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級幹部不報告婚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領導幹部離婚,向組織匯報是正確的,也是必須的。當然,除了如實匯報外,還要按照規定如實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按照規定需要向組織進行匯報,組織部門也會進行核實檢查。還包括個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狀態,領導幹部的書畫、寫作收入,家人炒股、開辦公司情況,都需要向組織匯報。如果領導幹部隱瞞不報,將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 辦理結婚登記時如一方有過兩次婚姻若再登記就是第三次婚姻了,此時民政局會告知雙方當事人嗎
不應該由民政部門告知,你應該自己告訴對方。
如果想結成夫妻了,這點真誠都沒有,很難過好今後的生活。
3. 同時存在兩個事實婚姻的話...要怎麼解決
首先要看這位男同胞在與女子非法同居之前有無合法婚姻(與別人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持有結婚證),如果此男士在94年前有合法婚姻情況下又與別的女人非法同居,時間超過半年即構成重婚罪,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人起訴,法院應該作為刑事自訴案件受理,自訴的一方堅持的話,對該男士可以判刑。至於94年前有合法婚姻又同時與兩個女人非法同居是量刑從重情節。94年以後,我國實行婚姻登記制度,不承認事實婚姻,這樣的男士同時與多個女人同居屬於道德問題,刑事法律不好調整。
4. 公務員離兩次婚有影響嗎
1.民法典里沒有規定公務員不能離婚。
2.公務員婚姻狀況和變化會在人事檔案有所體現,合法結婚或者離婚,對其仕途本身並沒有直接影響。幹部任用遵循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等原則,所以,公務員平時的行為規范和道德表現好壞也會影響他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3.公務員晉升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公務員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級晉升職務。破格和越級晉升條件和程序另行規定。
5. 民政局給同個人辦了兩次結婚登記怎麼處理
摘要 去民政局解決協議離婚的,必須兩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一個人是辦不了離婚手續的。
6. 科級幹部離婚需報告嗎
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要報告。領導幹部離婚,向組織匯報是正確的,也是必須的。當然,除了如實匯報外,還要按照規定如實填寫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按照規定需要向組織進行匯報,組織部門也會進行核實檢查。領導幹部需要向組織匯報哪些事項?北京青年報記者梳理發現,按照最新規定,除了工資、房產等,個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狀態,領導幹部的書畫、寫作收入,家人炒股、開辦公司情況,都需要向組織匯報。如果領導幹部隱瞞不報,將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
婚姻情況
領導離婚也需要匯報
中共中央組織部上月剛印製了《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要求領導幹部本人親筆填寫。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份報告表包含事項相當豐富。除了個人的身份證號、戶籍地址等基本信息外,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領導幹部個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國等方面情況,另一部分主要是財產方面的情況,比如房產、工資、收入等。
上月底,中紀委研究室理論研究處處長蘇靜做客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時提到,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都是有明文規定的,但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有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離婚、結婚許多年,也不向組織報告,這些都是不講規矩的表現。而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印製的報告表,領導幹部的這些情況都需要匯報。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份表格中,領導幹部的婚姻變化情況包含兩次填報,包括未婚、已婚、離異、喪偶這四種情況,第二次填報主要反映上一年婚姻狀況有無變化,有變化的要填寫變化時間,變化原因也得填。
出國情況也是填報重點,領導幹部個人因私普通護照、港澳台通行證的證件號碼、發證機關、有效期、保管機構都得填。此外,領導本人何時因私出國,去了哪兒,探親訪友還是旅遊,審批機構和委託代辦機構是什麼,這也都需要填。
家屬情況
填報配偶子女情況排查「裸官」
領導的配偶、子女也是組織關注的重點,配偶、子女在哪兒工作,任什麼職務,都得填。隨便編一個?恐怕不行,因為還得填身份證號。領導幹部有沒有和子女共同生活,這也得填。
全國各地都在排查「裸官」,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就是排查「裸官」的第一步,報告表專門有一欄,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配偶、子女中只要有一人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就得填報其現移居國家、城市、移居證件號碼和移居類別、移居時間等項。
光查領導幹部配偶、子女還不夠,子女有沒有和外國人結婚也要查,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與港澳台居民通婚的,都需要填報子女配偶的基本情況。
另外,配偶、子女如果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被追究刑責的時間、原因,處理階段,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提起公訴、依法判處刑罰或其他,以及處理結果,都需要填報。這意味著有些「犯事兒」的二代有可能真的「坑爹」。
財產情況
領導寫作收入也得告知組織
除了個人情況,作為確保領導幹部廉潔的重要手段之一,填報的重點當然還包括財產方面。領導幹部個人工資以及各類津貼、獎金、補貼、住房公積金、扣稅後的全年實際所得,都得填報。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還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等。
近些年部分落馬貪官往往擁有多套房產,各地的「房叔」、「房姐」們也經常刺激著公眾神經,房子也理所當然成為填報重點。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包括房子的產權人、具體地址、建築面積、交易時間、交易價格以及房子是商品房、福利房還是經適房、限價房,這都得匯報,房產是購買、繼承、贈與得來,以及是否出售、贈與他人,也得填報。上一年填報後又新買了套房?那就得在下次填報中註明「有變化」。
有的領導幹部喜好寫字畫,有人會投其所好,大價錢收購以期「拉近關系好辦事」,媒體報道,原鄭州市委書記王有傑自詡書畫愛好者,還出過書法集,落馬後作品30元起拍卻無人問津。事實上,就是真賣30元也得向組織匯報。領導幹部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都得一一填報。
投資情況
領導人炒股須填報前一交易日市值
領導家人炒股也得匯報,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都得填股票的持股份額、基金的份額、期貨的期末持倉數量等情況。股票就填跌了時的情況?沒戲。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這一項規定得相當詳細,股票得註明填報前一交易日市值,基金則是填報前一交易日凈值。
領導幹部家人投資別家公司或者開公司圈錢?這也逃不過組織關注。領導幹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包括出資金額、出資比例,都得填報,如果他們自己開公司,包括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哪怕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得匯報資金數額、個人出資額和出資比例。
違規情況
若隱瞞不報不得提拔任用
領導幹部要填報的事項又多又細,如實填完後,組織上對領導幹部的個人情況知根知底,「裸官」、貪官恐怕會現形,他們當然不願意如實填報,有可能虛報瞞報,當然,組織上考慮到了這種情況。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組織明確規定,領導幹部須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隱瞞不報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怎麼知道領導幹部隱瞞不報呢?核查成為殺手鐧。中共中央組織部2014年1月印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明確了抽查核實工作的原則、項目、對象范圍、方法、結果處理和紀律要求等。省、市兩級黨委組織部門在黨委的領導下,也全部建立了抽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抽查一般包括隨機抽查核實和重點抽查核實兩種方式。隨機抽查每年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重點抽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主要是對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巡視工作中需要核實的對象,以及群眾舉報反映的對象等進行重點抽查。(記者 李澤偉)
內存
北京擬提拔幹部均需核查個人情況
北京市去年對擬提拔和轉任重要職務的市管幹部人選,全面抽查核實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檢查力度還將加碼,今年起,擬提拔副處級及以上幹部、列為副局級以上後備幹部人選、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均需核查個人情況,這意味著有望進步的幹部必須將自己的婚姻、子女等情況告知組織。
去年以來,北京市委組織部按5%的最高比例分級分類在市管幹部和處級幹部中開展隨機抽查,另外還根據幹部考察、巡視、舉報等工作需要,對500餘名局處級幹部進行了重點抽查。
在抽查中,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證監局等15個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別就抽查核實對象的個人有關事項信息進行查詢,目前已對一萬余名相關人員的房產、移居、持有股票基金期貨和經商辦企業等情況進行了核實。住建委查房產,工商局查家人開公司情況,證監局查股票等情況,想瞞報恐怕不行。3名不如實申報的擬提拔幹部人選,在區縣領導幹部調整中被停止提拔任用。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幹部工作將突出體現從嚴精神,在幹部選任中嚴格執行「凡提必核」,並結合巡視、舉報等工作做好重點抽查核實。本市還將研究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結果處理辦法》,對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的,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同時,核實結果還將作為評價識別幹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帶病」的重要依據,以發揮抽查核實的警醒作用,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
7. 老公兩次登記結婚,我是後面的在法律上我是有效婚姻嗎
你是無效的!你老公也犯了重婚罪!你老公第一次登記結婚的婚姻是合法的!如果你老公在沒有離婚證的情況下,再次和你登記結婚就是犯了重婚罪,後面就是和你登記結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你想要你和你老公婚姻有效,就必須要解除上一次的婚姻!
8. 一張身份證同時辦了兩張結婚證怎麼辦
首先我覺得一張身份證是不可能兩張結婚證的,因為一個人只能結一次婚,就是同一時間,所以我覺得如果是兩張結婚證的話,肯定是前一個已經離了婚了的
9. 我現在要離婚,可是在不同的地方領了兩次結婚證,人家不給辦理怎麼辦
您好,您目前領了兩次結婚證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重婚了,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而我國實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妻子,一個女人只能嫁一個丈夫,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配偶,不能同時有兩個或更多的配偶。重婚完全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影響家庭穩定和社會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確規定了重婚屬於無效婚姻,但需要注意的是,此處無效的婚姻指的是重婚者的第二個婚姻,而不是第一個婚姻。所以,對於您所說的這種情況,您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後一個婚姻無效,然後再去辦理離婚登記。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應該簽訂離婚協議,並且雙方還需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在民法典生效以後,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後還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冷靜期期滿之後30日內還需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否則視為雙雙方撤回離婚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訴訟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對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即可。一般情況下,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