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育證明是計劃生育證明嗎
法律分析:不是。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婚育證明是指計生部門開具的證明當事人婚育狀態的證明文件。已婚已育的文件樣式和未婚未育的大致一樣,都要有名字,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從以上兩者的概念上來看,它們之間所證明的對象是有側重點的,計生證明側重於計劃生育;而婚育證明側重於婚姻狀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Ⅱ 計生證是什麼東西
計生證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
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涉及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申請設立民營社會醫療機構等需要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流動人口。
需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對象如下:
1、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同一城市的區與區之間流動不在此列);
2、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齡在18周歲至49周歲之間;
4、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
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
2、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4、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5、已生育子女的,應當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者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落實避孕措施情況證明;
6、計劃外生育的,應當提交繳納社會撫養費情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Ⅲ 計劃生育證是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七條 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Ⅳ 婚育證明要拿什麼材料
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戶口簿、身份證,已婚的應持〈結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育措施證明、查環查孕證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費徵收收據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在出具證明時,要寫清姓名、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民身份證號碼、生育情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
婚育證明主要內容包括:持證人姓名、年齡、公民身份證號碼、婚姻狀況、配偶信息、生育狀況、避孕節育情況等基本信息。
(4)婚姻生育證有哪些擴展閱讀
成年育齡婦女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為方便群眾,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代當事人辦理婚育證明。
實行婚育證明制度,一方面有助於戶籍地掌握流出人口信息,做好宣傳培訓、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工作;另一方面也為現居住地了解流入人口婚育信息提供了客觀依據,便於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實行這一制度,可以保證重點人群相關信息的有效傳遞,實現兩地服務管理的有效銜接,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Ⅳ 生孩子需要的證件有哪些
生孩子時需要准備的證件,對於不同的地區、不同的醫院也會存在差異,一般情況下,常常需要准備身份證、准生證、醫療保險、戶口本等。
1、身份證:攜帶身份證的原件以及復印件以證明孕婦的身份。如果由於特殊情況身份證不在身邊,可使用護照、戶口等證明材料自證;
2、准生證:如果首次妊娠,孕媽媽需攜帶准生證的原件和准生證的復印件。准生證指的是一孩生育登記單,如果准備生育二胎、三胎,需要准備多孩生育登記單。但是不同的地區,對於准生證的要求有所差異;
3、醫療保險:如果孕婦有醫療保險,需要准備醫保卡的原件。在報銷時還需要復印病歷,一般來說需要復印手術記錄、分娩記錄、病案首頁、出院小結、診斷書,以及住院期間的費用明細等,具體需要准備報銷的材料,不同的單位和醫療機構有不同的要求;
4、戶口本:生完孩子後需要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因此生孩子的時候,最好能將身份證和戶口本都帶著。
Ⅵ 婚育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婚育證明,是指在出具證明時要寫清姓名、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民身份證號碼、生育情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
居民辦理婚育證明按其戶籍地址前往所屬街道及居委會辦理。
1、辦理程序:
攜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居委(農村戶籍到村委)填寫申請表,居委審核蓋章後,攜申請表及證件在街道(農村戶籍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計生部門辦理證明。
2、未婚人員婚育證明所需證件: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本人小一寸相片二張等原件。
3、已婚人員婚育證明所需證件:夫婦雙方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生育子女已落實結扎者加帶結扎證(生育子女未結扎者帶女方近三個月內的B超證明)、本人小一寸相片二張、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子女的出生證、准生證、子女是獨生者加帶獨生子女證,超生者加帶繳交社會撫養費收據,夫婦戶籍不在同一街道者加帶其街道計生部門近三個月內的證明,離婚者加帶離婚證各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加帶原配偶死亡證明等原件。您還可以點擊了解更多"婚育證明"相關知識
Ⅶ 計生證是什麼東西
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
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涉及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申請設立民營社會醫療機構等需要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流動人口。
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需要辦證者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到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辦理,辦證者提供相關材料後,由辦證者戶籍所在地街道社會事務與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條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Ⅷ 開計劃生育證明需要帶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證》、《生殖保健服務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辦理生育證明需要如下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村民或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已生育子女的,應當提交由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計劃外生育的,還應當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四條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