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無效婚姻包括哪些類型
法律分析:1.包辦及買賣婚姻。就是違反婚姻自主原則的無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婚齡的無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雙方或一方違反一夫一妻制原則的無效婚姻。
4.血親婚。就是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的無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雙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未經治癒的無效婚姻。
6.未登記婚。就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只未進行結婚登記,違反結婚程序的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❷ 無效婚姻的內容有哪些
無效婚姻的范圍有重婚的婚姻、屬於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姻、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都沒有效力,當事人不具備夫妻關系,按照同居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❸ 無效婚姻有哪些類型
無效婚姻大概有:婚姻當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一方或者雙方未到法定婚齡的。無效的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❹ 無效婚姻的特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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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的特徵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一)無效婚姻是一種婚姻,是辦理了結婚登記,符合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的婚姻。
(二)它是一種無效婚姻。因為這種婚姻違反了婚姻法上的禁止性規定,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國《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3、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4、法定婚齡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而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當出現上述婚姻無效的情形後,由誰請求宣告婚姻無效?
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一)第7條規定: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2、以未達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❺ 無效婚姻都有哪些
無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三種。且無效的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無效決定,且被認定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