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婆出軌要20萬精神損失費
老婆出軌要20萬精神損失費
老婆出軌要20萬精神損失費,法律問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而且可以說是息息相關,對於法律問題其實很多人都是沒有仔細去了解的,以下老婆出軌要20萬精神損失費。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條規定,確定賠償金的數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
據此司法解釋,關於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應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的程度、具體的侵權情節等因素。
離婚損害賠償糾紛有四種情形:
(一)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無過錯方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在此情形下,如果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四)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經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後,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一、女方出軌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請求出軌者支付精神賠償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無過錯方損害賠償怎麼提起?
一般訴訟離婚中訴訟請求的提起方式有兩種,一是單獨提起,即在離婚訴訟之外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二是與離婚訴訟同時提起,法院合並審理。而離婚時無過錯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則必須在起訴離婚的同時提起,否則法院不予受理,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訴訟離婚時無過錯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必須在離婚訴訟中同時提起。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是無過錯方提出離婚,必須同時提起賠償請求,否則將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二)協議離婚的賠償請求權可以在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起。如果當事人協議離婚並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起訴提出賠償請求,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明放棄的,法院將不予支持。
(三)離婚時無過錯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不適用「過錯相抵」原則。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如各自與他人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或遺棄家庭成員,則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損害賠償請求權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盡了夫妻忠實義務的一方提供了更高的保護,但是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不僅是一個實體問題,也是程序問題。不過這里的過錯,並非是我們理解的日常生活中的過錯行為,而應當是《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了的過錯情形。
一、離婚出軌精神損失費嗎
出軌不能夠要求精神損失費。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中,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於配偶一方的過錯,造成無過錯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內心的創傷,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精神損害賠償要求過錯方賠償。物質損害賠償是指,由於配偶一方的過錯,造成無過錯方財產上的損害,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損害要求過錯方賠償。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的'基礎理論中確定了一般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因為離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離婚損害賠償又是一種婚姻家庭中的一種侵權行為,所以其應該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可以適用民法典的規定。
(一)行為的違法性。實施的行為違法是其承擔侵權責任的前提條件。關於離婚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此類違法行為主要是指實施與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家庭成員的,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也是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
(二)有損害事實的存在。無論損害後果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只要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利益造成了傷害的事實,都構成了損害的事實。
在離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違法行為導致了婚姻關系破裂,一方提起離婚,無過錯一方由此受到財產上和非財產上的損害。離婚財產上損害的范圍,只限於無過錯配偶一方因離婚所受到的現有財產權益的損失。離婚涉及的非財產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下面的章節中還要具體的講述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三)有因果關系存在。主要是指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是否存在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因果關系是復雜多變的,但在離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是導致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破裂、離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無過錯配偶一方遭受財產上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反映了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心理狀態。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主觀態度。在侵權行為中對過錯程度的劃分不影響其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
在離婚案件中,離婚損害賠償以配偶一方有過錯為主觀要件。行為人的過錯就是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主觀上有故意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過錯,過錯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遺棄等離婚原因情況的存在。
三、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 背叛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有財產的分割,一般情況下是平均分割。但是,一方出軌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婚後兩年得知孩子非親生妻子被判精神損失費6萬,是不是太少了你怎麼看
在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我也感到非常的惋惜,然後仔細的了解了一下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深圳一位男子,與一位女性結識半年後,兩人共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由於兩個人婚後生活過得並不美滿,而且感情也不算牢固,兩個人雖然共同的撫養了一個孩子,但是仍然決定分居。
可是分居沒多久妻子就告訴丈夫這個孩子不是他親生的,並且還要求跟丈夫離婚,丈夫得知這一情況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妻子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法院最後作出的判決結果是,妻子返還丈夫給她的4萬元撫養費,並且怕妻子要賠付丈夫精神損失費6萬元,其實我倒是沒有覺得這6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給的太少。
我說這些不僅僅是想說賠償了多少問題,我說這些是應該考慮一下,妻子除了給予丈夫精神賠償賣,是不是還更應該在法律的層面上負上一些責任?婚姻雙方有一方出現了背叛的行為,那麼除了在道德的譴責上面,除了在經濟賠償的上面,是不是還應該考慮更多的處罰手段呢?這樣也就能起到一種警示的作用。
4. 男人離婚損失三十萬,人人罵他蠢,你覺得呢
男人離婚損失30萬人人罵她蠢。我覺得不是蠢應該是很虧。但是事已至此。也只能這樣了。因為這個女的壓根就沒想著和他好好過日子。如果不離婚。這個男人更痛苦。以後的日子也不會好過的。已經和這樣的女人生活在一起。那不如。快刀斬亂麻所以我覺得男人做的也是對的。
5. 老公出軌被發現,女方起訴離婚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老公出軌被發現之後,女方起訴離婚,可以獲得一些相應的經濟補償,這是對對過錯方的懲罰,也是對受害方的經濟補償,除此之外,還有共同財產的劃分、孩子撫養費等等都應該做出明確的規定。
出軌的打擊對人的影響極大,有的人甚至會因此反感婚姻、不再信任任何感情,這種巨大的傷害都強加在受害者的身上,所以女方在要求精神損失的賠償也是合情合理的,在雙方離婚的時候,對於共同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也要有明確的界定,如果女方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還要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也會相對傾向受害的一方,雖然比例不會過大,但也是會考慮到撫慰被背叛的一方的內心而做出合理的傾斜。
6. 女方背叛婚姻男方起訴要求賠償多少
法律分析: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准: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准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說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達成協議。
7. 2022年背叛婚姻要賠償了,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2022年背叛婚姻要賠償了,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沒有法律規定婚外性行為違法。有些違法的性行為沒有婚內、婚外之分。比如說在國內,利用性行為來獲得利益那就是違法的。包括賣淫、用性來撈取不當好處等。
所以說,妻子出軌,給丈夫造成精神損害的,應當由妻子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向第三者索賠,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8. 離婚過錯方補償費給多少
離婚過錯方要賠償多少錢
具體是要賠償多少還是要根據自己協商或是法院根據情況判決。所謂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一方在重婚、與他人同居期間將財產贈與與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無過錯方的財產損失,無過錯方可要求過錯方賠償因該贈與行為給其帶來的物質損失。
關於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參照《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實施。其賠償數額的確定,需由侵權人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侵權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能力和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來予以確定。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並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過錯方對此應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
中國目前司法實踐中,對於離婚糾紛中的過錯賠償標準是很低的。
離婚時的過錯方怎麼認定
婚姻法上的離婚過錯方是指:
1、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實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對於過錯方提出的離婚,法院仍應堅持以是否感情破裂為標准決定是否判決離婚。凡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的,過錯方願意接受調解和好,無過錯方及其子女對有過錯一方持諒解和爭取的態度,法院應該判不離。如雙方感情確實無法挽回,過錯方堅持不接受和好的調解,則不能勉強一方不願維持的婚姻,否則,會違背兩人的根本利益,並且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9. 浙江新娘婚前背叛新郎,新郎起訴離婚獲賠5萬,你如何看待這件事
我認為在這個事件當中,這個新娘是特別沒有廉恥的一個人。他都已經要跟別人結婚了,竟然還能夠在結婚之前跟其他人有染,這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得出來的事情。我認為這一個新郎的做法也非常正確,利用法律的方式就能夠讓對方有經濟上的損失,這樣就能夠做到懲戒他的一個效果。
這個新娘能夠做得出這樣的事情,那我想大概率他們之間應該是通過相親的方式來認識的。絕大部分相親的人,他們之間是沒有什麼感情的,所以說就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算他們兩個人之間沒有感情,但是這個新娘已經確定要跟他結婚的話,就不應該做出這樣的事情。這樣的事情沒有多少人能夠做得出來,說明這個人是比較沒有廉恥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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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婚姻生活中背叛婚姻,會付出哪些沉重的代價呢
婚姻對於身處其中的兩個人來說是很靈性的,如果說你將它當做生活上的枷鎖,那麼它就會如你所想的如同枷鎖一般牢牢的拴住兩個人,吸干兩人對婚姻的憧憬和期盼;但是如果你將婚姻看作是兩個人愛情的升華,是邁向美好新生活的開始,那麼身處其中的兩個人,能得到的就會是婚姻帶來的快樂和愛情的滋潤。將婚姻看作是煎熬的人,生活一定是不幸福的,而在不幸福的夫妻感情當中就很容易做出錯誤的選擇,也很容易接受外來的誘惑選擇背叛這段婚姻。但是屬於自己的婚姻就應該付出相應的責任和擔當,選擇背叛這段婚姻,也應承擔錯誤選擇的一切後果,而背叛婚姻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是異常沉重的。
一、妻離子散,失去家庭如果說男人背叛了這段婚姻,那麼迎接他的只能是離婚,失去妻子的信任,失去孩子對自己父親的尊重。結局就只能是妻離子散,讓原本美滿的家庭土崩瓦解。一段感情的背叛,就意味著一段婚姻的離散,在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和婚姻里從來容不得半點沙子,即便是選擇了原諒,那麼這粒沙子也會一直存在,不會讓兩人的感情和好如初。沒有一個人會願意去選擇一個背叛了家庭的人。
放著原本美滿的家庭不過,就為了追求出軌時短暫的快樂而讓自己妻離子散,最終人才兩空,實在是不值得。出軌背叛婚姻所要付出的代價是沉痛的,但依然還是有很多人在婚姻中抵抗不住外界的誘惑,那麼這種人,即便是妻離子散,受人唾罵也是不值得可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