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文件是檔案的前身,檔案是文件的歸宿;文件是檔案的基礎,檔案是文件的精華;文件是檔案的素材,檔案是文件的組合。下面是我分享的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如何查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2006-1-23)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如身份證),可以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但委託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
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四,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五,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如何提取結婚檔案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如在常住戶籍地補領,需當事人自行提供婚姻登記證明材料)。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拓展】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婚姻登記檔案管理,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婚姻登記檔案是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第三條 婚姻登記主管部門對婚姻登記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並接受同級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第四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檔案工作職責:
(一)及時將辦理完畢的婚姻登記材料收集、整理、歸檔;
(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婚姻登記檔案的齊全完整;
(三)採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水平;
(四)辦理查檔服務,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告知婚姻登記檔案的存放地;
(五)辦理婚姻登記檔案的移交工作。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含復婚、補辦結婚登記,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二)《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或者《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聲明書》;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出國人員、華僑以及外國人提交的《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的各種證明材料(含翻譯材料);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從《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下同)復印件;
(五)其他有關材料。
第六條 辦理撤銷婚姻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婚姻登記機關關於撤銷婚姻的決定;
(二)《撤銷婚姻申請書》;
(三)當事人的結婚證原件;
(四)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五)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六)其他有關材料。
第七條 辦理離婚登記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二)《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三)當事人結婚證復印件;
(四)當事人離婚協議書;
(五)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六)其他有關材料。
第八條 辦理補發婚姻登記證形成的下列材料應當歸檔:
(一)《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
(二)《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或其他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當事人委託辦理時提交的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託書,受委託人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六)其他有關材料。
第九條 婚姻登記檔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記性質分類。婚姻登記性質分為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婚姻登記證類四類。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歸入撤銷婚姻類檔案。
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在當事人原婚姻登記檔案的《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備注」欄中註明有關情況及相應的撤銷婚姻類檔案的檔號。
第十條 婚姻登記材料的立卷歸檔應當遵循下列原則與方法:
(一)婚姻登記材料按照年度歸檔。
(二)一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材料組成一卷。
(三)卷內材料分別按照本辦法第五、六、七、八條規定的順序排列。
(四)以有利於檔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五)按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對案卷進行分類,並按照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順序排列。
(六)在卷內文件首頁上端的空白處加蓋歸檔章(見附件1),並填寫有關內容。歸檔章設置全宗號、年度、室編卷號、館編卷號和頁數等項目。
全宗號:檔案館給立檔單位編制的代號。
年度:案卷的所屬年度。
室編卷號:案卷排列的順序號,每年每個類別分別從「1」開始標注。
館編卷號:檔案移交時按進館要求編制。
頁數:卷內材料有文字的頁面數。
(七)按室編卷號的順序將婚姻登記檔案裝入檔案盒,並填寫檔案盒封面、盒脊和備考表的項目。
檔案盒封面應標明全宗名稱和婚姻登記處名稱(見附件2)。
檔案盒盒脊設置全宗號、年度、婚姻登記性質、起止卷號和盒號等項目(見附件3)。其中,起止卷號填寫盒內第一份案卷和最後一份案卷的卷號,中間用「—」號連接;盒號即檔案盒的排列順序號,在檔案移交時按進館要求編制。
備考表置於盒內,說明本盒檔案的情況,並填寫整理人、檢查人和日期(見附件4)。
(八)按類別分別編制婚姻登記檔案目錄(見附件5)。
(九)每年的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加封面後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並編制目錄號(見附件6)。
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材料的歸檔要求:
(一)當年的婚姻登記材料應當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歸檔;
(二)歸檔的婚姻登記材料必須齊全完整,案卷規范、整齊,復印件一律使用A4規格的復印紙,復印件和照片應當圖像清晰;
(三)歸檔章、檔案盒封面、盒脊、備考表等項目,使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婚姻登記檔案目錄應當列印;備考表和檔案目錄一律使用A4規格紙張。
第十二條 使用計算機辦理婚姻登記所形成的'電子文件,應當與紙質文件一並歸檔,歸檔要求參照《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02)。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0年。對有繼續保存價值的可以延長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第十四條 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移交:
(一)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在本單位檔案部門保管一定時期後向同級國家檔案館移交,具體移交時間由雙方商定。
(二)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鄉(鎮)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向鄉(鎮)檔案部門移交,具體移交時間從鄉(鎮)的規定。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每年的婚姻登記檔案目錄副本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送。
(三) 被撤銷或者合並的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按照前兩款的規定及時移交。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建立檔案利用制度,明確辦理程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七)婚姻登記檔案不得外借,僅限於當場查閱;復印的婚姻登記檔案需加蓋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的印章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鑒定銷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對保管期限到期的檔案要進行價值鑒定,對無保存價值的予以銷毀,但婚姻登記檔案目錄應當永久保存。
(二)對銷毀的婚姻登記檔案應當建立銷毀清冊,載明銷毀檔案的時間、種類和數量,並永久保存。
(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應當派人監督婚姻登記檔案的銷毀過程,確保銷毀檔案沒有漏銷或者流失,並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民政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Ⅱ 怎麼查詢結婚記錄
法律分析: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Ⅲ 如何查詢是否結婚,婚姻檔案怎麼查詢
有的朋友因私人理由,想確定對象的婚姻狀態,然而不方便詢問,或者問過了還是困惑,因此想搞明白網上有沒有途徑,可以通過輸入對方的身份證號、姓名等資料,一鍵查詢對方的結婚證、是否已婚、結過婚或離過婚。
先要講清楚的一點,因為個人婚姻情況屬隱私范疇,民政局是不可能公開這些信息的,因此不管在線上還是線下,非特殊情況,是 不能查詢別人的婚姻狀況 ,沒有任何途徑能輸入他人的身份證號或姓名一鍵查詢對方的婚姻狀況。
盡管沒法子查其他人,但 能夠查自己的 ,這就要你和對象商量自查。
接著講解如何查自己的婚姻情況。
一、網上查詢
線上查詢婚姻情況用支付寶來實現:
1. 在支付寶上搜「國家政務服務」,眼前會出現「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點擊進入;
2. 進入小程序後,將左上方的定位改為結婚證申領所在地,例如結婚證是在廣東省領取的,則選擇廣東省;
3. 點擊登錄,登錄後,在平台首頁下滑會有一個「我的證照」版塊,點選「添加證照」;
4. 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假如已經結婚,會有一個「授權關聯」按鈕出來,授權後就能看到電子結婚證;如果是未婚,會有「您暫無可關聯的卡」的提醒。
(已經結婚,顯示電子結婚證)
(未婚,提示“您暫無可關聯的卡”)
查詢電子離婚證的過程大體相同,這里不重復說了。
經過多次試驗,筆者發覺這個小程序偶爾不穩定,建議重啟小程序、重新登錄,多次查詢進行確認。
使用支付寶網上查詢婚姻情況只支持部分省市,不支持的省市只能通過線下查詢。
二、線下查詢
本人持合法身份證件,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不論是在線還是線下的方法均有一個瑕疵,那就是倘若對方領結婚證的地方是C地,那在D地就也許查詢不到。
那你心裡或許有個問題; 婚姻登記信息還沒有全國聯網嗎 ?
就此疑問,在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三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四季度相關工作安排,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介紹,將推動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聯網互通和功能完善。
從這則新聞可知道,結婚信息全國聯網當前還未做到最好。
以上便是查詢自己婚姻狀況/結婚證的方法,假如你的對象不願意自查,那你可以暗裡向對方的父母、朋友、鄰居調查,得到的回復你願意信就信,不信也沒辦法了。
Ⅳ 婚姻檔案在哪裡調取
法律分析:如果婚姻雙方當事人想要調取結婚檔案的,那麼可以持結婚證、個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結婚檔案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其辦理調取結婚檔案,當然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味道一般,都是要去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Ⅳ 哪裡可以查個人婚姻狀況
民政局能查婚姻狀況,民政局是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地方,當然是可以查詢到對方的婚姻情況,但是婚姻情況是屬於對方的隱私,民政局一般不會將婚姻情況透露給他人,如果是有特殊情況的則另當別論。
查詢婚姻登記有以下幾個方法:
(1)婚姻當事人持自己的身份證或是戶口本可以到民政局查詢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當事人不能去辦理的,需要辦理授權委託書,託人辦理查詢,因為民政局一般不私自向他人透露婚姻信息;
(2)當地的法院或是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可以確定當事人的婚姻情況,持有單位的介紹信就可以查詢,但是如果您只是拿著身份證號碼要求查詢的,相關機關是不予以受理的;
(3)在法律訴訟中,律師或者其他的訴訟代理人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和本人的證件查閱當事人相關婚姻情況;
(4)當事人的監護人或者親屬屬於一定條件的並且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也是可以查詢到當事人的婚姻情況。
要想查詢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民政局是可以幫忙查詢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民政局是不會輕易透露他人的隱私的,所以只有在有特殊情況下才可以向有關部門開具相關材料去查詢,除此之外詢問當事人周圍的人也是可以的。
其他查詢婚姻情況的方法是什麼?
(1)咨詢當事人的朋友,直接通過他的朋友了解其婚姻狀況是比較容易的,但是也要注意這些隱私問題在訊問過程中要私密;
(2)詢問父母,有機會拜訪當事人父母的也可以詢問對黨的婚姻狀況,但是一般情況下,婚姻狀況屬於較為隱私的,在詢問過程中也要注意分寸。
要想查詢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民政局是可以幫忙查詢的,但是一般情況下民政局是不會輕易透露他人的隱私的,所以只有在有特殊情況下才可以向有關部門開具相關材料去查詢,除此之外詢問當事人周圍的人也是可以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要查詢婚姻狀況的話,必須要到民政部門來進行,同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由於這涉及到個人隱私方面的問題,所以沒有合法正當的程序,婚姻狀況是查詢不到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Ⅵ 查結婚記錄從哪裡查,哪裡可以查到婚姻狀況
有的朋友因某些不可明說的理由,不肯定對象的婚姻狀態,卻開不了口問,抑或問了不信任對方的答復,所以想知道網上有沒有途徑,可以通過輸入對方的身份證號、姓名等資料,一鍵查出他人的結婚證、是否已婚、結過婚或離過婚。
先要講清楚的一點,因為婚姻狀況屬於個人隱私,民政局是不可能公開這些信息的,因此不管在線上還是線下,一般情況,是 查不到其他人的婚姻狀況 ,不存在什麼工具可以輸入對方的身份證號或姓名一鍵查詢對方的婚姻狀況。
盡管無法查詢他人,但是 查自個兒的婚姻情況是允許的 ,這要看你和伴侶能否達成自查的共識。
下面介紹怎麼查自己的婚姻狀況。
一、網上查詢
線上查詢婚姻狀況主要通過支付寶進行:
1. 在支付寶搜索「國家政務服務」,點擊進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
2. 進入小程序後,把左上角的定位調整到結婚證領取的地方,譬如結婚證是在四川省領的,那就設成四川省;
3. 點登錄,登錄完之後,在小程序首頁向下滑動會有一個「我的證照」版塊,點擊「添加證照」;
4. 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假如已經結婚,會看到「授權關聯」的字樣,授權後就能看到電子結婚證;倘若未結婚,會看到「您暫無可關聯的卡」的字樣。
(已婚,顯示電子結婚證)
(沒有結婚,顯示“您暫無可關聯的卡”)
電子離婚證的查詢流程一樣,參考前面說的就可以了。
筆者把流程走過幾遍之後,覺察這個小程序不是那麼的穩定,不急的話重啟小程序、退出登錄並重登,反復查詢看多幾次結果。
用支付寶在線查婚姻狀態不是所有省市都支持,不適用的省市只能到線下去查了。
二、線下查詢
當事人持合法身份證件,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線上也好線下也好都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如果他人在N地領結婚證,那在M地就有查詢不到的可能。
那你大概會疑惑 婚姻登記信息還沒有全國聯網嗎 ?
就此疑問,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通報三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四季度相關工作安排,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介紹,將推動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聯網互通和功能完善。
由這則快訊可以得出,結婚證信息全國聯網現在還在優化當中。
上面就是查自身婚姻情況、結婚證的辦法,要是你的對象不願意自查,那你可以暗裡向對方的父母、朋友、鄰居調查,得到的回復你願意信就信,不信也沒辦法了。
Ⅶ 如何查詢個人婚姻檔案,如何查看一個人的婚姻狀況
有些小夥伴由於某些個人緣由,懷疑伴侶的婚姻狀況,但是不方便詢問,或者問過了還是困惑,所以迫切想得知網上是否存在一些方式,能通過鍵入他人的身份證號、姓名等,一鍵查出他人的結婚證、是否已婚、結過婚或離過婚。
必須要明確的是,由於婚姻狀態屬於隱私,民政局不會對外公開這些資料的,因此無論怎麼樣,一般情況,是 不能查詢別人的婚姻狀況 ,不存在什麼系統可以輸入他人的身份證號或姓名一鍵查對方的婚姻情況。
雖然查不了別人,但 查自己的婚姻狀況是可以的 ,這就要你和對象商量自查。
下面介紹怎麼查自己的婚姻狀況。
一、線上查詢
線上查詢婚姻狀況通過支付寶能做到:
1. 在支付寶搜尋“國家政務服務”,眼前會出現“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點擊進入;
2. 進入平台之後,將左上方的定位設成結婚證申領的地區,例如結婚證是在四川省領的,那就設成四川省;
3. 點擊登錄,登錄完成後,在平台首頁下滑會出來一個“我的證照”版塊,點“添加證照”;
4. 選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假如已經結婚,會出現“授權關聯”按鈕,授權之後便可以看到電子結婚證;假如沒有結婚,會有“您暫無可關聯的卡”的提醒。
(已婚,顯示電子結婚證)
(未婚,提示“您暫無可關聯的卡”)
電子離婚證的查詢同理,這里不重復說了。
測試過多遍,筆者發現這個小程序會存在不穩定的情況,不急的話重啟小程序、退出登錄並重登,反復查詢看多幾次結果。
支付寶查婚姻只適用一些省市,不支持的省市只能通過線下查詢。
二、線下查詢
當事人持合法身份證件,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閱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
線上也好線下也好都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倘若他人的結婚證是在B地領取的,那在A地就可能查詢不到。
那你大概會疑惑 婚姻登記信息還沒有全國聯網嗎 ?
就此疑問,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三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四季度相關工作安排,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介紹,將推動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聯網互通和功能完善。
從這則新聞可知道,結婚證信息全國聯網目前還需完善。
以上便是查詢自己婚姻狀況/結婚證的方法,如果和對象商量自查失敗,那你可以不動聲色向他/她的父母、朋友、鄰居等探口風,得到的回復你願意信就信,不信也沒辦法了。
Ⅷ 查婚姻狀況在哪查詢
婚姻狀況可以在民政局進行查詢。目前婚姻登記機關已經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對於公民的婚姻信息會進行記錄,並且長期進行保存,當事人要查詢婚姻狀況的,可以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且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說明相應的情況後,查詢理由正當的,婚姻登記機關會如實告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但是,婚姻狀況屬於隱私信息,不可以隨意查詢他人的婚姻狀況,國家機關為辦案的需要,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查詢。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Ⅸ 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查詢婚姻登記檔案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 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 訴訟代理人 在 訴訟過程中 ,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3、其他單位、組織和個人要求查閱婚姻登記檔案的,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在確認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況下,經主管領導審核,可以利用; 4、利用婚姻登記檔案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公開婚姻登記檔案的內容,不得損害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如果利用檔案符合上述規定,可以查閱。電子檔案需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Ⅹ 婚姻登記檔案怎麼調取
調取結婚檔案有兩種辦法。具體如下:
1、如果婚姻雙方當事人想要調取結婚檔案的,那麼可以持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2、如果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結婚檔案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
辦理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