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黨政審離異家庭怎麼辦
向黨組織進行說明。政審主要是審查直系親屬和社會關系親密的人員情況,但對於長期未在一起生活,如父母離異,那麼可以向黨組織進行說明,可以不納入政審范圍,但如果有長期生活的繼父或者養父,就需要政審了。
㈡ 如果離婚了入黨還需要政審嗎
離婚後入黨可以的。政審是要審查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
㈢ 入黨政審時離婚了還需要政審配偶嗎
離婚的人,原先的配偶就不是他的主要社會關系人了,因此,在入黨政審時不會審查前配偶。
㈣ 入黨申請表填完後離婚了現在進入政審階段配偶一欄填的是前妻怎麼辦
您可以跟政審單位聯系一下,說明一下情況,看一下如何修改。一般情況下,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一下修改就可以,您可以提交離婚證的證明材料。
通常政治審查包括以下內容,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第五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十六條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㈤ 離婚對入黨政治審查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離婚對政審一般情況下無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㈥ 入黨政審期間離婚了
題主是否想詢問「入黨政審期間離婚影響入黨嗎」?不影響。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與感情問題無關。入黨指加入中國共產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都有機會入黨。
㈦ 入黨政審配偶換工作單位怎麼辦
入黨政審配偶偶換單位,由新單位提供配偶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其與本人的關系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系、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范圍。
㈧ 離婚影響入黨政審嗎
不影響
政審只考慮血緣關系,與父母是否離婚、自己與父母關系如何,並無關聯。
政審的主要內容:
1、對政審對象本人的政治歷史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的審查;
2、政審對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
3、政審對象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
4、對政審對象有無犯罪記錄情況的審查。
㈨ 入黨政審隱瞞離婚了怎麼辦
《黨紀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將黨員幹部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行為認定為違紀違法行為,應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
因此,黨員幹部違反民法典第1042條、第1043條的行為,例如,重婚、與他人同居、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其他嚴重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的行為,不僅構成民事違法,承擔民事責任,還因違反《黨紀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應被追究黨紀責任、政務責任。
其一,有配偶的黨員幹部與配偶以外的人同居的行為違反了《黨紀處分條例》第135條關於「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規定,違反黨的生活紀律,應受到相應黨紀處分。
同時,根據《政務處分法》第40條關於「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的規定,應受到相應政務處分。
其二,對於黨員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或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則分別違反《黨紀處分條例》第136條、第138條,構成違反黨的生活紀律,應受到黨紀處分。
其三,黨員幹部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其他嚴重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的行為,違反了《政務處分法》第40條,根據情節輕重,應受到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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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黨員幹部「假結婚」、「假離婚」行為如何定性?
實踐中,存在黨員幹部為在拆遷中獲得更高補償等不法目的與他人「假結婚」,為獲得優惠房貸利率等目的與他人「假離婚」。如何認定黨員幹部為不法目的實施的「假結婚」「假離婚」的性質,應分情況討論。
一種情形是,「假結婚」或「假離婚」是行為人與相對人通過偽造證件的方式實現的。在這種情形下,「假結婚」或「假離婚」這種手段本身就涉嫌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若這種情形下的「假結婚」或「假離婚」是實施另一種犯罪的方式,則案件系牽連犯,應從一重罪處罰;若兩罪量刑幅度相同,則應以目的行為(主行為)定罪處罰。
另一種情形是,「假結婚」或「假離婚」是行為人與相對人通過履行正常的結婚或離婚手續實現的。這種情形下的「假結婚」或「假離婚」可以以民事法律行為屬於「行為人與相對人虛假的意思表示」「違背公序良俗」或「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認定婚姻關系無效(民法典第146條、第153條、第154條)。
黨員幹部實施的這種「假結婚」或「假離婚」,不僅違反民法典要求,還因違反《黨紀處分條例》《政務處分法》中有關「嚴重違反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的規定,應被追究黨紀責任、政務責任。
若這種情形下的「假結婚」或「假離婚」是為了實現貪污、套取國家資金、騙取國家貸款等非法目的,構成犯罪的,應按犯罪處置,並根據紀法銜接條款,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㈩ 離婚影響入黨政審嗎
法律分析:不影響。政審無關婚姻狀態,主要其他條件符合政審即可。離婚對政審一般情況下無影響。 政審指政治審查,政審工作一般應由基層黨組織負責進行。在進行這項工作時,可以派黨員前去調查,也可以發函請有關單位的黨組織協助調查。有些政審工作,由於情況特殊,也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負責進行。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三章第十六條 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第十六條 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