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婚領證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證的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各級民政部門辦理涉外 (指中國公民與外國人或外籍華人,來華外國 人之間)結婚或復婚登記,收取手續費每人四十元 (包括證書費,下同);辦理內地公民同港、澳、台、華僑結婚或復婚登記,收取手續費每人三十元,離婚登記收取手續費每人四十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貳』 領結婚證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繳納工本費九元。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應當交納工本費。工本費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並公布。
《國家物價局 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項目及標準的通知》二、各級民政部門辦理國內婚姻登記(結婚、夫妻關系證明書),可收取婚姻證書費。證書由民政部監制,省級民政廳(局)統一印製,收費標准每對九元。離婚、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的收費標准由省級物價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不高於婚姻登記收費標準的原則核定。
『叄』 在我國結婚登記需要多少錢
一、在我國 結婚登記 需要多少錢? 自2017年4月1日,我國開始停止徵收 婚姻登記 證書的工本費,也就是說,我國以後進行結婚登記就是免費的。 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記證書9元錢的工本費。免去的9元,不僅包括 結婚證 的工本費,還有 離婚證 的工本費也全部免除。對於結婚證照相和材料復印等一些服務性收費不是強制性的,市民可以選擇自備照片,自行復印材料,所帶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二、國家法律規定,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我國《 民法典 婚姻編》之相關規定,結婚登記條件包括以下幾點: (一) 男女雙方是在自願的原則下 (二) 雙方均無配偶(未婚、 離婚 、喪偶) (三) 結婚年齡 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四)雙方沒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以上將是我國 婚姻法 中規定的,男女雙方滿足以上四點條件將可以到民政局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 三、辦理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首先,結婚登記的需要提交的證件。 (一) 居民常用戶口本,二代 身份證 (二) 三張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三) 無配偶證明 其次,結婚登記的程序 (一)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從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男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免收結婚登記費用,並且根據規定表明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停止。 結婚的時候需要進行登記手續的,辦理這個東西的時候就在以前是存在著一定的工本費,但是現在結婚是免費的了,不然結婚的話除了工本費用的話,還有一些隱形的條件,這些隱形的條件實際上就是把律所規定的條件,比如說男女雙方肯定是要自願的前提下進行。
『肆』 辦結婚登記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辦結婚證要多少錢,根據《婚姻登記條例》明確規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結婚當事人只收取婚姻證書的工本費。同時,另據規定:
1.結婚證書每對9元;
2.嚴禁在辦理婚姻登記過程中「搭車」收費;
3.各地物價部門必要時要會同民政部門對婚姻登記收費進行全面的清理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均按價格違法行為從嚴查處;
4.對在辦理婚姻登記過程中「搭車」收費屢禁不止的,縣以上民政部門可以責令其停辦婚姻登記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條,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收費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伍』 領結婚證一般多少錢
領結婚證一般零元。
婚姻是每一個人的終身大事,按照法律的規定,結婚應當辦理結婚登記。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才確立了婚姻關系,才可以享受法律的保護,享受配偶的權利。全國各地各省市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為免費對象。這就意味著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0元時代。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記證書9元錢的工本費。免去的9元,不僅包括結婚證的工本費,還有離婚證的工本費也全部免除。對於結婚證照相和材料復印等一些服務性收費不是強制性的,市民可以選擇自備照片,自行復印材料,所帶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另外要提醒各位的是,辦理結婚登記前男女雙方應當准備好戶口本和雙方身份證的原件以及兩張男女雙方的結婚登記合照,才能順利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五十一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陸』 領結婚證要多少錢
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領取一對結婚登記證收費9元,該項收費屬於行政收費,必須收取。其他收費則屬於事業性或企業性收費,包括制證費、檔案管理費等項目,大概50元左右。此外,在辦理結婚登記證的過程中,婚姻登記處還提供宣誓儀式中的拍照等有償服務,新人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困難戶、殘疾人員等辦證時,婚姻登記處視情少收或免收有關費用。
提醒,婚姻登記處所有收費項目都有公示,服務性項目由消費者自願選擇,嚴禁「搭車」收費。
『柒』 辦結婚證要多少錢
理論上結婚證辦理是免費的。在我國,2015年起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記證書9元錢的工本費。對於結婚證照相和材料復印等一些服務性收費不是強制性的,市民可以選擇自備照片,自行復印材料,所帶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具體情況還要看各地具體規定如何。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捌』 辦結婚證要多少錢
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應當交納工本費,一般為9元。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領結婚證、離婚證應當交納工本費。工本費的收費標准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並公布。
『玖』 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需要付多少錢
結婚證是正式確定婚姻關系的憑證,在我國當代社會結婚證是由民政部門簽發。 那麼,結婚證多少錢呢?結婚證的價格又有什麼特殊含義呢?結婚證多少錢,就是指結婚證的價格,即在辦理結婚證時要支付的貨幣金額。狹義的結婚證是指結婚證本,廣義的結婚證是指與辦理結婚證相關的一切服務,兩者因付出勞動的不同需要支付不同的費用,因此,結婚證價格的確定也有差異。
結婚證是結婚的重要憑證。結婚證存在的歷史非常悠久,自古以來,人們結婚時就要有一份或兩份書面憑證,用以證明和宣布婚姻關系的確立,隨著時代的變遷,結婚證也有著與時俱進的改變。在中國當代社會,結婚證由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監制並簽發,用以證實並保證新人的婚姻關系。
『拾』 領結婚證費用要多少
領結婚證一般不需要費用的。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2017年4月起,取消婚姻登記收費,免費辦理結婚證。且結婚登記,應當由男女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