一起找到好的婚姻節奏。
3、影響他人
堅信我無法改變別人,但我可以影響別人。越是親密的人之間越容易互相影響,配偶之間好的影響和壞的影響一樣容易生效。
4、控制情緒
情緒是可以調整和控制的,不要用負面情緒控制我們的生活。
5、正面態度
相信態度影響行動。正面的態度可以帶來正面良性的行動。
6、承擔責任
承認自己不完美不等於承認自己是個失敗者。婚姻的問題,不是一個人造成的,但我們可以承擔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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