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法律中「配偶的子女」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配偶之前婚姻所生子女,而不是你們共同的子女
2. 婚姻法中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子女的含義
法律分析: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是非主觀原因無法維持生活的子女,包括成年子女。我國法律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還有非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對於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二條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3. 配偶子女是什麼意思呀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夫妻。另外,經法院確認屬於事實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我國法律還規定,於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4. 什麼叫子女關系
父母子女關系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前者稱為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系為根據;
後者稱為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收養的法律效力為依據。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
(4)婚姻中的子女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繼父母子女關系系後天形成,相互的權利義務內容既包括綱常倫理、公序良俗的要義,也涵蓋現代契約精神,具有復合性,其本質為姻親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可向擬制直系血親關系轉化。轉化後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表現為撫養-贍養、贍養-繼承等,但非對價關系。
繼父母子女關系按照權利義務內容可區分為單純姻親型和擬制血親型。單純姻親型繼父母子女關系不具有法定權利義務內容,一般僅為道德倫理所約束;
而擬制血親型,包括完成收養程序和形成撫養或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該種關系不可逆轉),則具有等同於直系血親的權利義務內容,受《婚姻法》和《繼承法》的保護和約束。法律調整的價值取向重在保障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5. 令婚生子在婚姻法是什麼意思
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受胎或出生的子女。
其父母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與母方的關系,基於出生的事實即可確定。子女與父方的關系,各國法律都採用下列推定:在婚姻關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間未同居者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6. 婚姻法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的什麼情形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
第二十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7. 孩子對於婚姻來說意味著什麼
我認為當婚姻中有了孩子之後是給夫妻雙方增加了一個感情的橋梁,是非常適合夫妻雙方溝通的。
首先,婚姻雖說是夫妻雙方的事情,但是有了孩子之後這個家庭就變得更加完整。孩子對於爸媽來說是一個家庭最好的調味劑,當婚姻中有了孩子之後,父母會將一部分感情放到孩子身上。有的家庭類似於我們父母這一輩的,他們對孩子所傾注的愛可能要比對方還要多,他們認為孩子是自己的傳承,認為孩子應該被呵護。
我們都明白孩子是傳承的意味,我們身為子女可以明顯的感覺到我們的父母對我們的愛,孩子在婚姻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
8. 婚姻價值觀,子女和父母的差別在哪裡
第一個差別就是愛。子女受了現代的教育,他們比較嚮往浪漫的愛情。所以他們覺得就是要和自己愛的人在一起,要和他們結婚。子女不願意去將就他們的婚姻。但是父母就不一樣了,他們經歷過了婚姻,他們知道婚姻哪有那麼美好,最重要的還是兩個合適的人,什麼愛不愛的,一結婚什麼激情都沒有了。沒有愛情也是可以結婚的。
第二差別就是過不過下去。夫妻在一起久了,摩擦太多就會發現不合適,就想著要離婚。這是現在人的想法,不適合就離婚,很正常,孩子的話,他們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來彌補。但是父母就不同意孩子那麼輕易的離婚,就算是出軌了,父母也覺得只要改掉就好了,忍耐才是重要。
第三個差別就是結婚的早晚。子女都不願意結婚那麼早,自己還有事業要打拚。但是父母就是覺得早點結婚才是正道。
第四個差別就是孩子。子女都想要自己的二人世界,不想要那麼早的孩子。但是父母就覺得結了婚,第一件事就是生孩子,要不結婚幹嘛。
9. 孩子到底是婚姻的什麼
孩子是婚姻的結晶,是婚姻的紐帶,是婚姻的調和劑、調味劑,是婚姻的潤滑油。。。孩子是婚姻的苦果,是婚姻的羈絆,是婚姻的出氣筒、犧牲品,是婚姻的替代品。。。孩子是無辜的,當婚姻出現問題時,孩子往往是受害最深的,心靈創傷最嚴重的。為了孩子健康快樂成長,我們應讓他(她)們成為第一種,成為世上最幸福的時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