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包辦婚姻自己應該怎麼辦
我認為可以先和父母好好的溝通一下,也許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可能經過你們好好的談話,父母會放下執念。如果遇到態度堅決的父母,態度要堅決,必要時候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包辦婚姻的各種形式,包括娶童養媳、包辦寡婦婚姻、轉親、換親等,都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的界限,以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為根據。那些雖系父母代為訂婚,但雙方經過了解、建立感情後自願結婚的,也應認為是自主婚姻。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1980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在處理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情時,一定要記得「先禮後兵」,盡最大的努力讓父母同意我們婚戀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給我們最美好的祝福。
② 父母包辦訂婚約,不知情兒女如何維護婚姻自主權
接受彩禮相當於訂立婚約。通常呢,是男女雙方點頭同意,雙方父母商談彩禮的事,但是在一些地區,尤其是偏遠的農村,還存在父母包辦的情況。
父母並不徵求女兒的意願,直接收下彩禮,等女兒知道這事時,如果願意,還好說,如果不願意,又會引發一系列糾紛。
③ 包辦婚姻怎麼處理
包辦婚姻是封建制度的習俗,父母這種強迫子女婚姻嚴重侵害了子女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屬於違法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這是對年輕人權益的保障。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算。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後,被脅迫當事人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即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婚姻,並且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④ 男友被父母包辦婚姻,他不想和我分開,我該怎麼辦
我們常常說,談戀愛是男朋友和女朋友之間的事,但是結婚是男方家庭和女方家庭之間的事。我們都很難擺脫自己家庭對自己婚姻的影響,父母的意見也對年輕人的婚姻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如果男女雙方有一方的家長不太同意,兩個人在一起,實在會讓情侶感覺難過。並且這個問題也不好解決。也有人會說,自己和男朋友感情十分好,但是男朋友的家庭卻不太同意,甚至給他找了另一個女生,讓他按家裡的意思去結婚。這樣的問題其實也是可以解決的。主要可以用到以下兩個方法。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女孩子一定要和男孩子首先溝通好,讓男孩子能夠堅定立場。不要輕易動搖。
⑤ 被父母包辦婚姻要怎麼辦
被父母包辦婚姻的,該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⑥ 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
我國對於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包辦婚姻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1、如果父母出現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作為子女應當多跟父母溝通,從情理出發打動父母。
2、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以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婦聯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
3、如果父母的干涉行為沒有分寸,存在非法拘禁等情形的,作為子女,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予以解決。
4、如果父母包辦婚姻達到了脅迫的程度,受脅迫的一方,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⑦ 父母干涉婚姻怎麼辦
父母干涉婚姻,當事人可以向有關單位申請介入、進行調解。婚姻自由是中國相關法律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別人的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⑧ 爸媽包辦婚姻後應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爸媽包辦婚姻後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