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叫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就是未婚、已婚選擇,或者單身、戀愛、訂婚、新婚、已婚等名詞其中之一的選擇
『貳』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法律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辦理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
『叄』 戶口本婚姻狀況有幾種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一般就是四種,包括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想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話,未婚、離異和喪偶都是可以的。
通常來說,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有以下幾種:
1、空白:當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戶口在原籍未遷移的;
2、未婚:當事人的戶口遷出過原籍,但是遷移時並沒有結婚的;
3、已婚:當事人已經結婚,並且已經更新戶口本的婚姻狀態的或者當事人已婚而且戶口已經遷入到配偶的戶口所在地落戶的;
4、離異:當事人男女雙方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且當事人更新過戶口本狀態的;
5、再婚:當事人離異後,已經重新組建家庭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肆』 婚姻狀況代碼1,2,3,4是什麼意思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是用代碼。10表示未婚。21分,21是出分,22是在分23復婚,30是喪偶,40是離婚。應該沒有你這樣的1234。婚姻狀況是民政部門管理,戶籍是公安部門管理。其他管理都有各個管理部門管理,如果你需要辦理什麼就去找管理部門。
『伍』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有四種填寫方式,分別如下:
1、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2、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3、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4、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陸』 戶口本婚姻狀況有幾種
戶口本婚姻狀況有4種。包括的情況如下:
1、未婚。在戶口本上都是顯示未婚,哪怕已經訂婚或者辦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樣的;
2、已婚。已婚就是指已經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
3、離異。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離異的話,意思就是夫妻已經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了;
4、喪偶。喪偶指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其中一方因為種種原因喪失生命,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況,就可以根據另一方的死亡證明去辦理戶口本。
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柒』 公安系統顯示婚姻狀況幾條是什麼意思
公安系統的公民信息查詢分兩個層級:一是查詢公民的身份信息,上面會記錄公民的一般情況,包括婚姻狀況(會顯示未姻,有配偶,離異)等。二是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有必要,可以查詢到公民的完整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成員信息(只限於與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戶」成員)、婚姻信息、犯罪信息等。
《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捌』 簡歷中婚育狀況怎麼填
婚育狀況總共有4種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簡歷中的婚育狀況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即可。
個人簡歷可以是表格的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個人簡歷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等;
(2)學業有關內容: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學位、外語及計算機掌握程度等等;
(3)實習經歷
(4)本人經歷:入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擔任社會工作或加入黨團等方面的情況;
(5)所獲榮譽;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專項獎學金等;
(6)本人特長:如計算機、外語、駕駛、文藝體育等。
(7)個人評價
個人簡歷應該濃縮大學生活或研究生生活的精華部分,要寫得簡潔精練,切忌拖泥帶水。個人簡歷後面,可以附上個人獲獎證明,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證書的復印件,外語四、六級證書的復印件以及駕駛執照的復印件,這些復印件能夠給用人單位留下深刻的印象。
寫履歷表要注意的問題是:
(1)首先要突出過去的成就。過去的成就是你能力的最有力的證據。詳細把它們寫出來,會有說服力。
(2)履歷表切忌過長,應盡量濃縮在三頁之內。最重要的是要有實質性的東西給用人單位看。
(3)履歷表上的資料必須是客觀而實在的,千萬不要吹牛,因為謊話一定會被識破。要本著誠實的態度,有多少寫多少。
(4)和寫求職信一樣,資料不要密密麻麻地堆在一起,項目與項目之間應有一定的空位相隔。
(5)不要寫對申請職位無用的東西,切記!
(8)婚姻狀況4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編輯簡歷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仔細檢查已成文的個人簡歷,絕對不能出現錯別字、語法和標點符號方面的低級錯誤。最好讓文筆好的朋友幫你審查一遍,因為別人比你自己更容易檢查出錯誤。
2、個人簡歷最好用A4標准復印紙列印,字體最好採用常用的宋體或楷體,盡量不要用花里呼哨的藝術字體和彩色字體,排版要簡潔明快,切忌標新立異,排的象廣告一樣。當然,如果你應聘的是排版工作則是例外。
3、要記住你的個人簡歷必須突出重點,它不是你的個人自傳,與你申請的工作無關的事情要盡量不寫,而對你申請的工作有意義的經歷和經驗絕不能漏掉。
4、要保證你的簡歷會使招聘者在30秒之內,即可判斷出你的價值,並且決定是否聘用你(簡歷約200~300字為可)。
5、要切記不要僅僅寄你的個人簡歷給你應聘的公司,附上一封簡短的應聘信,會使公司增加對你的好感。否則,你成功的幾率將大大降低。
6、要盡量提供個人簡歷中提到的業績和能力的證明資料,並作為附件附在個人簡歷的後面。一定要記住是復印件,千萬不要寄原件給招聘單位,以防丟失。
7、一定要用積極的語言,切忌用缺乏自信和消極的語言寫你的個人簡歷。最好的方法是在你心情好的時候編寫你的個人簡歷。
8、個人資料里的聯系方式一定要齊全,包括手機號碼,宿舍固定電話,暫住或家庭地址,E-mail等等,方便招聘單位第一時間通知你參加面試或發布面試結果。
9、簡歷照片不宜五花八門,應以一至兩寸的彩色半身職業近照為佳,男士穿白襯衫、單色領帶和黑色西裝外套;女士可穿帶衣領的白色或淺色襯衫加單色小西裝或者外套,以便給HR一個好的第一印象。
10、不要寫上對薪水的要求。很多學生都對簡歷上該不該寫對工資、待遇的要求存在疑惑,一般的人力資源經理都認為簡歷上寫上對工資的要求要冒很大的風險,最好不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簡歷
『玖』 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提起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另外,還有人想問想請問你現在的婚姻狀況是怎樣的?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怎麼查個人婚姻狀況,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婚姻狀況1和2。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婚姻狀況如何。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婚姻狀況喪偶可以寫未婚。
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同的,但是婚姻生活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經營的,只有平時好好溝通,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支持、關心愛護,才會幸福。
幸福的婚姻多種多樣,但想要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這還是很難的,要知道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而想到達到這種狀態,那麼兩個人就必須在靈上契合、物質上有一定的基礎,且雙方父母的家庭也必須才可以。所以,想要營造這種狀態,真的是難如登天。
先說說靈上的契合吧,起碼兩個人要有共同語言,且相互之間要有真感情存在,而且在遇到事情時,能夠互相包容和扶持。都不用談其他的,就這一點,基本上有50%的夫妻是不合格的,當家庭爆發矛盾時,很多人首先考慮的就是切身利益,什麼你不照顧我、你不關心我之類的,從來不會考慮另一半的感受,或者說是自己對另一半的苛求太多,好像與對方在一起是對方高攀一樣,而這還只是一種情況。總之,大多數夫妻根本達不到靈生的契合,既然做不到,又怎麼會在精面融合呢?
有句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精神上的愉悅可以讓我們良好的心情,但「巧夫難做無米之炊」,想要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除了要在精神上共鳴之外,還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才可以。可能很多人會說,只要真心相愛,物質不重要。這話說得對,但我們說的是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而不是在討論真愛。所以,不管我們如何找借口,擁有良好物質基礎的家庭,比貧困家庭的生活狀態要好很多。所以,經濟條件好的家庭,會更自由一些。
所以,當你遇到了對的人,且能夠在精神層面共鳴和融合,再加上一定的物質基礎之後,你才有可能構建、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當然了,我說的也不是,起碼我見過的這類家庭,都必須滿足這幾樣才可以。
以上就是與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相關內容,是關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的分享。看完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