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後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一、 婚姻中遇到暴力如何解決? 1、 遇到暴力的同時,千萬不要選擇隱忍。要是你一次次隱忍的同時,你會發現他更加的肆無忌憚了。看看你這個男人是不是心裡有什麼問題,學會和對方在冷靜的情況下去溝通。千萬不要選擇以暴制暴,那樣迎接你的將會是下一次更嚴重的暴力。 2、 要是對方正在興頭上打你的同時千萬要選擇去向對方認錯,不管當時的你有多麼狼狽,你也要知道你要是激起了對方的更加嚴重暴力,你會覺得多麼殘忍。當時說幾句好話,然後事後讓家裡的長輩來做主,讓他主動向你認錯,徹底改變。 二、 有家暴的婚姻怎麼處理 1、 第1次家暴的時候,作為一個女人一定要知道怎樣來保護自己。學會在第1次的時候就讓男人不敢有第1次,因為在家暴來說有一次就有無數次,要是在第1次以後對方有改變,那麼就說明你的做法也是相當合理。家是說愛的地方,而不是用拳頭講理的地方。 2、 暫時選擇和對方分開一段時間,千萬不要一直待在家裡,要是你們兩個再有口角之爭,你會發現還是會有暴力的傾向。選擇和對方去保持婚姻中的距離,讓對方主動來認錯,讓對方寫下保證書。這樣對於你來說是一種保護,對於自己的婚姻來說也是一種更好的保護。 女性在家庭來說本身就處於弱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怎麼去解決。如果遇到這些問題,可以點擊下方免費咨詢,小鹿情感導師會一對一免費分析情感問題。 不知為何婚姻中的那些男人,再也沒有像戀愛的時候那樣疼愛你的時間長了,還會對你有暴力傾向,你的.內心一定特別痛苦,此時的你一定要找一個合理的方法去應對這些事情。婚姻中遇到暴力如何解決? 認真了解過以後,你會發現人生中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不要在生活中選擇那個容易妥協的人,尤其是男人第1次向你暴力的時候,一定要學會用一個合適的方式去拒絕對方。就讓那個人感覺到打你是一種錯誤,才讓他從思想來說去徹底結束這種行為。女人千萬不要選擇一直忍耐,當你忍耐次數多的同時,你會發現每一次都比上一次更加嚴重了。好的女人是用來疼而不是用來打。作為男人一定要學會和自己老婆相處,而不是用這種方式去征服一個女人。 結婚後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2 1. 及時與施暴方解除婚姻關系 結婚後,如果發現另一半有暴力傾向,並且曾不止一次得向你施暴,這個時候,如果你還期望他對你回心轉意,痛改前非,怕是比較困難的,無數的事實證明,家暴是容易上癮的,所以,被施暴方應當及時與施暴方解除當前的婚姻關系,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是有權利請求過錯方進行賠償的,並且情節嚴重者若保留完整證據,可向法院申請要求過錯方凈身出戶。 2. 及時向公安部門求助 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切記不要忍氣吞聲,首先要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及時到醫院進行就診,如果傷勢較嚴重者可申請進行法醫鑒定,保留施暴證據,堅決申請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這個時候大多數女性容易心軟,想當做家事一樣象徵性處理一下,但是你要記住,你一旦縱容他,不追究他的責任,這種事情以後還會發生。 3. 面對施暴者,絕不心軟 很多家暴行為之所以一直發生其實與女人是否心軟也有很大的關系,尤其是結過婚的女性,可能由於孩子的原因,選擇忍氣吞聲,但是這么做無疑只會增加施暴者的氣焰。也許,有些女性會找來自己的家人逼迫施暴者寫下保證書之類的東西,或者施暴者跪下苦苦哀求讓你原諒他,記住,只要你心軟了,以後他只會變本加厲,他請求你原諒時越是卑微,以後打你就打得越是兇狠,家暴的人心裡都是有些扭曲的。 4. 防患於未然,經濟要獨立 發生家暴的原因有很多,女人在結婚之前對一個男人的了解並不會特別全面,這時不妨到他所處的家庭環境中感受一下,如果他的父母相處得很和睦的話,那他後期會家暴的幾率就比較低,如果他父母平時的相處就不好,父親時常會大男子主義,對他母親呼來喝去,那麼他就會很容易受到家庭環境的影響。結婚後,女人也應學會經濟獨立,不管有沒有小孩兒,自己一定得有一份工作,經濟獨立會提升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如果日後離婚也減少了自己的後顧之憂。
2. 婚姻後遭受家暴如何處理
首先要盡最大可能保證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險,要大聲呼救,盡可能讓鄰居聽到或尋找機會撥打報警電話「110」。
其次,如果暴力發生,要注意收集證據。受害婦女應盡快就近到醫院診治,告訴醫生受傷的原因,請求醫生詳細、准確、客觀地記錄傷情,為進一步尋求司法鑒定創造條件。
第三,可以找當地婦聯求救,尋求維權援助。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一、碰到 家庭暴力 怎麼辦 1、社會救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民事救濟:根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的內容,受害人可以在 離婚訴訟 中向施暴者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與 精神損害 兩個方面。 3、刑事懲罰:若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 故意傷害罪 、 虐待罪 、 強奸罪 等,應當依照 刑法 有關規定給予制裁。對於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 立案偵查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 公訴 。 4、 行政處罰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婚姻法》第43條第2款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這是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 治安管理處罰 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婚姻法》第43條和《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二、遭遇家庭暴力怎麼尋求救助 1、各級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救助 此類救助的實施主體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我國《婚姻法》第43條第1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另外,婦聯組織作為群眾組織,也有義務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婦女。 2、所在單位的救助 此類救助的實施主體是所在單位。對於所在單位應理解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單位。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3條、第44條的規定,所在單位的救助措施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救助措施的實施條件相同,必須在受害者提出請求的情況下才能實施,否則有關組織不宜自行介入。 3、國家機關的救助 此類救助的實施主體是國家機關。狹義的國家機關的救助措施為公安機關的救助。《婚姻法》第43條第2、3款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發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公安機關對於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應當及時依法採取相應措施,以使暴力無法繼續,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護。公安機關為制止家庭暴力行為,可以對施暴者採取批評教育、嚴厲訓斥、間隔距離、將受害者或施暴者帶離現場等救助措施。 家庭暴力往往會給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傷害,但對於一些人來講在碰到家庭暴力的時候,由於缺乏一定的 法律常識 ,也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維護自身的權益,至少不讓對方繼續對自己施暴。其實此時可以結合自身實際的情況採取措施,也可以選擇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在此之前法律規定受害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4. 婚姻中遭遇家暴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尋求社會救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也可以尋求民事救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內容,受害人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向施暴者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兩個方面,也可以提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5. 在婚姻中遭遇了暴力,怎樣保護自己
在婚姻中遭受暴力的時候,應該尋求娘家人的幫助,可以跟自己的父母親人,訴說自己在家中承受的暴力,讓父母成為你最大的底氣和靠山,當然也可以尋求警察或者婦女協會的幫忙,避免自己的人身受到傷害。
6. 婚姻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婚姻家庭糾紛中受害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應對家庭暴力:
1、向相關機關和社會組織求助的;
2、必要時及時報警,向公安部門求助;
3、保存好家暴的證據,及時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7. 婚姻中的家暴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婚姻家庭中有家庭暴力現象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8. 婚姻中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的處理方式是:
1、緊急情況下的家庭暴力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2、向所在的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3、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