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戀愛男女走進婚姻需具備哪幾大條件
1、擁有穩定收入和經濟來源
兩個人走進婚姻就意味著在一起開始搭夥過日子,身上多了一份責任感,最起碼的就是能確保都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既然成家了,就該保持獨立生活了,不能再指望靠父母救濟和啃老,所以兩個人都要努力工作,有所擔當,學會理財,要懂得為家庭去付出,為以後過上更幸福美滿的生活而打好基礎,為日後孩子的降臨創造基本的物質保障。
2、具備比較成熟的婚戀心態
戀愛和婚姻是不同的兩個階段,戀愛雖說是婚姻的基礎,但是從戀愛到婚姻,總會有一個心態的轉變,戀愛時兩個人更多的是享受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的甜蜜時光,不用面對柴米油鹽和鍋碗瓢盆,而婚姻卻需要兩個人用成熟的心態來面對,比如,包容,理解,尊重,甚至在婚姻中還要做到讓步和妥協,這樣才能讓婚姻獲得和諧和穩定。說到底,婚姻需要一個好的心態,好心態決定好婚姻。
3、獲得雙方父母的支持和贊同
如果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婚姻就是兩家人的事情,不管兩個人在戀愛中相處的多麼和諧與合拍,而在面對婚姻時又不能不考慮家人的因素,光靠兩個人自己做主是不行的,真正幸福和美滿的婚姻,一定要有來自雙方父母的祝福,如有一方父母強烈干預或反對,這段婚姻都要慎重選擇,不然,即使強行走進這樁婚姻,也很容易在日後的磕磕絆絆中有礙婚姻的幸福。
4、做好了柴米油鹽過日子的准備
婚姻比戀愛要復雜的多,婚姻是過日子,婚姻是柴米油鹽鍋碗瓢盆的交響,是兩家子人的你來我往,婚姻中的瑣碎太多,遠不比戀愛時的輕松愜意。婚姻雖然多了一份溫暖,可能會少了一些浪漫,走進婚姻,兩個人一定要做好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准備,也要做好可能會遭遇磕磕絆絆,甚至矛盾叢生的准備。當然,雖說婚姻生活會面臨種種問題,但只要兩個人用心經營,努力創造,和諧美滿幸福的婚姻還是不難獲得。
㈡ 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1.彼此了解對方的過去。
雖然說結婚在一起生活,是未來的事情,而不是過去,他的過去,還是需要了解的。如果夫妻雙方都不知道同床共枕的這個人是從哪兒冒出來的,哪兒來的安全感?
所以,對方在哪兒上的學,以前做什麼,大致的情感經歷,有沒有婚姻經歷,經歷過什麼特殊的事情,都是有必要了解一些的。
2.彼此在空間和時間上是透明的。
有人說彼此既然信任,他去哪裡,跟誰在一起就不重要了。千萬不要這樣想,婚姻的基礎是信任,人們是因為愛對方而傾向於相信對方是真誠的,可完全信任的基礎是什麼?是要了解。都不知道他整天在哪裡,干什麼,跟誰在一起,就敢跟他結婚的話,膽夠大的。這不是信任,是盲目信任,也稱迷信。
反回來,如果對方不願意讓你知道他在哪裡,做什麼,跟誰在一起,不也是對你的不信任嗎?
所以,一對戀人談戀愛如果還沒有達到這種了解的程度,信任度就是不夠的。
在這一點上,一些人常常說,不是要保持神秘感嗎?怎麼又要如此透明呢?
是的,人是要有些神秘感,這樣可以更吸引愛人,但神秘感不是靠藏貓貓來達到的,也不是靠犧牲信任來達到的,而是通過不斷增加自己的內涵、知識、能力達到的。
就像蘋果手機,它對果粉充滿神秘感,是因為它會不斷更新自己,增加自己的功能和應用,所以,果粉們沒事就在里邊找新的好玩的應用來下載。
有神秘感的愛人,像是一本讀不完的書,之所以讀不完,不是故意藏起來不讓對方讀,而是你讀著前面的,我寫著後邊的。
3.彼此在經濟上是透明的。彼此在經濟上是透明的。
國內絕大多數的夫妻,婚後都是共同財產制,也就是彼此在經濟上以後要完全合夥了。兩個合夥人,彼此有多少錢,掙多少錢,欠多少錢,都要有基本的了解,這應該是合夥的前提。
我認識的人中,真的有人結了婚後才知道對方欠很多外債,也有離婚後沒有分到一分錢財產,但分了債務的。
除非你要像目前在國內為數不多的夫妻一樣,在財產上是分別財產制,自己掙的錢自己花,各自不幹涉對方的財務自由。否則,在中國社會環境下,經濟的透明往往代表著信任,在一份不被信任的關系裡,人們是難以有安全感的。
況且,如果雙方經濟上不透明,那麼對方跟其他人約會,送情人禮物都很方便,甚至養個小三也不成問題。但如果雙方經濟上相對透明,做這些事情時,多少會有些不方便,也就可以降低些概率。
4.相互是欣賞和尊重的。
兩人在對方的心中,一定是相互欣賞和尊重的,這是婚姻的基礎。不具備這個基礎而結婚的人,可能是為了責任或別的什麼而結婚,這樣也就為以後的不幸福埋下伏筆。
5.相互獲得雙方家人的認可。
雖然父母反對的婚姻不一定是不合適的,但父母反對的婚姻往往是容易不幸福。不幸福的原因也往往就是父母的反對行為本身導致的。
結婚時,如果有一方的父母不認可,兩人還一定要結婚的話,父母不認可的這一方是要違背父母意志的,這難免讓父母心裡不舒服。為了結婚讓父母心裡不舒服,自己心裡會產生心疼、愧疚等感覺。
帶著這些感覺走進婚姻的人,一般會對愛人有更高的要求,內心的聲音往往是:「我父母不同意我都跟你結婚了,你一定要對我更好!」
婚後生活中,愛人稍微有做得不如自己意的地方,自己就容易感受到失望,愛人在這樣的關系裡也容易感覺到累。因此,這樣的關系是容易出問題的。
雙方家人不認可的婚姻,基礎不牢,不是說不能結婚,而是盡量去爭取獲得雙方父母的認可。這需要給父母些時間,父母的出發點都是為子女好,反對一陣子,看到兩個年輕人在一起的意願很強烈,一般也就接受了。
父母從不接受到接受,是需要些時間的,所以,這樣的戀愛可能需要多談點時間。
6.在家庭角色的分配上達成一致。
如果說家庭是一個公司的話,這一條等於合夥開公司時是需要先商量好兩人分工的,在家庭里誰承擔什麼角色兩人要達成一致。
家務怎麼分工?誰洗衣服,誰做飯,誰帶孩子,誰輔導孩子做作業?
雖然,婚後的實際情況可能並不一定像婚前商量好的那樣,但比起那些從未溝通過這一類問題的戀人來講,溝通過的夫妻,內心是做好了應對婚後生活的准備的。
7.想要的未來生活是一致的。
常有人說人生就像一場旅行,這樣的話,結婚好比是找旅途的驢友,雖然彼此有很深的感情,但最好兩人想去的地方是一致的。不然走到半路才發現,大家想去的地方不是一個地方,比如一個想去三亞,一個想去麗江,大家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這時即便不分手,對彼此也是一種煎熬,體現在婚姻里具體就是你想過大富大貴的生活,他卻想平平淡淡,分歧必然會多。
所以像婚後住在哪裡,要不要孩子,要的話要幾個,要不要跟老人住,過什麼樣的生活,這一類的問題,婚前最好有所溝通。
㈢ 十二星座各自需要達到什麼條件,適合走入婚姻
我覺得想要走入婚姻,有幾個條件所有的星座其實都需要考慮一下。
第一,能不能肩負起家庭的責任。很多星座覺得婚後沒有什麼不同,反正還是兩個人的事兒。其實不是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不止是兩個年輕人的相愛,還有四個父母的事兒啊。結婚後,兩個年輕人要組成一個小家庭,要面對房貸車貸,柴米油鹽。而兩個年輕人各自的父母,成了兩個人共同的父母,這就是一個大家庭了。你要考慮四個父母的相處問題,四個父母的養老問題,甚至是他們催你生孩子的問題。總之結婚之前,一定要問問自己,能不能肩負起這些家庭責任,小到茶米油鹽的支出,大到四個父母的照顧。
最後,希望大家是因為愛走進結婚殿堂的,不是因為被催婚,不是因為年紀大了,迫於社會壓力。
㈣ 兩個人走入婚姻的必要條件是什麼
自我感覺應該是愛還是主導,最起碼得有相互的愛。。有能夠承受婚姻帶給你的責任和雙方的義務。。但經濟也有一部分因素。。
㈤ 婚姻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要想結婚首先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結婚必須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脅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這也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體現;其次,要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即我國法律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與其他國家的法律相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比較高的,這也是根據我國的現階段的國情決定的。達到法定婚齡之後,我們也有權決定自己是否結婚以及何時結婚;然後,要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另外雖然現在很多國家已經承認了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在我國尚未得到相關立法的保護,我們國家現在只承認異性婚姻,即必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㈥ 幸福的婚姻在開始前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我認為有這些
1.彼此了解對方的過去
雖然說結婚在一起生活,是未來的事情,而不是過去,他的過去,還是需要了解的。如果夫妻雙方都不知道同床共枕的這個人是從哪兒冒出來的,哪兒來的安全感?所以,對方在哪兒上的學,以前做什麼,大致的情感經歷,有沒有婚姻經歷,經歷過什麼特殊的事情,都是有必要了解一些的。
結婚時,如果有一方的父母不認可,兩人還一定要結婚的話,父母不認可的這一方是要違背父母意志的,這難免讓父母心裡不舒服。為了結婚讓父母心裡不舒服,自己心裡會產生心疼、愧疚等感覺。帶著這些感覺走進婚姻的人,一般會對愛人有更高的要求,內心的聲音往往是:「我父母不同意我都跟你結婚了,你一定要對我更好!」以上僅此個人觀點。
㈦ 你認為兩個人從戀愛走向婚姻時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只要雙方都是深愛著對方,又經過了深思熟悉慮的,那麼就可以結婚了,並不需要設置太多的條件,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相愛,其他的外在條件都是可以通過兩個人的努力解決的。
㈧ 如何才能走進婚姻殿堂
在上一篇文章了我用經濟學的思維分析了如何尋找意中人,然而生活有時總是現實而又殘酷。人生最無奈最痛苦之事莫過於有情人難成眷屬。所謂愛的越深,傷得越重。時至今日,雖少有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祝英台之慘劇,然婚姻亦是雲繞許多人一生的遺憾與傷痛。小嫻就說道,「與之結婚的人往往不是自己最愛的,也許這就是愛情。」感情豐富的小嫻,此言自然是有其道理,然而學經濟的人可就不能這樣想了,因為經濟學是一門讓人實現自身效用最大化,換句話說就是,經濟學的目的是實現大多數人的幸福。那麼,對於婚姻,經濟學人又有何好的建議呢?畢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實乃人生最大之幸事。 經濟學界有個牛人叫薩繆爾森,這人得過諾貝爾獎,還編了一部暢銷至今的教科書《經濟學》,他提出了一個很有名的公式,就是幸福=效用/慾望。那麼從這個等式中,我們就顯而易見,要獲得最大的幸福,就必須要使效用最大化,同時使慾望最小化。所謂效用最大化,經濟學的語言就是要盡量使目標函數多元化。也就是說,戀愛中的雙方盡量不要太苛刻與對方的條件,比如有的女孩子嫁人就非得找有房有車的富人,或者非得找有高學歷的人啊等等。有朋友更是美其名曰寧缺毋濫。其實不然,這在某種程度上,這反而縮小了自己的選擇面,也就是使目標函數太單一了。一旦過了一個度,便會降低自己的效用。其實,有時我們換個角度來看,盡管這個人現在沒房也沒車,但是他有賺大錢的潛力與能力,那麼此時作為一個理性的人,應當是調整目標函數,而非死守原目標。這里不妨再談談金錢在婚姻中的作用。常言道,「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於錢是萬萬不能的」。的確如此,有錢確實是使效用最大化的一個重要因素,然而過多的錢對效用的增加意義就不大了,這就是經濟學上的邊際效用遞減規律。舉個簡單的例子,你餓的時候,吃一個饅頭就會覺得特別香,但是四五個饅頭下肚後,你就不再想吃了,甚至會感到惡心了,對於金錢,同樣是這個道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容易結成婚的往往是那些有點錢但又不是很有錢的人。 至於慾望,更是讓不同領域的專家們都痴迷的話題。在經濟學上,他往往和成本聯系在一起,換言之就是投入與產出比。在成就一段婚姻前,雙方都是要投入大量成本,也就是上篇文章所說的調研成本。自然愛的越深的一方,投入的成本也就越多。然而婚姻中有一個特點,就是並不是有投入就有產出,如果投入的方式方法不對的話。其實也很容易理解,如果一方不喜歡另一方,也就是與其目標函數差的太遠,那麼此時這一方即使投入再多的時間、精力與金錢都是無濟於事的。也許這就是90後的孩子常說的「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沒辦法的。」那麼,從這個角度上說,如果雙方有一方能夠不計成本的投入並且不求回報的話,也就是常說的痴情種,那麼他往往會得到意外的收獲。然而遺憾的是,生活中這樣的人並不多,所以也就常常會出現為麵包而放棄愛情的事,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人是理性的,所以他是自利的。 好了,總而言之,對於那些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朋友們,只要多包涵點對方,少挑剔對方,即目標函數多元化,慾望值最小化,那麼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也就為時不遠了。
㈨ 什麼才是讓愛情走進婚姻的必要條件
愛情的社會條件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三個方面。
1、經濟條件,包括職業狀況(想找教師或律師等等)和物質財富(想找有房有車的或人品重於財產)等。經濟條件是個人的,但具有社會性。
2、政法條件,主要是婚姻法律(近親別談戀愛)。
3、文化條件,是關於愛情和婚姻的傳統觀念,評價對象包括家庭背景(門當戶對)、才貌組合(郎才女貌)、年齡差距(不相上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