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感情不和,要離婚,請問訴訟書該要怎樣寫
離婚起訴書裡面需要寫些什麼: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② 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怎麼寫
感情不和的離婚協議可以由當事人共同書寫。1、男女雙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和身份證號碼;2、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而自願離婚,沒有任何人的欺詐和脅迫;3、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必須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約定,確定孩子由誰直接撫養;4、存在共同債務和共同財產的,雙方必須約定如何清償債務,以及如何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③ 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感情不和的,離婚協議書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共同書寫。
書寫內容如下:
1、男方的身份信息;
2、女方的身份信息;
3、男女雙方是自願離婚的,無任何欺詐或者脅迫;
4、有子女的,應當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約定;
5、存在共同債務的,並且償還不清的,雙方應當達成清償協議;
6、存在共同財產的,雙方應當達成分割協議。
協議離婚,也稱登記離婚、自願離婚,是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時人的合意,並經過登記程序而解除。一方或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登記離婚需要雙方具有離婚的合意,如果離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就婚姻關系解除、財產處理表達真實意願的,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應通過訴訟程序進行。
男女雙方在辦理了離婚登記後,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或者雙方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上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④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簡單)
夫妻二人都自願離婚,並 對子 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已經達成了協議的情況下,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了。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夫妻感情不和離婚 協議書 ,歡迎閱讀!更多協議書範本點擊「 合同範本 」查看。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1
協議人甲:
協議人乙:
協議人雙方於年月日在x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因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決定協議離婚。現雙方就協議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條款:
一、與自願離婚。
二、子女由一方撫養,另外一方每個月支付600元的撫養費。
1、撫養費包括生活費、醫療費、 教育 費用等。如果子女撫養期間產生一次性大額支出的,雙方再協商解決。
2、撫養費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夠按時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賠償金。
3、撫養費支付到子女年滿8周歲,超過8周歲以後,確實由必要支付撫養費時,雙方協商確定數額和支付時間。
4、離婚後一年內子女戶口遷到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如果不協助,則賠償損失元人民幣。
5、離婚後另一方戶口一年內遷出,如果超過該時間的,按日支付補償金元。
6、離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來的姓氏,並一次性支付賠償金元。
三、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清單如下:
1、房屋,分割辦法;
2、存款,分割辦法;
3、傢具電器,分割辦法;
4、股票、基金,分割辦法;
5、汽車,分割辦法;
6、其他投資、財產,分割辦法。
四、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共同債權,分割辦法;
2、雙方共同債務,分割承擔辦法。
五、探望權行使辦法:
1、探望子女的時間;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點;
4、爺爺、奶奶探望權的行使;
六、其他問題約定:
本離婚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甲:
協議人乙: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2
協議人: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協議人: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協議人雙方子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辦理結婚登記。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與____自願離婚。
二、婚後於____路____號有一套房,合同人幣____萬元,現值人幣____萬元。購房時男方為主貸人,貸款____萬元,現剩貸款____萬元未還。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付給男方____萬元房屋款,分兩年3次還清。
1、辦理完離婚當天支付人幣____萬元;
2、辦離婚手續當年支付給男方____萬元。
3、辦離婚手續次年支付給男方____萬元。
若女方未按時支付,每超一日按逾期日萬分之五計算。
在女方支付完房款後,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若男方不配合女方辦理,給女方帶來的損失,由男方雙方補償。
三、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雙方離婚後,孩子____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給女方____元的撫養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直到孩子18歲,完成高中教育階段為止。
五、男方可在每月___日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___日早上___點送回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 春節 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協議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離婚各執一份,政局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後,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後立即生效。
協議人:____協議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3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子/女,名字為______,現因婚後性格等問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權、探視權及撫養費
1、子女的撫養權歸男方所有,女方在協議生效後的不得反悔,
2、女方有每周兩次的探視權,具體時間已子女合適的時間為准,男方負責通知女方。女方可帶子女出去遊玩或其他,但保證外出後______點之前必須帶子女回到男方住處。女方保證子女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脅,未盡到監護義務導致子女人身損害的,由女方承擔全部損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住宿費、營養費等。
3、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三、離婚財產分配
1、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股票、期貨、房產等)歸男方所有,女方可取走己方的私人物品。
女方不得以其他原因為由否定該協議的財產分配方式。
2、如在女方名下的財產,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日內進行轉賬,轉到男方賬戶。
3、女方在該協議生效之前或之後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轉移的,女方有義務追回該財產,如不能追回該轉移財產,則按該轉移的財產的價值折算成人民幣補償給男方,如需要鑒定費用或 其它 任何費用,由女方承擔。
4、男方在戀愛關系期間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女方的贈與,男方可視情況決定是否要求返回。
四、離婚債務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但一方以自己名義所負債務,另一方不知情或明確表示不同意的該債務不得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雙方所欠債務有協議按協議處理,如無則各按50%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女方違反離婚協議的任何一條,視為女方違約,能明確計算損失的以該損失為賠償數額,如不能確定賠償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2、如果雙方未最終到民政局辦理自願離婚手續的,該協議第三條和第四條視為夫妻雙方對夫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的約定,該約定同樣有效。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效力相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其他未盡事宜
雙方可再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就本協議及後續協議內容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4
男方:趙某,身份證號:
女方:錢某,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於某年在某地辦理結婚登記,因性格不和導致感情破裂,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雙方經協商,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子女撫養:
婚後有生育一兒一女,兒子趙某,現年三歲,女兒趙某某,現年九歲,離婚後歸男方撫養,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視權。
男女雙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兒女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問題在財產分割中解決,即女方放棄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財產沖抵兒女撫養費,視為女方已將兒女撫養費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男方。
2、財產分割:
雙方確認以下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達成如下分割協議:
(1)住房情況:位於某地房屋一套。房產證號:房權證字第號,房屋所有權人:趙某,歸男方所有,女方放棄要求分割,該處房產佔有、使用、收益、處置及還貸均與女方無關。
(2)傢具、家電:歸男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歸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後生育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體弱多病,離婚時,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人民幣元作為經濟補償。
3、雙方債權債務:無。
4、雙方老人各自贍養。
5、離婚後男女雙方不得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記處各執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真實屬實,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與婚姻登記處無關。
男方簽署意見:
簽名:
年月日女方簽署意見: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協議書5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與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依法登記結婚,至今育有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差異懸殊,經常吵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沒有和好可能,故雙方決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離婚。
二、雙方育有一個兒子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兒子隨女方生活,男方承擔孩子部分撫養費共________元/月,從月起直至孩子成年。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協議人雙方現有夫妻共同房產包括: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按揭商品房一套(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在女方名下暫未供完,男方每月支付________千元人民幣到供完房屋,待兒子滿十八歲時過戶到兒子名下。
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小汽車歸女方所有。
五、女方經營的________店鋪中的股份歸女方,由女方繼續經營。
七、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女方承擔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男方承擔_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協議之日後發生的債務由債務記名者負責清償。
八、雙方必須在本協議簽訂30日內共同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完畢,並領取離婚證。
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如男方________不予配合,未能在本協議確定期限內與女方________共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男方無權獲得子女的撫養權,並且在夫妻全部財產中只能分配得總額的________%。
十、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條款已作出明確列明,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十一、其他
本協議確定的離婚,自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後發生法律效力。本協議確定的財產分割及違約責任,不受離婚登記程序影響,自協議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效力及於今後。本協議履行後,任何一方無權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事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十二、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備案________份。
2、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憑本協議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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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夫妻感情不和,這種情況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寫
您好,通常情況下,離婚協議書內容主要包括: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各項財產的歸屬、數量和價值。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子女由何方撫養,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方法和期限。各項債務的清償責任。離婚後一方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方法及期限等。若你們夫妻感情不和而選擇離婚,可以參考上述內容並結合你們的實際情況來擬定離婚協議書的具體內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⑥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訴訟怎麼寫
夫妻感情不和的離婚訴訟應當這樣寫: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訴訟請求,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實和理由;4、夫妻感情不和的證據和來源,有證人的,應當如實告知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