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大歲數可以結婚
男女法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未到法定婚齡屬於無效的婚姻,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 婚姻法法定結婚年齡
一、什麼是結婚年齡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二、我國結婚年齡的規定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三、最佳婚育年齡是多少歲?
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歲,女方不得早於20歲」,法定婚齡是結婚的最低年齡,並不是最佳年齡,從醫學的角度看,最佳結婚年齡男方應為25~27歲,女方為23~25歲,早在中國古代,就對選擇適當的年齡有一定的看法,如「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強壯壽。」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從生理上看,男女青年的青春發育期雖標志著性發育趨於成熟,但身體發育尚未完善,一些重要臟器還沒有發育好。女性的生殖器官一般在20歲以後才逐漸發育成熟,而全身的骨質化,如牙齒的鈣化,出齊智齒要到23歲以後才能完成,骨骼和高級神經系統要到24歲才發育成熟。男性生殖功能的發育和成熟比起女性來還要晚一些,如過早的婚育產生的精子數量少、質量差,容易發生精子殘缺、染色體等異常。其胎兒的先天畸形發生率明顯增高。
據有關資料統計,18歲以下及35歲以上孕婦所生的嬰兒患「先天性愚型」者比適齡孕婦所生嬰兒患病率高數10倍,而且,青春期孕婦易患高血壓、風濕熱、心臟病、腎臟病等10多種合並症,臨產和分娩時又容易出現產前子癇、產程延長、出血、胎盤早剝等,不僅孕婦死亡率高,而且新生兒中低體重兒及死於1歲以下的嬰兒佔6%,是非青春期孕婦所生嬰兒死亡率的24倍。
其實法定婚育年齡並沒有做硬性的規定,但從有利於未來父母的工作、學習、健康、經濟實力、體力、精力等多種因素考慮,女性在23歲以後結婚,24~29歲生育,男子在25歲以後結婚,26~30歲生育對胎兒最有利,是最佳婚育年齡,因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年男女,無論是體格發育還是生殖機能方面都已完全成熟,心理發育亦是成熟穩定,既能夠勝任為人父母的職責,也能確保下一代的健康。
3. 中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親,你好,1、我國法定的結婚年齡:男方的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結婚年齡為二十周歲。2、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3、除此之外,雙方還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4、符合上述條件的,雙方就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有不明白的細節可以繼續向我提問
4. 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大歲數可以結婚
一、法律規定男女多大歲數可以結婚
1、法律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可以結婚。且除前述年齡條件外,結婚登記的雙方還需滿足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等法定條件,才能予以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證的領證條件是什麼
1、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2、雙方自願結婚;
3、雙方均單身;
4、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 中國幾歲可以結婚
中國大陸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生二十二周歲,女生二十周歲,只有到達這個年齡,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低於這個年齡段的不可以領取結婚證,也就不可以結婚。
一、中國幾歲可以結婚
1、法律意義上
法律意義上中國的男生要到二十二周歲,女生要到二十周歲,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低於這個年齡的暫時還不可以結婚,而且只辦了酒席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一定要領證才可以。
2、實際生活中
理論上只要到達了法定結婚年齡,那就隨時都可以結婚,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並不是所有人一到法定婚齡就會結婚的,實際結婚年齡會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發生改變。
二、男生多少歲是適合結婚的年齡
男生26——32歲是相對合適的結婚年齡,原因如下:
1、經濟積累
對於男生來說26到32歲是適合的結婚年齡,因為到目前為止,大部分家庭中默認的主要經濟支撐還是男生,所以男生要結婚最好先積累一些經濟資本,這樣可以給家人創造相對更好的生活條件。
結婚
2、社會經驗
同等年齡下,大部分男生成熟的會比女生晚一些,所以男生步入社會磨礪幾年再步入婚姻會更好,對於家庭關系的處理會更成熟穩妥,和女生相處的爭端也會稍微少一些,可以更好地經營家庭。
三、女生多少歲是適合結婚的年齡
女生24——28歲是相對合適的結婚年齡,原因如下:
1、生育年齡
對於女生來說適合的結婚年齡比男生略早幾歲,這是因為生育的問題,26到32歲是女生的黃金生育年齡,這個時候生育對女生和孩子來說都會更好,危險性相對小一些,所以結婚年齡在24歲到28歲是一個合理的范圍。
2、事業打拚
但是為什麼適宜的結婚年齡是到28歲呢,這是因為現在很多女生也有自己的工作事業,所以過早的結婚可能會影響到個人的事業發展,幾年的打拚可以穩定個人工作狀態,為自己的職業生涯發展積累資本。
關於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和適宜的結婚年齡介紹就到這里,小編這里給出的結婚年齡建議,只是針對大部分情況的一個意見而已,具體的結婚年齡還是要看小夥伴們個人的實際生活情況決定,但是法定結婚年齡是固定的,不可以由自己隨意決定哦!
6. 大陸法定結婚年齡是什麼
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7. 新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法定結婚年齡(簡稱: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因此,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德國、新加坡、日本規定男女均為十八歲;俄羅斯規定為十八歲;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定為男十八歲,女十六歲;菲律賓規定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中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歲婚嫁;宋明清時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中國台灣「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8. 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大歲數可以結婚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我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我國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辦理結婚證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9. 新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大年齡才可以領結婚證
我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部分少數民族自治地區(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0周歲,女不得早於18周歲,但僅限當地少數民族,當地生活的漢族依舊適用我國法定結婚年齡規定。
10. 現在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
一、中國公民法定結婚年齡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民法典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國民法典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民法典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二、國家法律規定不可結婚的情況
除了未到法定婚齡不可以結婚的規定以外,國家法律還規定了以下幾種不可結婚的情況,快來了解一下,以免自己的婚姻成為無效婚姻。
1、近親結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血親主要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制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系,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比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如果當事人是上述關系,那麼他們的結婚從始至終都是無效的,而且還是違法的。所以,即使他們通過關系取得了結婚證,那麼這證也什麼作用都沒有。
2、重婚
這個很好理解,就是明明已經結了婚,還在法定配偶之外又和他人結婚的行為,這一條款其實又屬於重婚罪的范疇,也就是說不僅重婚的婚姻無效,重婚的當事人還已經犯罪,原配完全可以當法院對其進行起訴。
3、患有特殊疾病
有些疾病本就不適合結婚,並不是說肢體上很嚴重的殘疾,而主要指的是一些傳染性疾病,一旦結婚就會傳染給配偶,不包括缺胳膊斷腿和不會傳染的癌症等。
三、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根據不同情況也是不一樣的: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男女申請結婚登記,那麼此時雙方都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完全滿足的話,那麼兩人最終都是無法領取到結婚證的,自然此時也就不能締結合法的婚姻關系,就算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也只能是同居關系,而不是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