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婚姻問題找律師怎麼找
目前尋找律師的途徑無外乎兩個,一個是通過親朋好友介紹,一個是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尋找。對於離婚案件的當事人來說,通過親朋好友介紹的相對來說會少很多,因為離婚畢竟是很隱私的事情,不希望更多的認識自己的人知道。所以通過網路媒體尋找律師便成為首選,如何甄別對於當事人來說的確有難度,但是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就是,那些號稱無論是哪個法律領域均是專家的律師一定不是好律師,至少不是專業的律師,因為一個律師不可能既精通交通事故案件又擅長辦理勞動爭議案件,同時還號稱自己是專業離婚律師。因為當您瀏覽一個律師的網站或者介紹時,一定要仔細全面,看看他到底擅長什麼案件,當您發現他的網站上面什麼案件都能辦理時,基本上可以把委託這個律師的念頭放棄了,因為他一定不是專業的離婚律師。
如果一個律師還擁有婚姻家庭咨詢師證書的話,雖然不敢說這就是最好的離婚律師,但可以非常肯定的說這絕對是一名專業的離婚律師。
起訴離婚的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錄音、錄像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證據。
3、證明一方的父母長期照顧、協助撫養子女的證據。
四、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的證據
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五、有具體的訴訟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B. 離婚開庭可以委託律師去嗎(律師代理離婚糾紛的程序是怎樣的)
婚姻關系是一種身份關系,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如果本人不參加法庭審理,法院將無法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等實質性問題查清案件事實。那麼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律師代理離婚糾紛被告的程序是怎樣的? 浙江縱伸律師事務所孫賓澤律師解析。
一、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
當事人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不管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權利。但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場簽字辦理離婚手續。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 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孫賓澤律師補充:
二、律師代理離婚糾紛被告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 離婚訴訟 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起草起訴狀;
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 案件之後,在法定 時間內向 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孫賓澤律師,義烏本地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豐厚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辦案實踐經驗,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擅長代理民商事訴訟和非訴案件、經濟類糾紛案件、刑事案件,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等。C. 我可以委託律師幫我辦理離婚手續嗎
「委託律師幫我辦理離婚手續」從回答者的角度就有兩層意思:
一、協議離婚:那是不可以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經過司法流程、法院離婚訴訟的的,那麼是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聘請律師或者委託人進行辦理的。但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當事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D. 怎麼委託律師離婚
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決定是否聘請代理律師。但是,訴訟離婚一般是對財產、子女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採取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財產問題時,案情復雜、標的重大的,完全依靠自己取證、出庭訴訟有難度,由專業律師來處理這些問題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