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跨國婚姻需要什麼手續
跨國婚姻進行婚姻登記時,我國內地居民應當提交個人的有效身份證證件和戶口簿;外國人一方需要提交的材料幣較多,外國人應當提交個人有效的護照以及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同時還應當提交官方機構出具的無配偶證明,以證明其目前暫無婚姻關系。我國公民一方因故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證件的,可以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予以提交。
B. 跨國婚姻需要的手續
跨國婚姻需要的手續: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和經過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C. 涉外婚姻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辦理涉外婚姻中國公民應持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外國人須持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三章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D. 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一、跨國婚姻怎麼辦結婚證
1、跨國婚姻辦結婚證如下:
(1)當事人須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館認證,或經第三國駐華使館認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跨國婚姻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材料
跨國婚姻在中國結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應提供: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外國人應提供: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E. 跨國婚姻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如果是跨國婚姻,中國公民需要准備自己的戶籍證明、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所在地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出具的證明,包括姓名、性別、日期、國籍、婚姻狀況等信息。外國公民需要准備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的身份證件、國籍證件、外事部門出具的身份證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F. 辦理涉外婚姻的認證手續時我們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呢
辦理涉外婚姻認證手續,首先就是要提交個人的身份信息,個人的身份信息提交完以後還要提交涉外婚姻申請表,這個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只要認證成功以後還需要本人回到當地去完成相應手續辦理。
雖然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考慮在國外結婚,和其他國家的人進行結婚。但是需要滿足涉外婚姻的一些條件才行。
一、個人信息
個人的信息是必須要填寫完整的,因為在申請涉外婚姻的時候,個人的信息和其他人的信息必須完完整整滿足,只有滿足了以後才能夠成功,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本國還是其他國家的人在進行涉外婚姻之前,必須要將個人的身份信息,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還有戶籍證明等等這一系列的材料列印成復印件並其中提交給兩國的相關部門進行審核認證。
G. 涉外婚姻需要什麼資料
一、涉外婚姻需要什麼資料
1、涉外婚姻需要的資料,具體如下:
(1)所需文件包括戶口簿和身份證;
(2)本人與對方三代以內無配偶、無直接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簽字聲明;
(3)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4)所在國公證機關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該國駐中國使館證明無配偶的證明;
(5)或東道國駐華使出具的無配偶證明。香港、澳門、台灣等國的非配偶申報書或證書,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涉外結婚手續如何辦理
涉外結婚辦理手續如下:
1、申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
3、登記。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H. 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的手續有哪些
法律分析: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的手續:中國公民一方當事人須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須持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以及雙方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結婚,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I. 涉外婚姻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所需文件包括戶口簿和身份證。本人與對方三代以內無配偶、無直接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簽字聲明。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關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者該國駐中國使館證明無配偶的證明;或東道國駐華使出具的無配偶證明。香港、澳門、台灣等國的非配偶申報書或證書,自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J. 涉外婚姻登記所需哪些證件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機構或者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證明其無配偶的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出具的證明。登記結婚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和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配套材料:本人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等證件。
法律依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