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登記處在哪裡
法律分析:一般是在當地的民政局,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② 結婚證在哪裡登記
辦結婚證要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要符合結婚的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的相關證件之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③ 結婚登記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登記應該前往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要求雙方當事人必須在自願,且滿足法定結婚年齡的原則下,才能辦理登記結婚手續;滿足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攜帶當事人雙方的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戶口薄原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經工作人員核對後,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情況,可以准予登記,領取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④ 結婚登記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需要登記結婚的內地男女雙方需帶著材料親自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以下三個步驟:
1、申請,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