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包辦婚姻值得提倡嗎
包辦婚姻不值得提倡。
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在婚姻中,父母的意見可以參考,我們要正確的處理愛情、婚姻和家庭的關系,父母作為過來人,有一定的生活經驗,而且沒人父母會坑騙孩子。所以,慎重地對待婚姻,有選擇性地聽取父母的建議,跟隨自己的內心,才能做出最正確的選擇。
『貳』 包辦婚姻會不會比自由戀愛結婚幸福
我認為包辦婚姻會比自由戀愛結婚幸福。
現在社會離婚率特高,有的城市離婚率甚至還超過了結婚率。按理來說,現在基本都是自由戀愛了,很少有有包辦婚姻的,為什麼離婚的反而卻越來越多了。我們的祖父祖母這一代人,大部分都是包辦婚姻。很多人一聽到包辦二字,就覺得不會幸福,但是我們看看我們身邊的老夫妻們,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他們很幸福,也極少有離婚的。
現在自由戀愛已經成為結婚的主要方式了,但在結婚這種的大事上,還是不妨聽聽父母們的意見,畢竟他們曾在自己身上做過實驗,天底下的父母哪有不愛孩子的,他們的這些經驗和體會,他們所犯的錯誤,他們所趟過的坑,這對於第一次結婚的兒子女兒們來說,真的是非常寶貴的經驗。
『叄』 包辦婚姻在現代社會已經很少了,你覺得它被替代的原因都有什麼
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自願的結合,是由第三方違背婚姻自由的權利去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這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形式。他們就是講究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這類人都有一樣的風險,那就是缺乏感情,感情容易破裂。
包辦婚姻在現在的社會已經不能生存下去了,這是一種陋習。我們要把那些陋習都改掉,這樣才能讓社會更加進步。而包辦婚姻被自由戀愛取代,也是社會發展必經的一個過程。因為這只是老一輩人的思想,我們現在的思想都在進步。我們不能拘泥於封建思想,要懂得進步,社會才會進步。
『肆』 父母包辦婚姻離婚率
父母包辦婚姻離婚率,很多人在交往時間很長後,會選擇結婚,但是結婚後兩個人又有了隔閡,大部分都是性格原因,其實性格的表現是收具體情景影響的!不過「人與人之間差異」並不在本文討論范圍內,因為我並不知道題主遇到了什麼人。就像一篇論文可以說「總體來說,吃蘋果更加有助健康」,但是的確,不同人受蘋果的影響不同,得具體分析。
現在網上有很多例子,說強制婚姻離婚率低,其實這不是因為強制婚姻導致離婚率低,而是因為被強制的婚姻往往容易讓他們對這個婚姻產生成長心態:他們知道自己沒有什麼選擇,因此出了問題也不會去想對方是不是自己真命天子,只會想辦法去解決問題。對這段嚴重不認同。我認為原因並不是他們產生了成長心態,而更可能是,因為他們懦弱。懦弱到接受父母強制婚姻的人,哪有膽量離婚?這種家庭從上到下面子大過天,離婚的事想都不敢想,過得多慘都忍著,怕父母指責,怕鄰居輿論,怕孩子被嘲笑。
不過被包辦的以後繼續包辦他們的子女, 他們對現狀也沒有那麼痛恨吧。 這么多年流傳下來的包辦婚姻,對過去相對少的人際交流的環境有其可取性。夫妻雙方如此痛恨對方的也一定是少數。畢竟過去女子從小被教育三從四德,比起現代女性獨立性更差得多。古時候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老婆雖然是包辦的但是碰到喜歡的還是可以娶回來當妾,還有各種妓院可去,對包辦就沒那麼大抵觸。現在給包辦一個可是要相對到老。
沒有了解底層和現在中產的不同。就社會,都是直面生存的,家庭就是一個經濟體,可以更好的存活。這這個時候是沒有權利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要生存就只能結婚。家庭分工可以讓生活更好。而現在,再也不為生存發愁,結婚所帶來的效益太少了。還有幾十年的慣性,若沒有太大的變化,還是傾向於一直維持不變。
下面我們來看看網友的評價:
網友一,父母包辦婚姻具有時代特殊性。在那個時代離婚的社會成本是很高的,所以離婚率才低。照答主邏輯,在離婚率都很低的古代,絕大多數人都不是成長型人格。這顯然站不住腳。當時包辦婚姻不離婚有很多的原因,並不是單一導致的。傾向於解決問題是一個,還一個就是女性那個時候以忍為主,誰敢離婚?吐沫星子淹死你。我認為包辦婚禮大多是沒有成長性的。那種生活大概就是能過過,不能過將就,將就都不行了,那便男的納妾嫖娼,女的服毒投井。
網友二,如果孩子接受了家長的包辦婚姻,那麼雙方大概都是那種逆來順受沒主心骨的主兒,他們不知道到底什麼是婚姻,更別提愛情了,父母一聲令下,唯唯諾諾,就像做任務一樣,更有甚者,因為雙方長輩因為利益糾葛,一聲令下,說離就離的。私以為一段感情中,固定型的部分有,比如說倆人對生活的態度不盡相同到了無法互相理解。成長型的心態很好,但凡事有度,完全抱著磨合的心態,很容易造成「反正就這樣了」這樣的一種感覺,其實在包辦婚姻下很多人都不合適,但是這已經是固定了。
『伍』 為什麼古代聖賢主張包辦婚姻
為什麼古代聖賢主張包辦婚姻?我們經常在各種書刊上,看到名人(特別是民國時的名人)或者普通人對中國傳統包辦婚姻的抨擊。但我們靜下心來認真思考過包辦婚姻產生的經濟和社會原因沒有呢?一種影響幾乎每一個家庭和個人的制度,產生時必然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絕不可能是因為某位聖人說了啥。就算是聖人說的和實際一樣,也應該是聖人的說法正好迎合了這種合理性。
和西方一樣,子女在中國古代實際上也是看成父母的財產,但由於女人又是男人的財產(三從),所以妻兒都是家中父親的財產。中國人不願意把這些像巴比倫、希臘和羅馬人一樣,寫入法典,所以這種說法顯然是有爭議的。但是因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所以不能理發。「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從這些離譜的道德要求,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子女是父親的財產是沒有太大的問題的。
是財產就好辦了。我們都知道,人是活生生的,這種財產權,不太可能是債權,那必然就是物權。物權的特性是不能創設的,從古至今都是「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大權利,可以處分(理論上處死都可以),那父親只讓你娶個指定的老婆或者嫁個指定男人,你還有得權利反抗嗎?
說了經濟上的原因,有沒得更深層的生物學的原因,也是有的,這個說起來就更加的殘酷。關於從純生理學上來,女人生育後代最佳的年齡是多少,還有很大的爭議,因為這個年齡可能比現有法律和道德上的要求小得太多,還有學校防止早戀的壓力。現代的學者不太敢公然挑戰全體的女同胞。
舉兩個小例子,古代的宮庭十五六歲生完小孩,還要忙著後宮爭寵很多年,有些20歲出頭就當太後;以及剛改革開放時,我們四川好多生了兩三個小孩的農村婦女,去深圳打工,為了找到工作和避免歧視,只能寫成未婚,最後來了一堆外省的追求者。有學者還是大膽的指出,可能在十五六歲生育首個小孩,是生理學上最好的選擇。一定要注意,是生理學最好,不是我個人贊同。
十五六歲,差不多現在上高一的年齡,雖然古人早熟一些,但也還是太小了,從親情上愛著孩子的父母,從「財產」上怕財產受損的所有人,必然要強烈介入子女的婚姻。當然我說的是理性的父母,這個社會必然有一些非理性的人,不用說古代,現在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也大有人在。男人和朋友一次喝酒中,一高興就把女兒許配給了朋友的兒子(有可能還是期貨,朋友的老婆還沒生下來),故事情節安排上還會有,男人回家後,女人還要大哭大鬧一通的,但這並不影響男人決策的執行。
這種包辦婚姻行為中的父親,是不是像有些學者認為的皇帝夢犯了呢?我認為大多數情況下還真是的。
因為古代的士大夫、大官僚相對很少有這么輕易來決定兒女婚姻的,他們不是不敢這樣,而是子女是他們通過聯姻,擴大政治和經濟勢力的重要工具,哪能喝場酒就亂定。
亂定子女終生的主要是中低層的民眾,甚至底層民眾,他們從戲劇等看到皇帝等賜婚時的豪爽,看到自己的一句話決定一個人終生幸福的「成就感」而效仿,可能性是很大的。因為他們畢竟不能像士大夫和官僚一樣,靠聯姻來獲得更大的利益。
很多人可能要說我是歧視古代底層民眾。我真不是亂說,1980年代,還有我們四川大巴山的農民,搞笑的稱帝事件,就知道這種說法不是亂猜測的。當然每一次時局變亂,稱帝的人那是多到你難以想像,比如「義和團」運動時期。限於篇幅,有興趣的朋友自己搜搜看。
現在在印度、巴西和非洲等很多地區,包辦婚姻也很普遍,但由於士大夫階層的消失,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包辦婚姻,以家族聯姻和鞏固經濟利益為主的特點是比較明顯的,相反,在我們現在卻很少了。我們中國封建社會曾經特有的現象,就讓它永遠消失在歷史中吧。
某些網友說找不到女朋友,想要包辦婚姻。朋友,你想多了,如果真的有體驗的機會,你可能很快就會覺得,現在的文明社會還是要好上很多倍的。擺脫單身,還是加油賺錢比較現實,我們是永遠回不到歷史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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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包辦婚姻值得提倡嗎
其實是值得提倡的。古人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後人摒棄,更加崇尚自由戀愛,雖然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卻不知父母之命其實是一條捷徑,門當戶對包含了很多沉澱。首先家庭的對等使孩子受到的教育大致相等,一個文生找一個小家碧玉,一起吟詩作賦,巨商富甲碰到千斤閨閣,坐擁大宅門,農耕小戶,挑水種地,長相廝守亦不失人間樂趣。
跟自由戀愛相比,那時候對婚姻還是很負責的態度,談不合適不結婚,對婚姻還是尊重的,現在夾著鋪蓋捲住在一起跟吃頓飯一樣簡單,拿著結婚證書出民政局扭頭又進去離的已經見怪不怪了,一紙婚約輕如鴻毛,家庭責任一文不值,不知道這算不算社會進步的一部分,自由戀愛應該不等於自由離婚吧,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同時,也希望盡量白頭偕老,不虛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